澄清公告:崇明县信息化委员会电子政务云平台项目的澄清公告
澄清公告:崇明县信息化委员会电子政务云平台项目的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根据崇明县信息化委员会电子政务云平台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SHXM-20-********-****)的规定,现对以下内容进行修改澄清:
1、原公告“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第3项“其他资格要求”中“(3)投标人须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可信云服务认证证书”,现删除此要求。2、原公告“三、招标文件的获取”中“3、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可信云服务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现删除此要求。3、原报名截止日期延期至2016年6月13日23:59:59(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日期延期至2016年6月27日10:00(北京时间)。4、原招标文件中“保证金应在2016年6月12日11:00前(以银行出具的证明材料上的时间为准)以银行电汇方式转账至上海市崇明县政府采购中心账户内(账号:****************215工商银行上海市崇明支行)。”现更改为“保证金应在2016年6月24日11:00前(以银行出具的证明材料上的时间为准)以银行电汇方式转账至上海市崇明县政府采购中心账户内(账号:****************215工商银行上海市崇明支行)。”
以上修改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除上述内容修改外,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和要求不变。
特此通知。
采购人名称: | 信息委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市崇明县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 | 崇明县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3楼 | 地址: | 崇明县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421室 |
联系方式: | ******** | 邮编: | 202150 |
联系人: | 陆莉莉 | ||
电话: | ********-**** | ||
传真: | ******** |
日期: 2016-06-03
原公告首次公告日期:2016-05-26 14:04:41 至 2016-06-02 23:59:59
原招标公告: | ********25)">崇明县信息化委员会电子政务云平台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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