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崇明县信息化委员会电子政务云平台项目的澄清公告

澄清公告:崇明县信息化委员会电子政务云平台项目的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根据崇明县信息化委员会电子政务云平台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SHXM-20-********-****)的规定,现对以下内容进行修改澄清:

1、原公告“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第3项“其他资格要求”中“(3)投标人须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可信云服务认证证书”,现删除此要求。2、原公告“三、招标文件的获取”中“3、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可信云服务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现删除此要求。3、原报名截止日期延期至2016年6月13日23:59:59(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日期延期至2016年6月27日10:00(北京时间)。4、原招标文件中“保证金应在2016年6月12日11:00前(以银行出具的证明材料上的时间为准)以银行电汇方式转账至上海市崇明县政府采购中心账户内(账号:****************215工商银行上海市崇明支行)。”现更改为“保证金应在2016年6月24日11:00前(以银行出具的证明材料上的时间为准)以银行电汇方式转账至上海市崇明县政府采购中心账户内(账号:****************215工商银行上海市崇明支行)。”

以上修改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除上述内容修改外,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和要求不变。

特此通知。

采购人名称:信息委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崇明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崇明县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3楼地址:崇明县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421室
联系方式:********邮编:202150
联系人:陆莉莉
电话:********-****
传真:********

日期: 2016-06-03

原公告首次公告日期:2016-05-26 14:04:41 至 2016-06-02 23:59:59


原招标公告:********25)">崇明县信息化委员会电子政务云平台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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