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来高速公路鹤峰东段溇水河特大桥亮化工程设计、施工项目第2次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宜来高速公路鹤峰东段溇水河特大桥亮化工程设计、施工项目第2次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宜来高速公路鹤峰东段溇水河特大桥亮化工程设计、施工项目(第2次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交投鹤峰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宜来高速公路鹤峰东段溇水河特大桥亮化工程设计、施工项目(第2次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宜来高速公路鹤峰东段溇水河特大桥亮化工程设计、施工项目(第2次采购)

1.2采购编号:HBJT-HFDGS-*********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 湖北省鹤峰县

1.4采购内容及范围:采购溇水河大桥亮化工程(桥名发光字、投光灯、洗墙灯、点光源、照明配电箱、控制设备、智能模块和线缆等)的设计、施工。要求该大桥亮化工程不少于四种颜色灯光,景观亮化工程方案要与既有八峰山公园亮化景观相结合。提交初步方案设计图,报价清单、施工方案。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5项目预算:139万元

1.6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总工期:100日历天,其中设计服务期10日历天,施工工期9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具体进场时间已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1.7质量要求: 合格且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技术规程规范的要求。

1.8其他: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28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文件费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上发布。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 综合评分法。

7.其他

/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交投鹤峰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恩施市黄泥坝,施州大道310号

联系人:罗先生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系人:张女士、赵女士

电 话:027-********139*****312

2024年 4 月 25 日

采购公告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须同时具备:

1、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

3、施工资质: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公路交通(公路机电)专业承包二级,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供应商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2、供应商应同时满足上述全部要求。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最低要求

项目负责人

中级及以上工程师;

施工负责人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设计负责人

具有路桥或电气或机电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注:1、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可兼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2、证书证明材料应附:(1)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有)。(2)有效的职称证(如有)。(3)在本单位的注册证书(如有);3、供应商须提供上述人员响应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企业信誉要求

供应商应同时具备: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供应商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提供供应商声明(见采购文件格式内容)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设计 高速 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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