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新增和完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公示
关于拟新增和完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公示
根据我省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向国家医保局履行重要事项报告,拟新增和完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现予以公示(见附件1-3)。
公示期:2024年4月25日至4月29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省医疗保障局反映。邮箱:jsybyljg@163.com,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路168号10号楼204房间,邮政编码******。
附件:1. 拟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公示稿).pdf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标签: 分医疗服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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