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天津市宁河区总工会夏送清凉计划商品采购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CSD-2024-299)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宁河区总工会夏送清凉计划商品采购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25 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宁河区总工会。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宁河区总工会夏送清凉计划商品采购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宁河区总工会夏送清凉计划商品采购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天津市宁河区总工会夏送清凉计划商品采购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
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
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
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 2022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
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 3 个月内银行出具
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024 年至少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
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
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日前成立不足 3 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
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
驾驶证等);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
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
(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中型或小型企业并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
行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4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4 月 30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
梓苑路 6 号 C 座 2 幢 215 室)。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为保证开票的准确性,建议投标人获取
招标文件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5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四会议室(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 6
号 C 座 2 幢 215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5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四会议室(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 6
号 C 座 2 幢 215 室)
七、其他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开启当日投标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财
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及天津市财
政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津财采
〔2022〕11 号规定,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财
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第二
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
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四)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
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宁河区总工会
地 址:天津市宁河区芦汉路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 话:022-6936722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 6 号 C 座 2 幢 215 室
联 系 人: 张忠义
电 话: 022-23717450-8003
电子邮件: xcsdyygs@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