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新增呼和南站道岔融雪装置、包头西站驼峰平台整治工程、新建包头车辆段喷漆库工程、包头西站南区域生产设施整治工程、包头西站北区域生产作业道路扩建及配套工程、新增十八台站道岔融雪装置择优选择监理单位的公告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新增呼和南站道岔融雪装置、包头西站驼峰平台整治工程、新建包头车辆段喷漆库工程、包头西站南区域生产设施整治工程、包头西站北区域生产作业道路扩建及配套工程、新增十八台站道岔融雪装置择优选择监理单位的公告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

新增呼和南站道岔融雪装置、包头西站驼峰平台整治工程、新建包头车辆段喷漆库工程、包头西站南区域生产设施整治工程、包头西站北区域生产作业道路扩建及配套工程、新增十八台站道岔融雪装置择优选择监理单位的公告

(公告编号:GGSJL2024-07)

1.立项依据

根据《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呼和浩特南站道岔融雪装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呼铁计函〔2024〕466号)、《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包头西站驼峰平台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呼铁计函〔2024〕55号)、《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新建包头车辆段喷漆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呼铁计函〔2024〕461号)、《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包头西站南区域生产设施整治和包头西站北区域生产作业道路扩建及配套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呼铁计函〔2024〕68号)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包头西站南区域生产设施整治和包头西站北区域生产作业道路扩建及配套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呼铁计函〔2024〕68号)、《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十八台站道岔融雪装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呼铁计函〔2024〕112号)及《通知》(2024年1月6日、2024年2月21日、2024年4月1日)、《关于下达<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技术改造、大修预计划>的通知》(呼铁计函〔2023〕473号),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为工程管理所,建设资金已落实,现按照信息公开的原则选择本项目监理单位。

2.工程概况

项目简况:新增呼和南站道岔融雪装置、包头西站驼峰平台整治工程、新建包头车辆段喷漆库工程、包头西站南区域生产设施整治工程、包头西站北区域生产作业道路扩建及配套工程、新增十八台站道岔融雪装置。

建设地点:见附件。

2.2 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

见附件。

2.3预算费用:见附件。具体以集团公司批准预算为准。

2.4计划工期:见附件;

2.5质量目标: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安全目标:杜绝行车、人身安全事故。

3.对实施单位的资格要求

3.1申请单位资格能力要求:

(1)申请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资质要求见附件。

(3)近三年具有独立承担过或正在承担不低于本项目标准和规模的工程项目监理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申请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单位在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和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申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3申请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监理公告发布之日至递交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期间内,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不接受其递交申请文件。

3.4申请单位未承担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与本项目施工单位无行政隶属关系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4.申请文件递交

4.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请于2024年4月27日17:30前,向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递交纸质申请文件,或将申请文件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ggsjhb@126.com,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地点(或未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的申请文件均不予受理。

4.2纸质申请报名资料需加盖骑缝章(申请文件电子版应为纸质申请报名资料的高清扫描件),否则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5.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5.1申请函。

5.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5.3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

5.4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副本复印件。

5.5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表。

5.6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表(附相关资格证书)。

5.7拟投入的主要检测设备表。

5.8监理大纲。

5.9财务状况证明资料。

5.10申请单位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以及无行贿犯罪书面承诺,承诺书内要明确违约责任。

5.11申请单位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失信记录查询截图。

5.12申请单位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国家铁路局官网失信行为“黑名单”查询结果。

6.确定成交候选人

本项目选择监理单位按照《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规范零小工程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试行)》(呼铁建设函﹝2021﹞333号)相关规定,有2个及以上申请单位通过资格审查的,采用摇珠法确定成交候选人。

7.内部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部。监督电话:0471-*******

8.项目管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项目管理机构: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

地址:呼和浩特市锡林北路28号214室

邮编:******

联系人:李海琴

电话:0471-*******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

2024年4月25日


附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工程主要内容

预算费用

计划工期

资质要求

1

新增呼和南站道岔融雪装置

1.呼和浩特南站18组道岔增设融雪装置,其中:属于国铁资产4组、蒙冀公司资产5组、呼准鄂公司资产9组。融雪装置采用电加热方式,配套增设车站控制终端、电气控制柜、轨温传感器、隔离变压器、电加热元件等;敷设信号电缆及相关配套工程等。

2.新建箱式变电站5座,敷设YJV22—8.7/10kv电力电缆36hm,YJV22—0.6/kv电力电缆12hm,YJV22—0.6/kv电力电缆9hm等相关配套工程。

国铁3412元

蒙冀*****

呼准鄂6483元

3个月

铁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

包头西站驼峰平台整治工程

包头西站上、下行驼峰作业平台增设风雨棚及配套工程等。

******

6个月

同时具备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铁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

新建包头车辆段喷漆库工程

包头车辆段修车库西侧新建喷漆库。

******

6个月

同时具备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铁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4

包头西站南区域生产设施整治工程

包头西站区调度综合楼庭院及周边新建3—10m宽道路1200m,新建停车场3处,给排水管网改造,配套增设路灯照明、监控及消防等。

******

4个月

同时具备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铁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5

包头西站北区域生产作业道路扩建及配套工程

包头西站区北侧新建7m宽道路长2000m,新建停车场2处,北侧给水管网改造,配套增设路灯照明、监控及消防等。

******

4个月

同时具备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铁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6

新增十八台站道岔融雪装置

十八台站15组道岔增设融雪装置,融雪装置采用电加热方式,配套增设车站控制终端、电气控制柜、轨温传感器、隔离变压器、电加热元件等;新建箱式变电站4座,敷设10kv电力电缆40hm,低压电缆6hm,信号电缆及相关配套工程等。

*****

4个月

铁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呼和浩特,包头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套工程 工程管理 整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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