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两个清零、一个提标”雨污分流验收评估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新泰市“两个清零、一个提标”雨污分流验收评估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新泰市“两个清零、一个提标”雨污分流验收评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磋商文件,并于 2024-05-07 09: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XT-SHZC-******-01
项目名称:新泰市“两个清零、一个提标”雨污分流验收评估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R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11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15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分包名称 | 数量(项)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XT-SHZC-******-01-01 | 管道测绘 | 1 | 1、通过管线探测,调查区域内排水(雨、污)管网及其附属设施信息,包括排水(雨、污)管道名称、管径、管内底标高、材质、长度、排水性质流向、井深、井内状况等空间及属性信息,获取区域内市政道路排水管网的分布及连接关系,并绘制管线走向图。 2、编制管网测绘成果报告。 | 25 |
XT-SHZC-******-01-02 | 管道内窥检测 | 2 | 1、对雨污水检查井进行现场勘查,检查检查井外观质量。 2、通过开井调查、仪器探查等方法来判定管道是否仍存在混接情况,及测量其混接点的位置,从而查明整个管网的真实的混接状况。2、利用内窥检测设备(QV)技术手段对该管道结构性缺陷和功能性缺陷进行全面检测。 3、编制管网检报告。 | 47 |
XT-SHZC-******-01-03 | 雨污合流管网清零县级验收 | 3 | 开展排水雨污合流管网清零工作评估,并出具《验收评估报告》。 | 43 |
服务期限: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已完工程一个月内出具阶段成果报告)。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否。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须具有国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原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资质范围须包括工程测量;
第二、三标段: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资质证书,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能够提供可靠的质量保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
4.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 号)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2018〕1359 号)及《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等文件规定,凡被列为失信主体的失信企业,依法限制参与本项目报价。
5.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5日至2024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供应商须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通过系统领取采购文件。
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报价、网上不见面磋商、网上评审。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供应商)》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综合受理窗口咨询电话0538-*******、交易中心CA锁办理电话0538-*******,地址:泰安市望岳东路55号市民之家五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区服务台。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请各供应商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招标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项目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单位不足三家,代理机构将发布澄清(变更)公告,并发布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7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报价、网上评审。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若因供应商操作导致的响应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成功解密,视为自愿放弃报价资格,后果自负。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类“多轮报价”功能,供应商在进行二轮报价时参照交易平台网上“多轮报价”功能操作说明。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2、线上异议(质疑)。 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3、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4、行政监督部门: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38-*******
5、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焱 联系方式:0538-*******
名称: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新泰市府前大街1149号
电话:0538-*******
名 称:山东世纪纵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泰市银河路233号(济宁银行四楼)
联系方式:05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焱
电话: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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