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某单位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石河子某单位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一、 招标项目编号: HACS-2024-13
二、 招标项目名称: 石河子某单位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三、 招标项目内容:石河子某单位办公设备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四、 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并按照兵财库(2023)29号文第八条规定,提供完整准确的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本项目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供应商(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其他组织)在法律上、财务上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发生任何关系;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100%,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所属行业:零售业及其他未列明的行业。
(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五、 谈判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 谈判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04月26日至2024年04月29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谈判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
地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项目名称、姓名、电话、邮箱)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加盖公章两份在新疆鸿安昌顺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石河子分公司(新疆石河子市城区4小区南子午路2号二层)获取谈判文件。报名时携带的以上资料不齐全,不予接受。
文件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 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
(一)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4月30日10:30(北京时间)
(二)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新疆鸿安昌顺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石河子分公司(新疆石河子市城区4小区南子午路2号二层),逾期未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三) 谈判时间及地点:
开启时间:2024年04月30日10:3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鸿安昌顺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石河子分公司(新疆石河子市城区4小区南子午路2号二层)。
(四)提供材料:详见谈判文件
七、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鸿安昌顺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石河子分公司
联系人: 秦玲
联系电话: 139*****735
传真: /
地址: 新疆石河子市城区4小区南子午路2号二层
2、采购人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某单位
联系人: /
联系电话:185*****066
传真: /
地址: 新疆石河子市
3、监督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
标签: 办公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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