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工业园原料药生产废水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滨江工业园原料药生产废水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江工业园原料药生产废水改造项目,招标人为泰州润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滨江工业园原料药生产废水改造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滨江工业园原料药生产废水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泰州市高港高新区

2.3建设规模:泰州市高新区滨江工业园原料药生产废水改造项目(工程量清单中载明的全部内容)。招标控制价******.27元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注明的滨江工业园原料药生产废水改造项目施工

2.5计划工期:2个月

2.6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提交全部工程资料(含工程决算资料)后付至合同价的70%(不含暂列金额),复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的97%(如无复审以初审结果为准),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此工程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所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其他

① 自2022年3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自2023年3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3年12月-2024年02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 65 岁)提供退休证明。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3)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注:3.3(3)、3.3(4)、3.3(5)、3.4、3.5 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10日-2024年04月22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如下材料: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泰州润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报名。

5.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州润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高港区沿江街道疏港路2号

联系人:顾先生

电话:152*****876

标签: 原料药 工业园 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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