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甘露藏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取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西藏甘露藏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取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规要求,为了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开、公平、透明和规范进行,现对招标代理机构选取事项发布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踊跃报名。
一、代理服务范围
(一)代理服务内容:承担西藏甘露藏药股份有限公司广告宣传类项目的采购招标代理业务。
(二)服务期限:2024年服务类公开招标项目。
1.区内线下广告投放项目,最高限价165万元。
(1)拉萨T3航站楼广告,最高限价94万元。
(2)拉萨市区广告(北京中路LED屏),最高限价45万元。
(3)拉林高速公路广告,最高限价26万元。
2.品牌宣传运营服务,最高限价160万元。
二、代理机构具备的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符合的条件;
(二)具有相关招标代理资质,在自治区财政厅采购网站公布的代理机构;
(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承担本公告所述项目代理的资格和完成的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和责任;注册地在拉萨市范围内或在拉萨市区内有固定主营业场所,交通条件便利;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截至发布本公告之日公司设立已有三年及以上;
(五)相关人员具备丰富的招标代理经验和优秀的专业素质;
(六)应当拥有具备编制招标文件、组织评标等相应能力的专业人员;
(七)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八)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九)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代理机构的责任和任务
招标代理机构的主要责任和任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协助招标人制定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确保其合法合规,并及时发布;
(二)组织开展资格审查和招标文件的评审,确保资格审查和评审工作公正、客观;
(三)全程组织和监督招标过程,包括公开澄清、答疑、开标、评标、举报和投诉、定标等环节,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开透明;
(四)提供相应的技术咨询和法律意见,在招标过程中解答相关疑问,保障招标工作的合法合规;
(五)督促招标人和投标人履行各自的义务和责任,维护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
(六)配合上级监管部门,接受监督检查,确保招标代理工作的规范进行;
(七)不得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
(八)其他与招投标相关的事项。
四、遴选方法
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采用综合评分进行遴选,综合考虑技术、服务、报价(招标代理费收取比例)等因素,综合得分最高的确定为招标代理机构。
五、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4月25日起至2024年5月6日18:00止。
六、报名提交材料
(需为盖上公章的电子版扫描件,并以公司名称命名,纸质材料可后补)
(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招标代理业务;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有授权请提供);
(四)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的采购代理资格证明、代理机构的评价等级证明截图;
(五)纳税人信用级别证明;
(六)服务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承诺完全符合招标代理条件,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完全响应我单位的采购需求,在服务期内,不论项目大小,均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采购代理项目等;
(七)招标代理费用收取标准。
(八)与本次有关的其他资料。
(九)报名邮箱:info@glzy.cn,报名咨询电话1:180*****570联系人:张冬桔;报名咨询电话2:181*****846 联系人:次仁卓玛
(十)其他事项:西藏甘露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享有对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的最终解释权。
西藏甘露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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