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干部人事档案库房智能环境监控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邯郸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干部人事档案库房智能环境监控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邯郸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干部人事档案库房智能环境监控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郸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干部人事档案库房智能环境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预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邯郸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干部人事档案库房智能环境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2.1.2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1.3资金来源:党费资金

2.1.4质量标准:合格

2.1.5供货时间:15日历天

2.2招标范围:采购办智能环境监控系统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2信誉要求:本次招标设立信用查询,投标人应不存在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出具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30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邯郸市文新大厦22层2202获取招标文件。

4.2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 元/套,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报名时需携带以下原件及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经核对后随即退还,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需全部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14时30分,地点为河北明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局

地址:邯郸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杨鹏飞

联系电话:177*****812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明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邯郸市文新大厦22层2202

联系人:王壮壮

联系电话: 186*****732


标签: 环境监控 人事档案 库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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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明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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