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受理案件3708件!枣庄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硕果累累
10年受理案件3708件!枣庄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硕果累累
鲁网4月25日讯(记者 杜伟)4月25日上午,枣庄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枣庄法院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二十周年新闻发布会,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三级高级法官刘真政作新闻发布。
刘真政介绍说,2024年是枣庄法院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20周年。下面向大家简要介绍枣庄法院近十年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总体情况。
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强化知产司法保护
十年来,枣庄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3708件,其中民事案件3595件,刑事案件91件,行政案件 22件,案件年均增长率14.34%。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3645 件,结案率98.30%。案件呈现如下特点:
1.案件数量总体攀升,受案结构因管辖调整发生重大变化。知识产权案件数量从2014年的194件增长至2023年的748 件,呈现快速上升趋势。2022年5月,根据最高院要求,增设滕州市人民法院、市中区人民法院管辖部分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原由中院审理的第一审普通知识产权案件大量下沉至基层,中院一审案件降幅明显。
2.民事案件呈现“三高两低”态势,知识产权纠纷实质化解成效显著。十年来,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调撤率达67.03%,服判息诉率达95.22%,自动履行率达80.36%,上诉率为4.78%,生效裁判再审发改率在1%以下,案件质量全面向好发展。
3.司法惩治威力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不断加大。严格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审理的某商标侵权案对被告重复侵权依法判处按照侵权获利的两倍赔偿。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审理的生产、销售假冒耐克、阿迪达斯等注册商标刑事案件,对首犯判处有期徒刑5年,共判处罚金200余万元。
4.精品案例成果丰硕,示范裁判影响力持续提升。坚持精品审判,办精品案,努力挖掘、打造有影响力的精品案例。审理的涉“六个核桃”“拉法基”“永和豆浆”等商标侵权案件入选国家级、省级典型案例。
5.批量商业维权案件占比高,平衡保护化解纠纷效果好。商业维权主要集中在著作权、商标权侵权领域,占比70.89%。坚持适度保护,兼顾平衡当事人利益的原则,从政策导向、裁判尺度上引导商业维权走向源头治理,合理保护小微商户生存发展空间,调撤率达73.45%。
6.涉网络知识产权纠纷案件频发,电商平台成纠纷“高发地”。涉互联网知识产权纠纷占案件总量比重逐年上升,以近三年为例,全市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一审案件1595件,其中涉及电商平台的案件828件,占比达51.91%,年均递增27%。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助力保障创新发展
坚持服务大局,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强工兴产、转型突围”战略目标,出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企业转型振兴的意见》,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和数字经济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选定20余家示范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系网络,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加强特色产业服务,充分激发创新动力。紧扣枣庄特色优势产业,精准服务特色产业发展。出台《关于为全市锂电产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成立锂电法庭,护航锂电产业创新发展;出台《为石榴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全面加强石榴种质资源保护;加大对“峄城石榴”“滕州马铃薯”等地理标志的司法保护力度,助力乡村振兴。
主动延伸司法职能,积极推动社会治理。以知识产权审判实践为切入点,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展调研,撰写的《关于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工作的调研报告》入选《中国知识产权审判实务与案例评析》。及时梳理审判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发出司法建议11份,实现以司法建议“小良方”,发挥社会治理“大效果”。
强化司法公开和宣传,营造浓厚保护氛围。落实庭审公开,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旁听庭审,以最直观的方式展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过程。丰富宣传载体,开展普法宣传等系列活动,十年来,共组织知识产权讲座20余次,参与录制广播节目25次,印发宣传材料6000余份,多家媒体宣传报道枣庄市知识产权审判工作30余次。
持续深化机制改革,构建综合保护体系
加强诉源治理,完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与市场监管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通知》,搭建“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平台,推动知产纠纷联调共治。市中法院积极探索“行业+属地”调解模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属地优势。滕州法院与市工商联联合成立“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室”,被评为全省法院“产权司法保护协同创新典型事例”。
优化审判配置,加快“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制定《关于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有效整合审判资源,不断完善“三合一”审判机制运行规则。会同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签署《知识产权侦查、检察、审判职能衔接合作框架协议》,建立枣庄市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协作机制,强化法院与公安、检察机关协调联动,形成司法保护合力。
凝聚保护合力,推动构建协同保护新格局。深化知识产权府院联动机制,会同市场监管局签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衔接合作框架协议》,促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判标准统一。2022年以来,经法院审查确认的知识产权行政调解案件46件。会同淮海地区十地市中院与知识产权局签署《淮海经济区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协同保护协议书》,建立常态化跨区域协作机制,提升淮海经济区知识产权保护整体质效。
刘真政还发布了枣庄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段修排,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张硕,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二级法官张杰出席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附:记者问答实录
记者: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请介绍一下枣庄法院在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主要建立了哪些机制?
段修排:枣庄法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秉承“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扎实开展各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全方位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效能。
建立精品审判机制。完善“三合一”审判机制,加强审判法庭及团队专业能力建设,两级法院建立指导负责人和联络人制度,定期研判、专题交流,通过集中调解、提级管辖、诉后和解等方式,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构建知识产权审判“一盘棋”,强化审判指导和调解指导,将实质化解纠纷理念贯穿知识产权审判全过程,以判促调,以调促履行,突出办案质量,强化办案效果;立足审判实际,落实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制度,坚持“繁案精审,简案快审”,坚持审理“精品案、和谐案”,强化裁判文书说理和判后答疑,提高审判质效,不断提高办案社会效果。
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强化诉前调解,积极构建“法院+”调解平台,构建一站式在线多元纠纷解决体系,积极引入人民调解、专业调解、行政调解,因地制宜创新解纷方式;拓宽行政执法与调解对接路径,全面开展“行政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推动知识产权纠纷源头治理、综合治理。近三年来,全市法院知识产权诉前调解收案2321件,调解成功1255件,诉前调解成功率54.07%,大量纠纷在诉前解决,有效缓解了诉讼压力。
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加强与行政职能机关协同配合,加强与产学研用各领域沟通交流,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业务协作机制,开展同堂培训,促进裁判标准统一,形成保护合力;加强跨区域交流协作,与淮海经济区10城市建立协作机制,促进知识产权资源共享、协同保护、协作会商、标准统一,合力构建全链条保护大格局。
记者:请问对于发展新质生产力、保护创新创造方面,枣庄法院做了哪些工作?
张硕:枣庄法院从保护创新创造和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出发,立足枣庄市“强工兴产、转型突围”工作大局,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
主动服务大局。做深做实新时代能动司法,深入开展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制定“服务企业发展十条意见”等惠企暖企文件,走访吉利欣旺达、威达重工、康力医疗、威智医药等重点企业,开展送法入企活动,深入企业园区提供精准司法服务,发放“企业知识产权指引手册”,拉近司法与科研创新距离,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和发展活力。
护航工业倍增计划。围绕市委“强工兴产、转型突围”目标,紧扣特色优势产业,出台“服务保障锂电产业发展”“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保障石榴产业发展”等工作意见,探索设立“锂电法庭”,被纳入枣庄出台的全国首部锂电产业专项法规,护航锂电产业、石榴产业创新发展,释放特色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效能。
加强创新保护。加大对锂电、机床、种源等 “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及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等保护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侵害“秋艳”等石榴新品种权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峄城石榴”等驰名商标、特色产品商标、传统文化特色、地理标志等司法保护,保障枣庄市传统文化、优势产业等健康发展,坚决服务技术创新、产业创新,推动形成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的生产力,维护公平竞争。
记者:发布辞中提到 “严格保护、能动司法、统筹协调”审判理念,请针对这一理念,介绍法院下一步重点工作?
张杰:做实严格保护,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用足用好惩罚性赔偿,准确合理认定惩罚性赔偿的基数和倍数,依法加大对恶意侵权、重复侵权、源头侵权等行为的赔偿力度,发掘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适时向社会发布,引导溯源维权的同时保护小微企业生存发展。
做实能动司法,全面促进知识产权审判提质增效。强化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加强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等协调配合,促进在线诉调对接工作开展,推进司法裁判标准与行政执法标准的统一,因地制宜创新解纷方式,推动知识产权纠纷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做实“抓前端、治未病”,针对个案、类案中多发高发情况发现深层次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司法建议,加强同行业协会、行政主管部门等联系沟通,及时掌握各类创新主体司法需求,加强发前沟通和发后跟踪,确保建议发出落地有声。持续加强司法公开,加强以案释法说理,综合运用“报、网、端、微”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讲好审判故事。继续做好调研走访和普法宣传工作,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庭审观摩,在全市形成保护创新的良好氛围。
做实统筹协调,协同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合力。完善“三合一”审判机制,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在刑事司法程序方面沟通协调,完善知识产权侦查、检察、审判职能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与行政部门共建共享技术调查官人才库,共同提升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过程中专业技术事实认定质效。深入推进市域部门协同合作,加强同行业协会、行政主管部门等联系沟通,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业务协作机制,开展同堂培训,促进裁判标准统一,实现信息共享、有机衔接、优势互补,健全大保护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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