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叁号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单位网络竞价公告/广发叁号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单位

广发叁号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单位网络竞价公告/广发叁号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单位

广发叁号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单位网络竞价公告/广发叁号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单位
发布时间: 2024/04/26 10:01:21 文章浏览次数: 10
项目名称: 广发叁号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单位 项目编号: SWUEECG*********
标段名称: 广发叁号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单位 采购方式: 网络竞价
项目类型: 服务类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2024-04-30 17:00
公示开始时间: 2024-04-27 09:00 公示结束时间: 2024-04-30 17:00

根据工作需要,广安发展置业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代理机构)拟对“广发叁号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单位”项目进行竞价采购。采购人承诺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内容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人:广安发展置业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广发叁号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单位。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不含税总价******元。

注:本项目竞价时供应商在最高限价的基础上,总价下浮进行报价。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项目概况:广发叁号项目位于协兴园区大寨片区,用地面积*****.3㎡,(规划建筑面积 ******.84㎡,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 *****.15㎡,地下*****.69㎡,容积率2.16。建设内容为住宅楼12栋、独栋商业1栋(现为公司办公场所),共计住宅720套,商业34套,投资额3.5亿元。项目于2017年6月开始施工,2020年4月竣工验收并交付,销售总产值约3.78亿元。本次采购广发叁号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单位。

二、采购要求

(一)广发叁号项目清算审核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立项、用地、开发、销售、关联方交易、融资、税款缴纳相关资料;

2.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凭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银行贷款利息结算通知单、项目工程合同结算、购销合同统计表,销售明细表、预售许可证等与转让房地产的收入、成本和费用有关的证明资料。

(二)服务期限:90个日历日(45个日历日内出具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并提交税务局)。

(三)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广安市(区)税务局关于清算审核的相关规范,出具项目真实、合法的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报告并取得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算结论。

(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提交税务局后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取得土地增值税清算结论后30日内支付合同剩余价款。

(五)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合同主要条款(附件请到项目公告页面自行下载)。

三、参与方式及保证金缴纳

(一)参与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竞价的潜在供应商,请于公告时间内注册并登陆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网站(http://swueecg.com/#/index),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资料下载-网络竞价项目供应商操作手册)参与本项目、按要求上传资格审核材料并交纳保证金。

注:在规定期限内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不能进入竞价环节。

(二)请各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交纳金额:2000元。

保证金交纳时间:公告期内。

保证金交纳方式:

①以现金形式。须通过参与本项目主体供应商实名银行账户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接受第三方代付),转账时请核实招采系统转账页面的“项目信息”,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并按照“支付信息”进行转账。

②以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系统申办保函。保函或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最迟不晚于投标截止时间,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三)保证金的退还

以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且递交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将成交供应商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原渠道无息退还;以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的未成交供应商的交易保证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保函方式缴纳的到期后自动作废。

(四)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供应商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1.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前放弃成交资格的;

2.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责的除外)、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不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

3.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如有)的;

5.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响应本采购项目的;

6.所有参与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

7.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注:未缴纳服务费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在供应商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并将保证金余额直接划转至采购人指定账户,由采购人处置。

(五)履约保证金:

1.合同不含税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取整到百位),成交供应商应在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按合同约定执行)。

2.履约担保形式:现金、银行保函保险保函。

(1)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成交供应商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2)以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原件。

(3)以现金或者支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组合提交。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成交供应商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采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原件。

(六)采购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四、供应商基本要求及需提交的资料

(一)资质要求:依法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及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并合法存续。【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复印件和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并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二)人员要求:拟派项目人员不少于3人且均须具有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颁发的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提供以上人员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三)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3个及以上房地产项目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服务。【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四)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确认函。【提供加盖鲜章扫描件

注: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五、成交规则

(一)公告期:2024年4月27日09:00至2024年4月30日17:00。

1.公告期满,如公开未征集到三家符合的意向供应商,则自动终结公告。

2.公告期满,如公开征集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意向供应商,则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根据本公告和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采购人在公告期结束后,对意向供应商的竞价资料和资格进行审查。

(三)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组织竞价,采取网络竞价(反向多次)的方式,价低者中。本项目竞价时供应商在最高限价的基础上,总价下浮进行报价。竞价规则如下:

(1)竞价起始价:******元;

(2)减价幅度:500元;

(3)限时报价期:10分钟;

(4)延时报价期:120秒/每轮;

(5)竞价时间:代理机构在公告截止后另行通知。

(四)成交供应商确定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在3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各包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二)意向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即代表其对本公告所有规定充分理解并完全响应。

(三)意向供应商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价格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整、技术性调整、人工等物价上涨,任何因价格波动因素而要求采购人进行索赔以及增加费用或供货期延长将不被准许。

(四)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若发现意向供应商围标、串标、挂靠嫌疑,采购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次采购,同时报送相关纪检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采购人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采购人查实成交供应商有围标、串标、挂靠行为的,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本公告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其中未明确事项可根据法律法规、采购人相关内控制度、采购合同及行业相关规范执行,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七)本次竞价过程及结果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上进行公示,请供应商自行查看。

七、采购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广安分所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人民币2000元。收款账户如下:

收款单位: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

银行账号:119*****0004

八、公告发布渠道

本次竞价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http://swueecg.com/)、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官网(http://ga.swuee.com)、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asggzy.cn/)、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cn/)、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http://gafzjt.com/)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安发展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80*****001

采购人异议受理人:甘先生

异议受理人电话:158*****862

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26-*******

邮箱:**********@qq.com

平台咨询电话:028-********

,四川,广安市,广安,028-8

标签: 土地增值税清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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