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报废公告

车辆报废公告

广大机动车车主:根据近年林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工作安排,交警支队事故调处大队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依法扣留了无牌无证摩托车、超标电动车、无人认领车辆共62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之规定,现需要向社会作报废公告。现对2024年2月25日前发生事故无牌无证摩托车、超标电动车、无人认领车辆依法进行公告,公告期为三个月。公告期满前未到交警支队接受处理的,将上报财政部门,依法进行强制报废处理。附件:车辆报废公示表特此公告联系地址:林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事故调处大队联系电话:0894-******* 林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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