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塑胶操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校塑胶操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LCTTC-16YZFSG3234

一、招标条件

敦化市第八小学、大石头镇中心校塑胶操场改造工程已由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财政局以延州财教指【2015】215号文件、延州财教指【2015】25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敦化市教育局,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敦化市第八小学、大石头镇中心校塑胶操场改造工程

2.1.1 招标项目编号: JLCTTC-16YZFSG3234

2.1.2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中所含全部内容

2.2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12512平方米,其中 敦化市第八小学:建筑面积 6400平方米; 大石头镇中心校: 建筑面积 6112平方米 。详见施工图纸。

2.3工程建设地点:敦化市第八小学院内、大石头镇中心校院内。

2.4 工期:2016年7月6日—2016年9月10日。

2.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 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三 级(含 三级 ) 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 须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小型项目经理或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拟派出的 项目经理和 项目管理人员 (土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 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2近三年( 2013、2014、2015年) 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招标工程的业绩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工程的业绩须同时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发包备案手续和施工合同,以上业绩均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 .3被政府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招标人将拒绝其在取消投标资格的期限内投标。

3.4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核实取消中标资格,严重者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建议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其资质。

3.5营业执照或建设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通过二维码验证)。

3.6拟投入本项目管理人员的经劳动管理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社保部门出具的 2015年至今至少6个月的 劳动保险证明(含人员的身份证号和个人编号)。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

3.9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入吉企业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详见吉建管〔 2007 〕 17 号、吉建管 [2011]32 号、吉建管〔 2014 〕 6 号文件)办理备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6 6 日至 2016 6 12 日( 双休日不休息 ),每日上午 8:30 至 _ 11:30 时,下午 _ 13:00 时至 16:00 _ 时 ( 北京时间,下同 ) , 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423室 持 (1)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 以上三证的正、副本);(2) 项目经理 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3) 营业执照或建设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通过二维码验证);(4) 法人授权 委 托书 (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列清授权事项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且由法人代表本人签字并盖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开标后一经查出伪造签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处理);(5) 委托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

以上所有证件须持 原件 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报名 并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 元 , 售后不退。

严禁围标、串标,挂靠投标、弄虚作假投标,一经查出将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16 6 27 9 00 分 ,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 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持有效证件)参加开标会议。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各类原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须列明清单(名称及数量),并由现场工作人员与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同时检验原件数量,并由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敦化市教育局

地 址:敦化市民主街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996

招 标 机构: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

联 系 人:黄宇辉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塑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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