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数字化转型评估服务项目公开招标的公告
关于2024年数字化转型评估服务项目公开招标的公告
为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发挥数字化转型标杆示范引领作用,推进我市制造业数字水平整体跃升,按照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数字化转型评估服务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数字化转型评估服务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数字化转型标杆培育打造
围绕我市数字化标杆培育项目提升改造和项目产品高端化、生产管理数字化、生产过程智能化的提升要求,开展项目培育辅导工作。
服务内容:1.针对已经争创市级及以上数字化荣誉的企业,对标未来工厂“五化四型十场景”能力建设要求,开展项目数字化改造、智能化提升,打造全市数字化转型标杆。
2.针对“大优强”中还未数字化转型的企业,结合企业需求,在局部环节开展点对点的数字化辅导。
要求:年度重点项目服务企业数量不少于30家,服务团队人数不少于3人,服务方式包含但不限于现场指导、交流问询、线上沟通等。通过培育,助力年度未来工厂打造,推进“大优强”数字化转型标杆全覆盖,并提炼形成年度标杆案例集(不少于10家标杆案例),形成“大优强”企业数字化标杆全覆盖推进路径。
(二)2024年度宁波市产业数字化相关发展报告
服务内容:根据《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综合评价办法(试行)》、《2023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综合评价报告》、《浙江省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水平评估报告》和《浙江省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报告》等文件要求,结合宁波市相关评估结果,开展数据分析,分析落后原因,并提出具体的解决路径和措施。
要求:形成《2024年宁波市数字经济发展产业数字化指标分析报告》、《2024年宁波市制造业数字化水平发展报告》和《2024年宁波市两化融合指数报告》。组织开展至少一场培训活动,培训企业数不少于300人。
三、服务期限及最高限价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4年12月底完成。
最高限价:人民币******元整(大写肆拾贰万伍仟元整)。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招标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材料
投标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详见附件):
(一)费用报价。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劳务费、专家费、差旅费、印刷费、会议费等。提供费用报价明细表并作测算说明。总金额不超过42.5万元。
(二)项目理解。阐述对宁波市智能制造的理解和宁波市产业数字化相关发展指标的理解。
(三)项目团队。拟实施本项目的人员团队及相对应的技术职称。
(四)实施方案。针对数字化转型评估服务项目包含的两项内容,制定相应的服务方案(包括推进步骤和技术路线等内容)。
(五)业绩经验。提供承担过同类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如合同、业主证明等)。
(六)其他证明文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与完成本次项目内容相关资质、保障、业绩等证明文件。
六、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15日(周五)17:00前。投标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材料按照投标材料真实性承诺、单位情况、费用报价、项目团队、实施方案、业绩经验和其他证明材料的顺序编页装订成册(投标材料须密封,盖密封章),一式三份送到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产业数字化处(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2号楼439室),投标材料一旦接收,恕不退还。
联系人:陈文林,电话:0574-********,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投标文件模板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25日
标签: 数字化转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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