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考核评价招标公告
第三方考核评价招标公告
温州市政府集中采购公告
编号:Z-DY********0005
经温州市财政局批准,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第三方考核评价项目(采购编号:Z-DY********0005)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政府集中采购,特此公告。
拟定单一来源:温州大学
采购中心经办人:陈 立
电话:0577--********
温州市审管办行政审批2016年度第三方考核评价.doc
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2016年6月3日
温州市政府集中采购
单 一 来 源
项目编号:Z-DY********0005
采购项目:温州市审管办行政审批2016年度第三方考核评价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招标人: 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二○一六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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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报价保证金办理注意事项 ………………………………………………………3
报价通知书 ………………………………………………………4
第一部分 报价供应商须知 ………………………………………………………5
一 说明 ………………………………………………………5
二 单一来源文件 ………………………………………………………5
三 报价文件的编制 ………………………………………………………5
四 报价文件的递交 ………………………………………………………7
五 评审 ………… ………………………………………………………8
六 授予合同 ………………………………………………………9
第二部分 服务合同 ………………………………………………………10
第三部分 合同格式 ………………………………………………………12
第四部分 附件 ………………………………………………………13
第五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16
第六部分 评审原则及方法 ………………………………………………………27
注:▲本单一来源文件正文内容共28页(页码编制1-28),单一来源文件中部分标“▲”且加下划线的条款,为采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报价供应商注意,并认真查看单一来源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单一来源文件而造成的后果,招标人概不负责。
保证金办理注意事项
1.为了您的磋商响应工作顺利进行,银行规定银行票据交换时间为上午11时 - 下午14时45分(北京时间)即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日的下午14时45分以后,银行停止票据交换资金清算入账。(为了确保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在响应截止时间前1天能收到保证金,务必请供应商至少在响应截止时间前3天(外地供应商还应适当提前)办理保证金汇款手续。保证金最迟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区结算窗口确认到账并换取收据,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提交评审)。
2.为了帮助您选择快捷的保证金支付结算方式,请您联系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鹿城支行:
咨询电话:****-********/******** 徐如
支行办公时间(如有变化以银行规定时间为准):
上午:9时—11时45分
下午:14时—16时30分
3.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保证金账户:
户名: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账号:****************99
开户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鹿城支行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马鞍池西路210号
转帐支票:
确认资金到账后→凭银行进帐回单→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窗口开具保证金收据(同城结算约3天到账)。
本 票:
先在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结算窗口办理背书(盖章)→去银行办理进帐手续→凭银行进帐回单→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窗口开具保证金收据(同城结算1小时左右到账,县城除外)。
电 汇:
确认资金到账后凭银行汇款回单→到公共资源交易结算窗口开具保证金收据(异地结算约5天到账)。
4.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财务部:****-********
为使您的磋商响应工作顺利进行,请您在响应截止时间前1天来中心结算窗口确认保证金到账情况并办理开户保证金收据手续。
保证金,应从有资质的正式供应商银行账户中汇出,转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不得由其分支机构或第三者汇出。
保证金退付:未中标的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在采购中心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报 价 通 知 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就温州市审管办行政审批2016年度第三方考核评价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我中心诚恳地邀请贵公司参加报价,并请按单一来源文件的要求认真准备好报价文件,按时前来参加。
1.采购编号:Z-DY********0005
2. 项目名称:温州市审管办行政审批2016年度第三方考核评价
3. 采购内容:温州市审管办行政审批2016年度第三方考核评价
采购预算:30万元;温财采确【2016】2051、2052号
4.单一来源文件发布时间:2016年6月3日起至开标时间前止;
5.单一来源文件发布地点:“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直接下载电子版本;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区结算窗口确认到帐,并换取收据。
户名: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账号:****************99
开户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鹿城支行
详情请参阅《保证金办理注意事项》
7.▲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6月12日14 时30分整;
递交地点: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收标区(一楼)(温州市民航路170号)。
8.报价时间:▲2016年6月12日14时30分整;
报价地点: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开标室。
9.招标人: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地 址: 温州市民航路170号
电 话: 0577-********
传 真: ****-********
联 系 人: 陈 立
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2015年 6 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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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报价供应商须知
一 说 明
1.本次采购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及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的。
2.▲合格报价供应商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报价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2 营业执照必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3 谢绝联合体报价。
3. 报价供应商代表
指全权代表报价供应商参加报价活动并签署报价文件的人。如果报价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五)。
4. 报价费用
报价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报价有关费用,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 单一来源文件
1.单一来源文件由单一来源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组成。
2.采购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疑点或未尽事宜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进行说明或交流,供应商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向招标人提出质疑,但质疑不得迟于报价截止时间3日前使招标人收到,招标人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问题来源的答复发给报价人或召开答疑会。如果采购文件答疑期内未收到有关疑问,视为供应商完全同意采购文件所有条款,且对于采购文件相关表述以及未尽事宜如有争议,以采购中心解释为准。
3. 采购文件的修改
3.1在报价截止期3天前,招标人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采购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并在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和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截止时间1天前,作出延长报价截止时间和报价时间的决定,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3.2报价人收到澄清和修改的补充文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已收到补充文件。
三 报价文件的编制
1.报价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单一来源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报价供应商没有按照单一来源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单一来源文件各个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导致报价被拒绝的风险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报价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报价的。如发现报价供应商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报价将被拒绝,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报价文件的组成
不按单一来源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报价文件将可能被拒绝。
1) 报价函 (附件一)
2) 报价一览表 (附件二)
3) 分项报价表 (附件三)
4) 技术规格(或商务)条款偏离表 (附件四)
5) 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五)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报价供应商情况表
(3)报价供应商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4)报价供应商2014年度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复印件盖公章)
(5)资信证明文件(近三年银行资信等级)(复印件盖公章)
(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7) 报价供应商2013年至今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附件六)
8) 拟投入的项目实施人员名单 (附件七)
9) 报价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执照若系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盖上有效的公章。
4. 报价内容填写说明
4.1 报价书格式:报价供应商应按照单一来源文件中所提出的格式填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4.2 报价供应商需按格式填写报价一览表,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5. 报价
5.1 ▲报价是指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所有的服务价款,即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报价人的利润和应交纳的税金等(包括人员工资福利、各种社会保险、人员食宿与交通、办公费等),实行固定费用总包干,报价人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总价。
5.2 报价供应商必须按第四部分附件的报价一览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5.3 ▲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
5.4 报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项目的重要性,提供真实的且对买方最优惠的报价。
5.5 ▲招标机构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只允许一个报价。
5.7 报价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报价而予以拒绝。
6.1 ▲报价供应商须提供由报价单位汇出的报价保证金肆仟元整,否则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报价。
6.2 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在与买方签订了供货合同并提交合同经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6.3 ▲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报价供应商在单一来源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
(2)成交供应商未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报价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提供虚假技术指标及参数,或在报价时作出虚假承诺的,经评审小组确认属实的;
(4)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报价供应商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7. 报价文件的有效期
7.1 ▲自报价之日起 90 天内报价应保持有效。报价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视为非响应性而予以拒绝。
7.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报价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人可与报价供应商协商延长报价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报价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的报价供应商不得修改报价文件。有关退还和没收报价保证金的规定在报价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8. 报价文件的签署和规定
8.1 ▲报价供应商应提供一式叁份的报价文件,并装订成册。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报价文件的封面应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8.2 报价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
8.3 ▲报价文件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修改和增删处旁签署或盖章,方才有效。
8.4 报价文件字迹模糊或在关键的技术、商务条款上表述不清楚,将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
9. 报价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9.1 ▲报价供应商必须将全部报价文件包装密封。封口处贴上封条,启封处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封皮上写明报价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并注明“报价时启封”字样。
9.2 如果报价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人对报价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
四 报价文件的递交
1. 报价文件的递交
1.1 ▲报价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达到指定的收标地点。
1.2 报价供应商如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报价的,同时递交报价保证金收据、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由评审小组确认报价资格。
1.3报价供应商如是授权代表参加报价的,同时递交报价保证金收据、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由评审小组确认报价资格。
2. 报价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 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报价供应商可以用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或撤回其报价并送达到招标人,但不得影响报价活动的正常进行。
2.2 “报价文件修改”或“报价文件撤回通知”都应密封并在密封袋上写明报价项目名称、编号、报价单位名称,并注明“报价文件修改”或“报价文件撤回通知”字样。
2.3 从报价截止日期起至报价有效期满这段时间内,报价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报价,否则报价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3.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文件将拒收:
3.1 在报价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报价文件;
3.2 未递交报价保证金;
3.3 未密封或未装订的报价文件及由于包装不妥在送达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报价文件;
3.4 以电讯形式递交的报价文件。
五 评审
1. 评审小组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评审过程的保密性
报价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与评审有关的资料均不得向与评审无关人员透露。
3. 评审:
3.1 ▲在对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时,报价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评审小组认定后按无效报价处理:
(1)报价文件未按单一来源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的;
(2)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的;
(3)明显不符合单一来源文件中主要服务要求、服务标准的;
(4)报价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报价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授权代表没有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委托的;
(7)报价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提供虚假技术指标、参数或承诺的;
(8)评审小组认定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单一来源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3.2 评审小组对报价供应商的商务报价进行核查,核查时发现报价内容不清楚可要求报价供应商书面澄清,计算上的错误,可按下面方法修正:
(1) 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2) ▲如果报价供应商不接受对其价格错误进行修正,其报价将被拒绝。
3.3 在详细评审之前,评审小组要审查报价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单一来源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报价文件应该是与单一来源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基本相符,没有重大偏离。
3.4 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有义务对评审小组就单一来源文件中不明确的条款进行澄清补充和调整,并在评审结束前,对澄清、补充、调整的相关内容以书面形式进行最终确认。
3.5 评审小组对审查合格的报价文件按照单一来源文件中制订的评审方法进行评定。
3.6 评审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评审小组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
4. 报价文件的澄清
4.1 在评审期间,评审小组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报价供应商对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形式并由授权代表签署,但澄清内容不得超出报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拒不按要求对其报价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报价供应商,评审小组可以否决其报价。
4.2 ▲经澄清后,若偏差仍存在且不可接受,报价供应商则被认为是“没有实质性响应单一来源文件要求”。
5. 确定成交候选人
本次采购由评审小组确定成交候选人。
5.2 成交条件
1) 报价文件基本符合单一来源文件要求,能够最大限度满足单一来源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
2) 报价供应商有很好的执行合同的能力;
3) 报价供应商能够提供质量技术、商务经济占综合优势的服务。
5.3 招标人对成交结果不做任何解释。
六 授予合同
1. 评审小组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
2. 成交通知书
2.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招标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签订合同
3.1 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2 单一来源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报价修改文件、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报价供应商和评委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和成交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
3.4 拒签合同的违约责任
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的,以违约处理,其报价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第二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技术服务项目合同
项目名称: 2016年度县(市、区)、功能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考核
委托人(甲方): 温州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受托人(乙方): 温州大学
项目负责人: 温州大学地方政府绩效管理研究中心
签订地点: 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签订日期: 2016年 月 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2016年度县(市、区)、功能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考核》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的职责
1.设置专门的联络人,积极做好与乙方的沟通协调工作;
2.甲方负责考核的安排和组织工作;
3.甲方需为乙方的考核工作提供一定的便利条件;
4.甲方需向乙方提供考核所需经费______整(预算明细见附件1)。第一期款项______整于2016年7月31日前到账,第二期款项______整于2016年12月10日前到账。
二、乙方的职责
1.在考核日常工作中,设定专门的联络人,积极与甲方沟通联系,确保考核顺利进行;
2. 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见附件2)对各被考核部门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的工作进行客观公正的考核,并在考核办法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核任务。乙方需在2017年1月15日前(或县市区完成考核数据采集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2016年度考核结果;
3. 乙方的考核需要得到甲方的认可方可被认定为完成考核工作任务;
4. 乙方需按照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考核经费。
三、违约责任
1.属甲方原因,违反了本合同第一条款约定,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属乙方原因,违反了本合同第二条款约定,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或调解不成,双方约定在合同签订地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它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正式验收后自动失效;
3.遇不可抗力影响工作期限时,工作期限顺延,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 温州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乙方 温州大学
(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2016年 月 日 201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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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6年度县(市、区)、功能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考核
经费预算明细表
类别项目名称计量单位预算数量
人 员 经 费劳务费带队教师天26
案卷内审(教师)天4
案卷内审(学生)天4
问卷调查(市本级)件2640
问卷调查(县市区)件2880
明察暗访(市本级)次60
明察暗访(县市区)次48
电话回访件9448
数据分析天52
县市区改革评估项目个12
其 他 经 费通讯费考核组教师人1
考核组学生人1
电话回访件9448
交通费明察暗访(市本级)次60
问卷调查(市本级)次60
案卷内审(教师)次4
案卷内审(学生)次4
考核组带队教师天26
考核组学生(下县市区)天24
下各县市考核租车天24
资料费(含管理费)
合计
备注:交通费(除县市区租车)均为茶山往返市区产生的费用。
附件2
2016年度县(市、区)、功能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考核
内容及要求
一、市本级中心窗口考核
1、办结件电话回访。每月在办件系统中随机抽取办结件,其中入驻市中心每单位4件,每综合窗口、8个市级分中心和6个外单位各10件,对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效率、服务质量以及一次性告知、否决事项双告知、受理通知书等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电话回访。每季第3个月25日前汇总情况报送审批督查处。
2、每季度对市本级中心、8个市级分中心和6个外单位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工作纪律进行1次明察暗访。每季度末第3个月25日前完成。
3、每季度对市本级窗口(含综合窗口)单位办结件开展案卷内审。每次1个单位抽取一办结件档案对照规范表进行审查。每季第3个月25日前完成。
4、每季度组织开展市级中心窗口满意度问卷调查。其中市本级中心发放问卷100份,市级分中心发放问卷40份,外单位发放问卷40份。每季第3个月25日前完成。
5、另,按《温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服务考核评比办法》进行其他方面的数据采集。
二、县(市、区)考核
1、办结件电话回访。每季在办件系统中随机抽取办结件,每窗口单位(含综合窗口)4件,对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效率、服务质量以及一次性告知、否决事项双告知、受理通知书等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电话回访。每季第3个月25日前汇总情况报送审批督查处。
2、每季对县(市、区)中心进行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工作纪律进行1次明察暗访。每季第3个月25日前完成。
3、每季度对县(市)、区中心组织开展满意度问卷调查。其中A类发80份,B类发60份,C类发40份。每季第3个月25日前完成。
4、随年终考核组对各县(市)、区按考核细则进行实地检查考核。
5、另,按照《县(市、区)、功能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考核细则》进行其他方面的数据采集。
三、对各个县市区改革服务进行综合评估
要求带队的老师及参与的学生原则上一年内不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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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合同格式
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就温州市审管办行政审批2016年度第三方考核评价项目(项目编号 )。经评审委员会评审 为成交人。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面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合同签署方由温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具体指定。
1. 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 合同主要条款
(2) 成交通知书
(3) 分项报价表
(4) 技术规格、商务条款偏离表
(5) 采购内容及要求
(6) 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如有的话)
(7) 履约保证金
(8) 承诺书 (含询标记录和优惠条件)
2. 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规定的内容相一致。
3. 货物和数量
本合同提供的货物及数量(详见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4. 合同总价
本合同总价为 人民币,(分项价格详见报价表)。
5. 付款方式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在合同主要条款中已规定。
6. 交货时间及地点。
7.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买卖双方加盖印章后生效。
买方:(印章) 卖方:(印章)
全权代表:(签字) 全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附件一
第四部分 附件
报 价 函
致: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根据贵方为 项目(采购编号: )的报价邀请,我方 (报价供应商名称)作为报价供应商正式授权 (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处理有关本报价的一切事宜。
在此提交的报价文件中,包括如下内容,并已密封装袋:
(—)按“报价供应商须知”要求编制的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我方己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
(一)本报价文件的有效期自报价截止日起 90 天内有效,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
(二)我方已详细研究了单一来源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书(如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
(三)我方明白并愿意在规定的报价时间之后,报价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其报价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四)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
(六)我方如果成交,将保证履行单一来源文件以及单一来源文件修改书(如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七)所有与本报价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报价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附件二
报价一览表
采购编号: (价格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服务期服务地点负责人
总报价(大写):
(小写):¥
报价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三
分项报价表
采购编号: (价格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费用名称单价
(含税)数量合价
(含税)备注
合计总价
说明: 1.此表的合计总价应与附件二“报价一览表”总报价相一致。
2.如果免费请在该备注栏内注明“免”,如果含在价格中则填“含”,如无此项内容则填“无”,不留空白。
报价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
技术规格(或商务)条款偏离表
招标编号:
序号单一来源文件
条目号单一来源文件
规范要求报价文件
对应规范说明
技
术
规
格
商
务
条
款
附注:1. ▲没有填写此表视为完全响应单一来源文件要求;
2. 如出现偏离,报价供应商务必如实填写此表,“报价文件对应规范”及“说明”栏不得复制粘贴,所投产品必须对照单一来源文件要求详细填写说明,否则存在的风险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报价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五
资格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报价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项目名称、编号)的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供应商全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授权代表(签字):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2)报 价 供 应 商 情 况 表
报价供应商名称(公章): 填表日期:
单位名称电 话主管部门企业负责人职务
地 址传 真企业性质授权代表职务
单位简介
及机构单位优势
及特长
单位概况职工总数各人员构成情况上一年主要 经济指标指标名称实际完成
总产值万元总产值 万元
流动资金
万元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万元实现利润万元实现利润 万元
银行贷款万元主要业绩
固定资产原值 万元
净值 万元资金性质生产性 万元
非生产性 万元
(3)报价供应商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4)报价供应商2014年度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复印件盖公章)
(5)资信证明文件(近三年银行资信等级)(复印件盖公章)
(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我公司参与 (项目名称、编号)投标,本公司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若贵中心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将无条件退出本项目的投标,并承担因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本声明书格式不得修改,不提交本声明书按无效标处理。
?
附件六
报价供应商2013年至今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采购编号:
序号用户名称项目名称数量合同金额用户联系电话/手机
报价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七
拟投入的项目服务人员名单
采购编号:
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认证本工程中的岗位从事专业年限
附注:1.各主要专业工种人员及负责人均应列入,后附学历、职称/认证证书、社保证明复印件;
2. 列入本表人员如要更换,需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属违约行为;
3. 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报价供应商可按此表格复制,
投标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本采购项目为温州市审管办行政审批2016年度第三方考核评价进行报价,不得只投其中的部分内容。
一、市本级中心窗口考核
1、办结件电话回访。每月在办件系统中随机抽取办结件,其中入驻市中心每单位4件,每综合窗口、8个市级分中心和6个外单位各10件,对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效率、服务质量以及一次性告知、否决事项双告知、受理通知书等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电话回访。每季第3个月25日前汇总情况报送审批督查处。
2、每季度对市本级中心、8个市级分中心和6个外单位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工作纪律进行1次明察暗访。每季度末第3个月25日前完成。
3、每季度对市本级窗口(含综合窗口)单位办结件开展案卷内审。每次1个单位抽取一办结件档案对照规范表进行审查。每季第3个月25日前完成。
4、每季度组织开展市级中心窗口满意度问卷调查。其中市本级中心发放问卷100份,市级分中心发放问卷40份,外单位发放问卷40份。每季第3个月25日前完成。
5、另,按《温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服务考核评比办法》进行其他方面的数据采集。
二、县(市、区)考核
1、办结件电话回访。每季在办件系统中随机抽取办结件,每窗口单位(含综合窗口)4件,对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效率、服务质量以及一次性告知、否决事项双告知、受理通知书等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电话回访。每季第3个月25日前汇总情况报送审批督查处。
2、每季对县(市、区)中心进行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工作纪律进行1次明察暗访。每季第3个月25日前完成。
3、每季度对县(市)、区中心组织开展满意度问卷调查。其中A类发80份,B类发60份,C类发40份。每季第3个月25日前完成。
4、随年终考核组对各县(市)、区按考核细则进行实地检查考核。
5、另,按照《县(市、区)、功能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考核细则》进行其他方面的数据采集。
2016审管办考核项目各类工作量预算
项目天数/季度季度数年度总天数备注
市本级考核0.542为带队老师工作量
下县市区考核6424
项目分类内审量/窗口窗口数内审总量季度数总计内审天数备注
案卷内审市本级1363641444 配置一位带队老师和一位学生;
项目分类每窗口件数/月窗口数县(区)数月总件数月数年度总件数总计统计分析天数备注
电话回访市本级入驻单位4361144121728944824 按一天400份统计
分中心1025125041000
县市区43512168046720
项目分类问卷数量点数件数/季度季度数年度总件数总计统计分析天数备注发放次数
问卷调查市本级10011004400552028 按一天200份统计4
分中心、外单位40145604224056
县市区60127204288048
项目分类次数点数季度数人数年度总次数
明察暗访市本级11414
分中心、外单位1144156
县市区1124148
合计108
项目县(区)数
县市区改革服务评估12
第六部分 评审原则及办法
一. 评审程序
1. 评审小组应在评审前,查验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价保证金收据和企业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招标机构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对报价文件进行初审,供应商的报价只在评审小组内公开。
3. 初审:
3.1 资格性检查:评审小查验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价保证金收据、企业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确定报价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
3.2 符合性检查:根据单一来源文件的规定,从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单一来源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单一来源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3. 澄清有关问题。为有利于对报价文件的评议,对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4. 评审小组将对通过初审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评审时,所有成员与单一供应商进行封闭式谈判,谈判内容包括供应商的报价、完工时间、合同条款响应情况、组织计划、提供服务的质量技术、供应商的资信情况、售后服务承诺、优惠条款等方面进行协商、达成协议。
5. 在相关的需求、质量要求、价格、服务等得到相关澄清后,如有必要,评审小组可要求参加评审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次报价,该报价将作为定标的重要依据。
▲报价超采购预算,本项目废标处理。
6. 报价文件如存在细微偏差,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结束前予以补正,或在评审过程中由评审小组与报价供应商达成共识,并确认其提出的细微偏差。
7. ▲实质上没有响应单一来源文件要求的报价将被拒绝。报价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报价。
三. 定标办法
1. 评审小组对报价文件充分评议研究后,最终确认成交供应商。
2. 评审小组将评审情况及供应商的报价及承诺书形成评审报告向招标人提交。
3. 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报告和评审结果,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确定成交供应商。
4. 评审结束后,招标机构将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采购结果,招标机构并向成交供应商发成交通知书。
5. 如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后不履行合同或拒绝已承诺的有关条款,则视为其违约,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
四. 供应商义务
为有利于对报价文件的比较和评议,供应商应随时随地答复评审的询标,参加评审,解答包括有关的商务、技术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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