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区天眼系统二、三期吴中区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服务项目第二阶段采购公告
吴中区天眼系统二、三期吴中区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服务项目第二阶段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吴中区天眼系统二、三期(吴中区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服务)项目第二阶段 JSZC-******-JZCG-G2024-0124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5-17 13: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JZCG-G2024-0124
项目名称:吴中区天眼系统二、三期(吴中区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服务)项目第二阶段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需要提供视频监控、高清卡口图像信息服务以及中心端配套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1、提供以下图像信息服务:1093台球机、902台超低照度球机、6022台枪机、3429台特征识别像机、506台微卡口、27台全景像机、35台枪球联动、195台车辆卡口、12台文明抓拍、54台卡警终端服务器、1台无人机云台A型、1台无人机云台B型、10台无线布控球。其中固定点位分布于吴中区(除东山镇、香山街道、光福镇、金庭镇)。
2、提供中心核心应用服务,投标人应在采购方指定地点部署符合要求的图像基础应用及接入服务、云计算服务、云存储服务、中心网络服务、中心信息安全服务。
3、提供专用传输网络、机房租用服务:投标人应提供50条裸纤租用、8052条20M链路租用、2893条50M链路租用、1078条100M链路租用、104个IDC机房专用机柜租用、12个专用4G流量卡。
4、投标人负责服务支撑设施(各类图像服务支撑硬件设施、配套设备、立杆、设备箱、管线、中心应用、配套服务、网络租赁)的实施,以及服务期内运维管理。服务支撑设施由中标方提供,服务期满后,项目资产无偿归采购方所有。服务期间图像信息服务仅提供给采购方或经采购方授权的单位或部门使用,不得提供给其它第三方使用。
5、完成“一机一档”数据采集录入并保证准确率。
6、本项目涉及多系统模块,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规划,整合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
7、供应商实施支撑硬件基础设施建设期间,应按照工程管理及工程施工规范执行,并接受第三方工程监理。项目进入服务期后,供应商接受第三方服务监理。
8、投标人提供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服务须达到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第二级。
9、投标人提供的时钟校时服务须满足服务支撑设施(各类监控图像设备、中心端核心应用设备等)的时钟校时性能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33个月,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服务时间,设备验收合格后原厂质保期33个月。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硬件设施的安装及系统部署并达到验收条件,乙方开始向甲方申请验收,如90天内未完成安装及部署或达不到验收条件的,每延期一天,应按合同总价款的0.5%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直接转到甲方指定账户;延期超过1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同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其它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2024-05-17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161******.shtml)。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82*****950;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025-********、153*****027、153*****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950;智能客服:登录苏采云系统后,联系系统右下方智能客服图标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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