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像诊断医用显示器(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影像诊断医用显示器(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泰兴市人民医院影像诊断医用显示器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现对泰兴市人民医院以下产品公开招标采购,欢

迎符合条件的企业投标。

一、招标项目:

影像诊断医用显示器(竖屏)10台

二、影像诊断医用显示器(竖屏)投标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非生产厂家投标的,需具有合法的代理商资格;

(7)具有国家3C强制认证;

(8)其中5M/6M显示器提供华东地区三级综合医院至少5家用户名单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须加盖公司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合法的代理商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4)购买标书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报名起止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 6月13日下午5:00;

报名及领取标书地点:泰兴市人民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

开标时间: 电话通知

开标地点:泰兴市人民医院招标办会议室。

四、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老师 ****-******** 周主任 ****-********

泰兴市人民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

2016年6月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影像 显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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