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对新疆闽港贸易有限公司、新疆宏盛龙翔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两户债权的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对新疆闽港贸易有限公司、新疆宏盛龙翔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两户债权的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对新疆闽港贸易有限公司、新疆宏盛龙翔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两户债权的处置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称“长城公司”)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乌分行”)收购其依法享有的新疆闽港贸易有限公司、新疆宏盛龙翔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两户债权项下全部权益,截止2024年4月30日,该债权本金共计*****.51万元,债权利息共计350.2万元,债权合计为*****.71万元,上述债权不包含自2017年5月15日之后产生的逾期利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等。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债务人 | 债权本金 | 利息 | 合计 | 保证担保 | 抵押物情况 | 备注 |
1 | 新疆闽港贸易有限公司 | 7385.51 | 299.59 | 7685.1 | 林世樵、陈秀芳、陈兴枝、高望、林生、新疆龙江兴贯众特钢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 福建凤翔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以其所有的:⑴位于福建南靖县山城镇三卞村闽发路北侧(闽星生态项目区)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2,897.00平方米的净地;⑵位于福建南靖县山城镇北环路111号面积为16,034.00平方米凤翔花园城茶叶综合楼;⑶位于福建南靖县山城镇三卞村闽发路北侧(闽星生态项目区)面积为19亩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 |
2 | 新疆宏盛龙翔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 4800 | 50.61 | 4850.61 | 林世樵、陈秀芳、林连宁、许长由、新疆龙江兴贯众特钢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 福建凤翔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以其位于南靖县山城镇闽发路南侧面积为*****㎡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 |
总计 | *****.51 | 350.2 | *****.71 |
备注:利息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15日。
长城公司将对持有的上述债权进行公开处置。
二、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或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长城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长城公司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和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三、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刘燕、范春艳
联系电话:0991-*******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人民路280号长城公司
长城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彭永新 付凌宇
联系电话:0991-******* 0991-*******
标签: 两户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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