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n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东路15号金禾商务中心12层有信公司业务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n一、项目基本情况
n项目编号:NDYXCQ[GK]*******(1)
n项目名称: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n最高限价:
n采购包
n序号
n采购标的
n服务年限
n最高限价
n所属行业
n允许进口
n保证金
n1
n1-1
n专项法律服务
n3年(1+1+1模式)
n100%
n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n/
n n报价说明:原则上,专项法律服务费采用分档累计计算,假设该项目年专项法律服务数量为n。当n≤3时,年专项法律服务费=20万元*中标人报价;当n>3时,超过部分的每个专项法律服务费预算单价为8万元/个,即年专项法律服务费=20万元*中标人报价+(n-3)*8万元*中标人报价。
n n注:1、本次招标为整体招标,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的采购包的所有服务进行完整报价响应。不完整响应的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以包括该项目所涉及的有关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服务、人员交通、验收、劳务、管理、劳保、维护、保险、利润、税款、差旅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可能涉及的费用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凡漏报的费用均视为已包括在供应商报价中,后续采购人不再支付额外的费用。
n2、供应商报价按百分比报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100%,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例:假设该项目年专项法律服务数量为n(以采购人出具的确认函为准),若投标人投标报价为90%,其年专项法律服务费为:
n(1)当n≤3时,年专项法律服务费为20万元*90%=18万元;
n(2)当n>3时,即年专项法律服务费=20万元*90%+(n-3)*8万元*90%
n3、n指每年专项法律服务的数量,以采购人出具的确认函为准。
n4、合同签订采用为1+1+1年模式。即首次签约服务期限为1年,1年期限届满后,经采购人评价为“优秀”,可续签1年,续签次数不超过2次(含本数);若一方不同意续签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n n采购需求:
n标的名称:专项法律服务
n服务年限:3年(1+1+1模式)
n简要服务要求:开展股权投资、并购项目等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根据采购人的需要,审查、修改项目相关协议等,详见招标文件。
n合同履行期限:采用为1+1+1年模式。即首次签约服务期限为1年,1年期限届满后,经采购人评价为“优秀”,可续签1年,续签次数不超过2次(含本数);若一方不同意续签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n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n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n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n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n进口产品:无。节能产品:无。环境标志产品:无。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或者投标人未提供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他政策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n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依法登记注册,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予以佐证;(2)通过2022年度司法部门年检。投标人提供司法行政部门盖章的律所年度考核记录复印件予以佐证(若依法或依据规范性文件无需考核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予以佐证,视同合格)。
n三、获取招标文件
n时间:2024年4月19日至 2024年4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n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东路15号金禾商务中心12层有信公司业务部
n方式:可至指定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禾商务中心12层有信公司业务部)现场办理书面报名登记;或采用邮件方式办理报名事宜(采用邮件方式办理的供应商报名事宜,务必电话联系)。各潜在供应商到我司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时须填写《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递交投标文件时供应商的名称要与获取采购文件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单位名称(姓名)变更证明外,否则我司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n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n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n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n开标时间:2024年5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n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东路15号金禾商务中心12层有信公司开标室
n五、公告期限
n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n六、其他补充事宜
n网址:www.ndcqjy.com
n邮箱:**********@qq.com
n其余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
n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n1.采购人信息
n名 称:宁德市汇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n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正大路4号金禾大厦10层
n联系方式:甘女士 0593-*******
n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n名 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n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东路15号金禾商务中心12层
n联系方式:韦女士0593-*******
n3.项目联系方式
n项目联系人:韦女士
n电 话: 0593-*******
n n n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n2024年4月19日
招标
|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