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新时代甘肃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打造文化枢纽技术信息生态“五个制高点”实施方案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新时代甘肃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打造文化枢纽技术信息生态“五个制高点”实施方案
甘政办发〔2019〕106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省属有关企业:
《新时代甘肃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打造文化制高点实施方案》《新时代甘肃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打造枢纽制高点实施方案》《新时代甘肃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打造技术制高点实施方案》《新时代甘肃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打造信息制高点实施方案》 《新时代甘肃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打造生态制高点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时代甘肃融入“一带一路”建设
打造文化制高点实施方案
为落实《新时代甘肃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打造“五个制高点”规划》的部署要求,确保文化制高点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充分挖掘我省文化遗产蕴含的哲学思想、人文精神、价值理念和道德规范,以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为抓手,注重保护弘扬和创新发展相结合、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利用独特的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优势,统筹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完善旅游设施和基础服务,放大文化旅游业综合效应,打造“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核心区。
(二)主要目标。将我省建设成文化遗产研究保护、传承弘扬、创新利用的新高地,丝路精神和时代精神融合的新典范,服务共建“一带一路”民心相通的新样板,使敦煌文化、长城文化、黄河文化、始祖文化、红色文化、民族民俗文化成为“一带一路”文化的重要标志和优秀代表,不断扩大“交响丝路·如意甘肃”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文化旅游产业从资源依赖型向创新开发型转变,从观光消费型向综合效益型转变,从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变,力争到2025年,全省文化旅游综合收入达到900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人均文化旅游消费达到1300元以上,年均增长10%,成为推动我省绿色发展崛起的首位产业和支柱产业。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敦煌文化工程。
建成国家文物保护创新研究中心。依托敦煌研究院,联合国内外文博单位、高校和科研机构共同组建国家文物保护创新研究中心,重点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前沿领域重大科学和技术研究,引领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支撑国家文化战略需求,将敦煌研究院建设成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典范和敦煌学研究高地。培养“一带一路”沿线文化遗产保护人才,依托敦煌研究院,联合国内外知名高校组建敦煌艺术学院,培养敦煌学、考古学、艺术学等文化遗产保护人才。
打造“一带一路”文化遗产资源数据云平台。以敦煌研究院为主体,整合省社科院华夏文化资源云平台,打造“一带一路”文化资源数字化平台,引领文化资源数字化标准。加强文化遗产数字化工作交流与合作,广泛开展文物保护和展示利用多领域的数字化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推广石窟壁画数字化、彩塑和壁画三维重建技术,为丝路沿线国家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提供技术支撑。
建设河西走廊国家遗产线路。充分利用河西走廊中华文化象征符号众多、中西方文化重要汇聚交融的优势,将河西走廊国家遗产线路打造成全国首条国家遗产线路。全面提升嘉峪关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基础设施配套水平,完善展示利用模式,丰富文化产品供给,优化智慧文旅体系,建设“一带一路”文化生态景观带,将敦煌—嘉峪关—张掖—武威—兰州串联打造成国际文化旅游风景廊道,建成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利用综合创新示范区。
(责任单位:省文旅厅、省文物局、敦煌研究院、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社科院,各有关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实施长城文化工程。
开展长城抢救性保护行动。以嘉峪关为中心,整合全省长城研究单位和人员,联动全国长城文化遗产基地和研究机构,建立长城保护专业机构和团队,全面开展长城文物本体和周边环境风貌抢救保护,形成全国长城抢救性保护的甘肃模式。
创建长城文化遗产保护创新平台。以嘉峪关为中心,整合定西、兰州、武威、张掖、酒泉等地富集的长城文化遗产,将嘉峪关长城博物馆和长城文化研究会打造为全省长城文化研究基地。建设长城文化“双创”基地,扩大长城文化在国际国内的广泛认同。
建设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加强对各类文物本体及环境实施严格保护和管控,适度发展文化旅游、特色生态产业。加强景泰、凉州、古浪、山丹、临洮等7处长城重点段落实施本体修缮、环境整治、展示标识和导览导引系统建设,达到旅游开放标准。加强嘉峪关关城、玉门关遗址等长城点段智慧化建设,打造世界级长城文化体验基地。串联整合全省最美长城点的公路、山峦小径等,打造集登山健行、徒步运动、户外游憩、乡村休闲等于一体的“长城文化体验之旅”主题线路,推动“长城文化保护带”向“长城保护与文旅产业展示带”转型,活化长城文化遗产。
(责任单位:省文旅厅、省文物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各有关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实施黄河文化工程。
创建国家黄河文化保护创新(兰州)中心。依托省社科院、各高等院校,联合国内外相关黄河文化和生态文明研究单位及科研机构,共同组建国家黄河文化保护创新(兰州)中心,加强黄河上游生态保护、文化创新发展研究,引领我省在国家黄河生态文明新战略中率先发力、做好示范。
建设黄河文化展示和产业集聚区。深度挖掘黄河文化、彩陶文化等文化遗产的丰富内涵,支持发展黄河文化创意产业,创作以黄河文化为主要内容的文化艺术作品,拍摄一批全面反映、颂扬黄河文化的专题片、纪录片、动画片和影视剧,不断扩大黄河文化影响力。加快实施“读者印象”精品文化街区、四库全书数字展示、兰州国家级文化产业园、黄河风情线改造提升等重大文旅融合项目,大力培育文旅新产品新业态,把兰州建设成为黄河文化展示区和文旅产业集聚区。
(责任单位:省文旅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水利厅、省文物局、省社科院,各有关市州政府和兰州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实施始祖文化工程。
创建始祖文化协同发展中心。整合甘肃伏羲文化研究会、轩辕文化研究会、大地湾博物馆和省先秦文学与文化研究中心、天水师范学院陇右文化研究中心等学术平台,联动全国和港澳台地区始祖文化研究、保护和传承机构,建立甘肃始祖文化协同发展中心。重点研究和传承始祖文化特有历史记载、文化传说、祭祀大典、考古遗址、图画、器物、雕塑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好伏羲女娲、大地湾、先秦、周祖农耕、岐黄中医药、传统民俗等始祖文化体系。
打造“全球华人寻根祭祖圣地”文旅品牌。持续办好公祭伏羲大典,大力发展文化创意、民俗农耕文化展示、演艺会展、工艺美术制造等产业,开展“天水—定西—平凉—陇南—临夏—甘南”文化旅游与中医药产业等领域应用示范,打造祭祖天水、当归定西、生态陇南、养生平凉、民俗庆阳、红色南梁以及周祖圣地、岐黄故里等特色文化品牌,建成全球华人寻根祭祖圣地和全球知名的华夏文化旅游体验目的地。
(责任单位:省文旅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政府外事办、省文物局,各有关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
(五)实施红色文化工程。
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开展革命文物资源挖掘和红色文化研究,将甘肃的党史研究打造成国家级红色文化学术高地。实施一批革命文物保护和展示项目,全面改善483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保存状况,改善省内长征遗址遗迹和纪念设施等的环境风貌,丰富长征精神的展示主题和手段,弘扬传承党的革命精神、奋斗精神。
建设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打造提升16个国家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推出“重走胜利会师长征路”红色旅游精品线路,打响“南梁精神红色记忆之旅”“长征会师胜利之旅”“西路军红色征程之旅”等红色旅游品牌,推进红色初心教育和长征红色主题旅游深度融合,打造长征文化线路保护利用甘肃示范段,将红色文旅资源优势转化为文旅产业发展优势。
(责任单位:省文旅厅、省委宣传部、省委党史研究室、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各有关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
(六)实施民族民俗文化工程。
开展民族民俗文化振兴行动。加大对秦腔、陇剧及少数民族剧种扶持力度,加强重点戏曲院团建设及剧种的传承创作、人才培养、理论研究、传播推广,鼓励地方民族戏曲流派及风格样式创新。大力扶持民族民间歌舞艺术,抢救保护和挖掘整合民族音乐舞蹈资源,推出一批主题民族音乐舞蹈作品。实施甘肃省民族文化产业示范园区项目,打造集文化旅游、影视拍摄、文博展示、营地教育、娱乐互动等为一体的乡村文旅综合体。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加快建设丝绸之路非遗文化博览中心(甘肃非遗博物馆)。加大以甘肃花儿、环县道情皮影戏等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入选项目建设和新项目储备。加强对少数民族特别是东乡、保安、裕固3个我省独有少数民族文化的挖掘保护。推进陇东南农耕文化、肃南裕固族民俗文化、甘南州游牧文化等整体性保护,创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打造“非遗甘肃”国家品牌。
(责任单位:省文旅厅、省民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各有关市州政府和兰州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落实)
(七)打造“一区一圈”文旅融合创新发展平台。
加快建设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大力推进国家级创意文化产业园区建设,推动文创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整合优势资源向优质景区、重大项目和文旅产业集聚区集中,将大景区打造成高文化品位、高服务质量、高商业价值的顶级文化旅游景区。支持炳灵寺世界文化遗产公园、张掖丹霞、官鹅沟、甘南扎尕那、兰州黄河风情线等景区创建国家5A级景区。支持发展文化旅游演艺,实现重点旅游景区和热点旅游城市驻场演艺常态化。精心打造品牌主题旅游线路,力争在2—3年内把我省打造成世界级丝绸之路旅游目的地、中国户外体验大本营、西部自驾旅游黄金线。
打造大敦煌文化旅游经济圈。以敦煌市为核心,统筹周边县区资源,实施一批重大文化旅游项目,把敦煌建成丝绸之路国际文化旅游名城。争取国家批准建立“大敦煌国家文化旅游经济特区”,设立敦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推进“酒泉—嘉峪关—张掖”文化旅游与生态文明示范建设,促进文化生态发展,保护文化形态多样性,打造国家级文旅产业集聚区和文旅融合创新示范区。
打造文化旅游融合品牌。着力丰富文旅新产品、新业态。推出丝路石窟艺术主题游、长城边塞文化体验游、黄河文化风情游、始祖文化寻根游、黄土高原农耕文化全景游、民族民俗文化秘境游等主题旅游线路。打造“陇原乡愁”乡村旅游品牌、“空中游丝路”通航品牌,支持发展户外体育、戈壁挑战、汽车拉力等热点赛事,创建一批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和户外运动基地。发挥文化旅游演艺在文旅融合中的“排头兵”作用,促进文艺精品创作推陈出新,持续提升《丝路花雨》《敦煌盛典》《又见敦煌》等驻场演艺品质效益。
(责任单位:省文旅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兰州海关、省体育局、省文物局、敦煌研究院,各市州政府和兰州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落实)
(八)打造“一会一节”国际交流合作平台。积极拓展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空间,巩固东联、向西为主、深耕南向、促进北拓,加快推动甘肃文化旅游品牌走出去。充分发挥文博会、旅游节、药博会、公祭伏羲大典等国家级品牌节会平台优势,提升会展经济效益。持续办好“五凉文化”论坛、中华文化与“一带一路”论坛等文化传播交流平台,举办“一带一路”国际美食节、设计周、舞蹈周、电影节等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型展会赛事,吸引国内外“大会大展”入驻敦煌,不断深化我省与丝路沿线国家的文化旅游交流合作。(责任单位:省文旅厅、省文博局、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政府外事办、敦煌研究院,各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
(九)打造“一带一路”国际旅游枢纽站平台。
打造国际协同的丝绸之路文化旅游带,把过境流量转化为落地消费流量。会同重庆、广西、贵州与东盟十国旅游企业积极推进“东盟丝路新使者文化旅游联盟”建设,打造多省联动的国内文旅合作圈。围绕提升“甘、青、宁”西部旅游大环线品质,打造联动新疆、青海、内蒙古的敦煌戈壁旅游圈;围绕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打造联动陕西的祭祖、红色、秦源、黄河文化旅游圈;围绕建设藏羌彝文化走廊,打造联动四川、青海的生态、藏域(唐蕃古道)、康养、自驾旅游圈。打造联动形成中国北部地区由甘入川入藏的大旅游枢纽站。(责任单位:省文旅厅、省外办,各市州政府和兰州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落实)
(十)打造“一机一包”智慧旅游发展平台。加快推进“一部手机游甘肃”市场化运营,打造适应5G时代需要的市场运营端、游客体验端和政府管理端垂直细分平台,通过文旅产业要素和业态创新,实现“资源一网打尽、消费一键预定、诉求一体响应、旅游一路畅通”的目标。打造“一包如意走丝路”文创产品和旅游商品品牌,充分挖掘甘肃飞天、铜奔马、伏羲娃娃等IP原型,用好《读者》文化元素,搭建艺术产品设计、研发、营销、品牌塑造全产业链平台,着力将“如意甘肃”品牌形象从抽象解读具化为可传播、可消费、可便携分享的“如意系产品”,以IP品牌化推进甘肃文创产品和旅游商品开发产业化。(责任单位:省文旅厅,各市州政府和兰州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建立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推进机制,以申办评审、轮流竞办的方式,定期召开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大会,调动各市州积极性,促进文化旅游产业竞相发展。进一步优化“景区管委会+旅游开发公司”的大景区开发运营模式,配强运营团队,注入优质资产,放活经营机制。联合全省文旅企业、各类文旅智库和省内高校等,组建甘肃文旅产业创新联盟,构建差异化分工协作机制。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作为,把政府、市场、企业的力量聚集起来,形成工作合力。
(二)政策保障。争取将我省“一带一路”文化制高点建设规划、重点项目列入国家“十四五”文旅规划和西部大开发规划,把国家有关部委与我省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进一步向文化领域延展。全面落实支持文旅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产业要素向六大文化工程和文旅融合平台聚集。
(三)人才保障。加快建设文旅行政管理、企业经营、行业服务三支队伍人才库。有计划、分批次外派文旅行业经营管理人员到发达省份和著名文旅企业挂职培训。加强省内高校文旅专业及学科建设,大力引进培养文旅领军人才、产业管理运营人才、高端管理人才和职业经理人,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四)服务保障。积极引进国内外战略投资者和有实力的企业投资甘肃文化旅游产业。扶持小微文化旅游企业向“精、特、优、新”发展,谋划实施一批能够吸引社会投资、带动作用强、市场前景好的重大文化项目。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文化旅游领域建设,建立项目投资激励机制,对已落地并实施的文旅项目,通过贴息、补助、奖励等形式予以支持,有效调动文旅企业投资积极性。
新时代甘肃融入“一带一路”建设
打造枢纽制高点实施方案
为落实《新时代甘肃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打造“五个制高点”规划》的部署要求,确保枢纽制高点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抢抓“一带一路”建设最大机遇,以深度融入陆海新通道为重点,集聚发展要素,突出资源优势,放大区位优势,培育产业优势,创新体制机制,巩固东连,向西为主,深耕南向,促进北拓,着力打造以兰州为中心,辐射西北、沟通西南、联接中西亚、联通东南亚的“一带一路”西北陆海联动枢纽,构建通道物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枢纽经济体系。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枢纽制高点重点项目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与西部陆海新通道有效对接,争取一批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列入国家“十四五”发展规划,以兰州为中心的国际陆港和国际空港功能更加完备,通道物流产业增加值占全省GDP比重达到3%。
——到2025年,枢纽经济新动能显著增强。全省交通物流体系、跨境贸易体系、对外开放平台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建成向西开放为主、融入“一带一路”的大通道、大平台,通道物流产业增加值占全省GDP比重提高到5%。
——到2035年,形成与国家现代化进程同步、全面开放的新格局。国际化、立体化、现代化的综合枢纽体系日趋完善,枢纽经济成为更高层次开放、更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通道物流产业增加值占全省GDP比重达到8%。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全面对外开放新格局。巩固东连,加强与陇海线省市及港口合作,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形成联结日本、韩国等国家及香港、台湾等地区市场的重要门户。向西为主,深化与中亚、西亚、欧洲的交流合作,在白俄罗斯、尼泊尔、格鲁吉亚共建物流园,建设国家级中欧(中亚)班列集结中心,形成联结中亚、西亚、中东欧市场的重要门户。深耕南向,加强与渝、桂、川、黔等西南省区市合作,深耕新加坡、泰国、越南等东南亚市场,积极参与中巴、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推动实现“一带”与“一路”有效联接,形成联结西北地区与东南亚国家市场的重要门户。促进北拓,推进嘉策铁路扩能改造,开辟“蒙煤入甘”“疆煤东运”煤炭战略运输通道,建设西部煤炭物流中心。争取马鬃山口岸恢复通关,加强与俄罗斯库尔干州、新西伯利亚州友好省州合作关系,互设仓储集散中心,扩大我省与俄罗斯、蒙古国的贸易合作,形成与中蒙俄经济走廊有效对接的重要门户。(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配合单位: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政府外事办、省政府国资委,兰州海关,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二)打造陆港型和商贸服务型物流枢纽新高地。以兰州获批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为契机,加快推进兰州国际陆港多式联运物流园、保税物流中心(B型)、兰州新区有色金属交割库、省公航旅金融仓储物流基地等重点项目建设,将兰州国家物流枢纽建成联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骨干枢纽。以兰州国际陆港、兰州国际空港为重点,建设兰州新区航空快件中心、邮政快件中心、跨境电商分拨中心、兰州进口商品集散分拨中心。推动兰州、武威、天水、敦煌、嘉峪关等陆港空港协同发展,加快培育兰州商贸服务型、酒泉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优化商贸物流发展布局,推进西部(甘肃)煤炭交易中心、甘肃(武威)进境木材加工基地等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深化省区合作。加快通道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启动定西—平凉—庆阳铁路、天水—陇南铁路、兰州—汉中—十堰高速铁路、兰州—重庆高速铁路、敦煌—若羌铁路以及嘉策铁路扩能改造等项目前期,推进兰州至合作铁路、西宁至成都铁路甘肃段项目建设。(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兰州市政府、酒泉市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配合单位:省商务厅、省政府国资委,兰州海关,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
(三)培育枢纽经济产业发展新动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开展精准招商,引进和培育一批特色突出、规模较大、外向度较高的市场主体,形成推动枢纽经济产业发展的新动能。引进国内外一流的现代物流企业、外向型实体企业、平台运营企业,落户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和国际陆港。发挥我省粮油果蔬等农业特色产业、集成电路等高新技术产业、镍钴铜等有色金属产业、木材加工产业优势,大力开展保税加工贸易,多元化开拓国际市场,发展外向型产业集群。聚焦“牛羊菜果薯药”六大特色产业,完善市县乡三级农产品市场体系,大力发展冷链物流,形成我省农产品有效对接外部市场的流通网络,提升物流枢纽集聚辐射带动能力。启动运营通道物流产业基金,实施重大项目带动。积极争取将兰州列为全国多式联运综合体试点,重点对经阿拉山口入境的中欧(中亚)班列在兰州进行解编分拨,引导出境集拼集运班列在兰州集结,实现整列编组运营,建设国家中欧(中亚)班列集结中心。建设有色金属交割库及现货交易中心,带动加工产业在周边集聚,建成西部开放型经济发展引领区和“一带一路”有色金属加工集散枢纽。各市州要立足实际和优势,谋划打造一批枢纽制高点的园区及中心项目,加快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牵头单位:省商务厅,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政府国资委,兰州海关,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
(四)提升口岸经济发展新水平。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巩固基础,挖掘潜力,突出特色,开拓市场,提升口岸经济质量和效益。大力引进指定口岸运营主体,重点突出木材、粮食、汽车整车等口岸运营,强化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出口退税、进口保税、保税加工、外向型产业聚集功能,大力发展粮油、木材、有色金属等靶向型产品和出口导向型产业。发展临空经济,打造“空中丝绸之路”,巩固拓展兰州中川机场国际航线,增开兰州至加德满都、拉合尔等直飞“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全货机国际航线,开通兰州至曼谷、吉隆坡等国际航班腹舱带货业务,提升国际航空货运能力。促进铁路、航空口岸及海关特殊监管区间有效联接,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推动航空口岸、铁路口岸、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优势互补,提高物流综合运营能力,建设口岸体系全、功能配套齐、通关效率高、服务环境优、集聚辐射强的开放口岸高地。(牵头单位:省商务厅,兰州市、武威市、酒泉市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配合单位: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旅厅,兰州海关,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五)建立国际陆港错位发展新引擎。加快完善兰州国际陆港物流基础设施和集散运输体系。兰州铁路口岸东川作业区重点发展大宗商品物流集散,依托陆海新通道建设,推动中欧、中亚、南亚国际货运班列常态化运营,建设兰州国际陆港汽车整车进口指定口岸、国家中西部货运枢纽中心和铁路物流中心。兰州铁路口岸中川北站作业区重点发展“物流+产业”,推动中亚国际货运班列双向常态化运营,加强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运营,建设甘肃国际物流集散转运中心、西北地区进口商品展示中心和跨境电商园区。武威国际陆港重点建设以进境木材加工为主的产业集聚区,推动进口肉类、进境木材指定口岸运营。天水国际陆港重点打造关中平原城市群区域物流配送基地,以电子商务产业园、高新技术产业园、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园为基础,建设天水国际陆港公路物流中心、铁路物流中心,形成错位发展、横向联动的推进新引擎。(牵头单位:兰州市、武威市、天水市政府;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兰州海关,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六)探索高铁快递物流服务新模式。完善高铁快递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优化高铁快递物流专用设施设备,依托兰新高铁、宝兰高铁、兰渝铁路,构建以兰州为枢纽,联接西安、重庆、成都、西宁、乌鲁木齐等西部中心城市,辐射省内主要市州的高铁快递物流运输网络。加强兰州—西安、兰州—乌鲁木齐、兰州—成都—重庆高铁快运合作,打造“丝路高铁快运”品牌,为特色产品物流提供高铁快运通道。在兰州建设集收发、集散、分拣、仓储、包装、配送等功能于一体的高铁快递物流基地。推动高铁快递物流信息联通,推进道路货物运输电子运单管理,促进铁路、公路和民航快递物流信息互联互通,加快实现服务智能化。引导我省电子商务与高铁快递物流融合发展,联合电商平台,完善生鲜冷链物流配送体系,强化高铁枢纽物流组织功能,提升高铁快递物流业服务水平。(牵头单位:省商务厅、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政府国资委,省邮政管理局)
(七)拓展国际货运班列综合功能。加强陆海新通道沿线省区市平台公司合作,积极拓展货源,加密南向班列。推进中欧(中亚)班列与南向班列对接,依托指定口岸开展木材、棉纱、粮食等转口贸易、分拨加工,吸引外向型产业落地,形成“物流+加工贸易”的发展模式,提升班列运行质量。推进南亚公铁联运班列进入国铁集团多式联运图定班列,开通兰州—莫斯科、兰州—伊斯兰堡班列,打造甘肃特色品牌班列。稳定开行兰州—钦州港直达班列,对接开行兰州—重庆中转班列,积极开行市州专列和农产品冷链物流班列,增加从新加坡、越南等东南亚国家进口海产品、热带水果等回程班列。与沿海省市合作共建兰州无水港,配套建设兰州国际陆港冷链物流园、酒钢集团多式联运物流园和白银综合物流园等物流场站,促进公路、海运、航空等与中欧班列和南向班列在运输、仓储、配送、通关、结算等环节的有效衔接,实现“铁、公、空、海”等多式联运无缝衔接。(牵头单位:省商务厅,兰州市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政府国资委,兰州海关,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八)完善国际国内物流网络体系。鼓励我省物流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建物流中心,有序规划建立展示展销中心、物流仓储平台和冷链物流配送网络。重点支持我省企业与白俄罗斯、格鲁吉亚、尼泊尔开展通道物流、新能源、文化旅游、国际贸易等领域合作,推动形成多个跨境贸易物流集疏中心。支持我省企业巩固完善哈萨克斯坦、俄罗斯、新加坡、尼泊尔、泰国、缅甸、阿联酋、孟加拉等海外仓功能,提升哈萨克斯坦、新加坡、白俄罗斯“甘肃特色产品展示展销中心”运营水平。与境外企业共同组建合资物流企业,带动我省特色产品走出去,挖掘组织返程货源,服务国际班列双向集货和物流分拨。加强与香港国际供应链联盟、新加坡太平船务有限公司合作,在兰州国际陆港设立办事处,建设中新(兰州)国际物流园。推进我省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省区市合作,加强农产品产销对接,推动设立特色产品营销中心。(牵头单位:省商务厅,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配合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省政府外事办、省政府国资委)
(九)建设甘肃枢纽制高点物流信息中心。引入国内知名物流信息平台运营商,在兰州建设“一带一路”供应链大数据中心。优化整合我省已有物流场站基础运营平台信息与资源配置,联通周边省区集拼集运物流信息平台,贯通行业信息,打造服务“一带一路”国际物流的智能化综合运营平台。(牵头单位:省工信厅、省商务厅;配合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政府国资委,兰州海关,丝绸之路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兰州市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省通道物流产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定期研究重点项目落地、重大产业培育、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强化规划引领,建立重点项目库,落实省级领导包抓责任制,推进重大带动性工程项目落地和重要政策落实。
(二)创新政策支持。积极争取兰州建设全国中欧(中亚)班列集结中心,争取设立中国(甘肃)有色金属自由贸易试验区。争取中国铁路总公司参照中欧班列给予陆海新通道运价优惠。支持冷链物流和三级市场体系建设。用好通道物流产业发展基金,放大基金撬动效用,加快重点项目投资进度,推动兰州成为甘肃乃至西部开放型经济发展先行引领区。
(三)强化人才培养。有计划、分批次地举办枢纽经济、通道物流产业人才专题培训班,对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组织物流企业高管人员赴发达地区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考察学习。从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主管部门聘请一批专家学者组建专家咨询团队,为发展通道物流产业提供智力支撑。
(四)严格评估督查。各市州及通道物流产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加强跟踪落实和督查问效。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对重点支持项目进行绩效评估,扬长避短,务求实效。
新时代甘肃融入“一带一路”建设
打造技术制高点实施方案
为落实《新时代甘肃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打造“五个制高点”规划》的部署要求,确保技术制高点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增强区域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推进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兰州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合力共建丝绸之路“科技走廊”,推动产业技术创新与“一带一路”沿线的融合互动,打造西部地区创新驱动发展新高地。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科技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科技创新环境全面优化,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升,支撑引领能力显著增强,科技创新质量实现新跨越,创新人才规模与质量大幅提升,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3%。
——到2025年,科技创新体系更加完善,区域创新发展功能更加集聚,开放创新合作水平显著提高,建成兰州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形成西部高端引领型产业研发集聚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协同创新核心支撑区,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8%。
——到2035年,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功能更加强化,创新优势和区位优势凸显,国内外创新要素资源集聚,创新服务功能和创新创业环境进一步优化,创新开放合作体系更加完善,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2%。
二、主要任务
(一)建设兰州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
——布局建设同位素国家实验室。建成从新元素合成基础研究、同位素产生核心技术研发、关键装置集成、核技术新产业示范创新全链条的国际一流实验室。
——布局建设西北生态环境资源区域性科技创新中心。开展高寒干旱自然条件下生态系统、环境变化、资源利用与可持续发展领域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综合性的重大基础科学研究。
——推动国产重离子治癌装置产业化。发挥中科院近代物理研究所研发的国内首台首套紧凑型重离子治疗系统功能,推进碳离子治疗系统检验检测实验室配套建设。
——加快榆中生态创新城建设。争取将榆中生态创新城纳入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范围进行扶持,创建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争取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支持。
——建设张掖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推进西部生态安全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支持在沙漠化防治、绿洲生态系统建设、旱地节水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及野外科研基地建设等方面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
——建设文物保护创新研究中心。整合多家博物馆、研究院、高校和企业,建立文物保护创新研究中心,解决文物保护技术难题,服务全国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的文物保护和修复工作,提升我省文化软实力。
(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中科院兰州分院、省科技厅;配合部门: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兰州、张掖、酒泉市政府)
(二)加快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强化政策机制落实。落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现有的“6+4”等普适性政策,加快形成“1+N”综合配套政策体系。建立政策延伸区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强化科技、教育、财政、土地、税收、人才、产业、金融等政策协同,最大限度发挥政策叠加效应。
——推进技术研发体系改革。培育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完善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为核心的协同创新组织模式,形成“企业出题、政府立题、协同解题”的政产学研用创新机制。
——率先开展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工作。建立通用性和部分行业性中试基地,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建设一批专业化的技术转移机构,建立以创新成果应用为导向的评价机制,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
——建立园区联动发展机制。鼓励省内高校与东部地区共建大学科技园,与中西部地区合作共建产业园区,开展新兴产业区域分工协作,打造“众创空间+创新型孵化器+加速器+园区”的科技创业孵化链条。
——推进跨区域开放合作。深化与上海张江的全方位务实合作;探索建立与京津冀一体化、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的科技、产业、人文联系与协同机制;支持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共建科技合作窗口和科技合作基地,吸引境外机构设立研发机构或技术转移机构。
(牵头部门:省科技厅;配合部门: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各成员单位)
(三)加快丝绸之路国际知识产权港建设。
——依托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知识产权孵化培育中心、运营交易中心、金融中心、保护中心、服务中心为主要内容,借力国际交流合作平台和高端智库,建设知识产权数字化产业集聚区和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
——依托知识产权数字化产业集聚区和产业专利导航试验区,与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联合组建若干高价值知识产权孵化培育中心,建设知识产权转化基地。
——争取在兰州设立“中国(甘肃)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培育国家和省级专利运营试点企业,推动以知识产权为主要支撑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牵头部门:省市场监管局、省科技厅;配合部门: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相关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四)构建十大生态产业技术创新体系。
——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数据信息、集成电路、智能制造、中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大数据、生态环境、文化传承、生物育种、农业装备、农产品生产与质量安全等领域产业化集成。
——打造一流创新平台和基地。推进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争取国家科学中心、国家实验室等重大科学平台落地甘肃。围绕优势领域布局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联合实验室和国际合作基地。
——促进传统优势产业优化升级。加快推进新兴技术与传统优势产业深度融合,强化技术攻关和新产品开发,促进新技术新成果转化应用。大力发展循环农业,推动小杂粮、高原夏菜、草食畜牧实现特色化和品牌化。
——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工程。推进区块链、数字创意、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技术跨界创新和应用,加快培育或引进区块链企业。推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在装备制造、3D打印、工业机器人等领域融合发展和规模化应用。
——构建技术合作网络。开展东西部科技扶贫协作,与天津、厦门、福州、青岛共同开展新品种示范推广和特色产业技术应用;加强与广西、云南、四川、重庆等南向通道沿线地区技术交流合作。
(牵头部门: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配合部门: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省生态环境厅,相关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五)推进丝绸之路“科技走廊”建设。
——面向中蒙俄、新亚欧大陆桥、中国—中亚—西亚、中国—中南半岛、中巴、孟中印缅六大经济走廊,建设科技合作平台,实施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落实一批科技外援项目。
——建立健全多领域、多层次、多元化的合作机制,促进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对外开放合作,争取与深圳自主创新示范区、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北京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绵阳科技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等创新主体深入开展合作,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
——加快丝绸之路信息港建设,多渠道分析科技创新核心指标、产业发展趋势、合作需求等信息,形成专业化数据库和人才库。
——加强与中科院战略合作,开展固体润滑材料、生态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等技术研发、技术集成应用、工程化示范和产业化推广等工作。
——加强丝绸之路沿线重点国家技术需求研究,转移转化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装备制造、育种制种、旱作农业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技术创新成果。
——加快“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新型兽用药物研发、药用植物资源发掘利用与共享平台、动物遗传资源综合利用共同体等项目建设。推进与哈萨克斯坦、波兰、肯尼亚等国家在重要疾病新型疫苗及疾病联防联控方面的合作。
(牵头部门:省科技厅;配合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文旅厅、省工信厅、省卫生健康委,相关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六)完善科技服务体系。
——利用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打造集政策咨询、研究开发、技术转移、认证认可、创业孵化、科技咨询、科技金融为一体的现代科技服务体系。
——完善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推进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和科学数据共享,实现全省创新资源快速整合和各类创新主体有效对接。
——建设甘肃省种质资源库信息化平台,加快极端环境微生物、饲草、粮食作物、果树、农作物、经济林等种质资源库建设,支持生物样本库和遗传资源库建设。
——争取国家数据中心在兰白自创区布局,建成运营兰州新区云计算数据中心,推动大数据在制造业、服务业等重点领域的应用;与贵阳在大数据产业领域开展合作,推进云计算中心、西部数据存储中心、遥感图像解译中心、大数据决策服务平台建设。
(牵头部门:省科技厅;配合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工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相关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七)促进科技成果高效率转移转化。
——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深化科技成果权益管理改革,建立联合研发基金和科技成果转化评估认定平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健全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对技术转移及创新创业项目给予专项扶持,培育一批国家和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业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提升科技成果与市场需求对接能力。
——创建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支持高校院所和企业联合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发挥各类开发区、科技园、产业园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作用,力争每年促成300项以上重大科技成果在省内转移转化。加快发展技术市场,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和产业化,力争每年技术合同交易额增长10%以上。
——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综合服务平台。支持设立科技成果信息服务与价值评估中心,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充分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打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新型服务平台和专业化服务机构。
——建立中试合作机制,鼓励联合共建通用性或行业性技术创新服务平台,推动中试参与各方共同开展成果中间放大实验,在重点产业关键开展技术转化上实现工程化推进。
——巩固和发展已有的合作基础,面向中亚、东盟、中东欧、非洲和独联体国家在金属材料、装备制造、生物医药、荒漠治理等领域组织实施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开展科技服务活动。
——以国家和省级引才引智基地为平台,实施引智成果示范项目和成果转化,加快优质藜麦、无刺花椒、主粮化马铃薯、油橄榄等引智成果在我省贫困地区示范推广。
(牵头部门:省科技厅、省工信厅;配合部门: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相关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八)强化人才资源和智力支撑。
——实施更具吸引力的人才集聚政策,创新人才聘用、流动、评价激励等机制,设立用于引进国际人才的流动岗位,推动急需短缺人才高效配置和合理流动。
——持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依托我省领军人才工程、优秀人才引进计划与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扶持行动计划,刚柔并举引进一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产业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
——建立产业发展专家智库,争取从国家有关部委、科研机构和中央企业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科技管理人才、经营管理人才来甘挂职。
——加大本土创新人才培养力度,统筹我省各类人才计划和项目,加强重点领域高层次领军人才培养,做大中青年科技人才队伍体量,形成结构合理的创新人才队伍。
(牵头部门:省科技厅、省教育厅;配合部门:省人社厅、省工信厅、省卫生健康委,相关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完善区域协同、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靠实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合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二)支持开放合作。发挥政府在国际科技合作中的引导推动作用,优化政策环境,加强“一带一路”国别研究,发挥我省区位优势、产业优势和科技优势,实施“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鼓励和支持各类科研机构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
(三)拓宽投融资渠道。发挥政府科技投入资金引导作用,强化创新链各环节的投入保障,深化科技与金融机构合作,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鼓励科技型企业发行债券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开展集团内跨境人民币“资金池”业务。
(四)完善评价机制。健全动态监测、定期评估制度,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对重点目标、主要任务、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和定期考核,依据考核评估结果调整完善相关政策。
(五)营造创新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科技创新综合服务体系,建立容错机制,完善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努力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
新时代甘肃融入“一带一路”建设
打造信息制高点实施方案
为落实《新时代甘肃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打造“五个制高点”规划》的部署要求,确保信息制高点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促进新旧动能转换,打造服务西北、联接全国,面向中西亚、南亚、中东欧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通信枢纽、区域信息汇集中心和大数据服务输出地,努力建设数字经济强省。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信息制高点基础设施能级初具雏形。以兰州市5G商用网和丝绸之路信息港云计算、大数据中心集群为重点的标志性工程全面启动,初步具备区域性信息通信重要节点枢纽的基础条件。引进和培育一批与丝绸之路信息港建设相关的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网络空间安全企业,商贸物流、人文交流、生态环保等领域初步建成重大综合服务平台并提供服务。
——到2025年,信息制高点动能初步显现。全面建成“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互联网省际出口带宽总量达到*****G以上,建成全省大型绿色云计算数据中心集群。各领域信息共享机制日益完善,数据汇聚态势显现,开放型营商环境初步形成,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和产业创新能力明显提升,数据信息产业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绿色新引擎,业务收入突破1200亿元,基本建成丝绸之路信息港。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研究建设数据专用通道。加快兰州新区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优化升级,推进甘肃“一带一路”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建设,积极争取工信部支持在甘肃建设区域性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有效提升全省国际通信流量疏导能力和国际信息网络互联互通水平,为“一带一路”陆上数据中心、丝绸之路信息港云计算平台提供数据信息通道支撑。(牵头部门:省通信管理局、省工信厅;配合部门:兰州新区管委会)
(二)开展5G网络商用。积极开展5G联合研发与试验,加快推进5G网络部署和商用推广,建设5G规模实验网,开展外场综合测试、互联互通组网测试、样机实验室验证和应用示范。逐步启动5G商用服务,积极培育5G产业发展生态圈,加快5G通信技术在各行业的深度应用和融合发展。(牵头部门:省通信管理局、省工信厅;配合部门:省交通运输厅、有关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三)统筹部署数据中心资源。按照“横向支持甘肃,纵向服务全国”的建设思路,以承接国家级行业大数据中心项目、国家级数据灾备服务和贯彻国家大数据战略导向为目标,统筹在兰州、兰州新区、金昌、酒泉、庆阳等地布局云计算、大数据中心,建设物理分散、逻辑统一的丝绸之路信息港绿色云数据中心集群,推动传统数据中心向智能化云数据中心转型升级。探索面向“一带一路”西向陆上沿线国家的离岸数据中心试点示范。(牵头部门:省工信厅;配合部门:省发展改革委、有关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四)壮大前沿信息技术产业。依托丝绸之路信息港建设主体与兰州大学成立的校企合作联盟和研究院,研发推广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在工业、农业、商贸物流等垂直领域的应用解决方案,打造大数据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加大区块链核心技术研发投入力度,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打造区块链技术在跨境商贸物流领域的融合应用示范。支持省内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做大做强集成电路封测、芯片制造、半导体功率器件封测产业链。开展物联网硬件制造能力提升与物联网应用示范,大力推动智能硬件产业项目落地实施。依托省内高新技术产业园,招引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创新型企业。(牵头部门: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配合部门:省发展改革委、有关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五)培育壮大产业创新发展载体。依托丝绸之路信息港建设主体,深入开展与国内互联网企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合作交流,共同完善产业创新服务体系,打造外包服务聚集地、软件培训基地、软件企业孵化器和软件企业加速器,建设和发展兰州软件园等园区,实施兰州新区大数据、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基地载体建设项目。加快推进榆中生态创新城数据信息产业发展,打造高质量发展示范平台。培育壮大集成电路、风光电新能源装备、智能硬件等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依托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和敦煌行·丝绸之路国际旅游节,举办数字丝绸之路大数据论坛,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技术交流合作,探索建设甘肃“一带一路”技术转移中心。(牵头部门:省工信厅;配合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有关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六)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发展。积极推进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兰州)建设,发展工业操作系统及工业大数据管理系统,建设工业互联网创新体验中心。引导省内高校科研机构加大技术支持力度,协同企业开展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数据分析、工业大数据应用创新、高端工业软件、新型工业APP等研发应用。鼓励企业进行内网改造,部署面向智能制造单元、智能工厂以及智能服务系统的低延时、高可靠广域安全工业互联网。充分发挥甘肃省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作用,与国内、“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广泛开展合作,引进工业互联网产业测试床、优秀应用案例,加快培育工业大数据解决方案供应商。(牵头部门:省工信厅;配合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通信管理局、有关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七)推广新型生产运营模式。支持企业开展信息化、绿色化、智能化改造,推动生产运营模式变革。在冶金、石化、有色等行业,支持企业建立产品销售与溯源管理平台,推广网络化产业链协同新模式。在纺织服装、轻工等行业,支持企业搭建柔性化生产线,开展基于个性化产品的研发、生产、服务和商业模式创新,实现供给与需求精准匹配。在工程机械、汽车等行业,支持企业建设产品全生命周期服务平台,提供质量控制、产品追溯、远程维护等增值服务。(牵头部门:省工信厅;配合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有关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八)布局高端智能装备产业。支持建设三维大数据物联网智能制造产业园、紫光智能产业园等园区,打造西北地区重要的智能制造基地。鼓励企业围绕感知、控制、决策和执行等关键环节,研发工业机器人、工业传感器,扩大和提升高端数控机床等装备智能化水平。鼓励企业开展无人机、服务型机器人等智能消费产品研发,建设石化通用、电工电气、集成电路封装、重离子医用治癌装备等西北地区重要的智能设备生产基地,扩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高端智能装备领域的合作范围。(牵头部门:省工信厅;配合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有关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九)构建现代物流信息服务中心。依托丝绸之路信息港已建成的信息系统和硬件设施,构筑“一带一路”供应链大数据中心。实施平台智能化、信息化和高效化重构,融合商贸服务型物流枢纽和陆港型物流枢纽公共信息服务功能,推动全省多式联运智慧物流平台建设,助推国际陆海新通道建设。加快推进“一带一路”特色农产品多语言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和应用推广。(牵头部门:省商务厅、省工信厅;配合部门:省交通运输厅、有关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十)提升“互联网+医疗健康”应用水平。把握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契机,支持建立岐黄中医药海外综合服务中心,搭建医疗卫生合作交流平台,加强双边人才培养、技术交流和科研合作。依托榆中生态创新城和兰州新区,建设甘肃省大健康产业园区和丝绸之路国际医疗中心,打造智慧健康示范基地。建设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构建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体系,全面深化健康医疗大数据在行业治理、临床科研、公共卫生、教育培训、便民惠民等领域的应用。(牵头部门:省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有关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十一)加快智慧旅游一体化建设。建设完善甘肃文化旅游大数据平台,推广完善“一部手机游甘肃”“中国文化资源云平台”工程,启动“一部手机游丝路”建设。依托省内文化旅游龙头企业,实施智慧景区推广工程,建成集电子票务、营销推广、景区管理、视频采集于一体的智慧景区。依托丝绸之路旅游推广联盟,建立信息化智能支撑平台,推动旅游推广协作,扩大海外旅游宣传推介,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和较高知名度的国际文化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牵头部门:省文旅厅;配合部门:省工信厅、有关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十二)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加速推进国家新型智慧城市标杆示范试点建设工作。基于三维数字社会服务管理系统技术基础,优化完善信息惠民公共服务平台,着力发展智慧应急、智慧城管、智慧社区等应用推广,加强与国际机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智慧城市国际标准互信互认,助推优势技术企业走出去,合作建设智慧城市试点。完善电子政务服务,建设甘肃省智能政务服务体系和社会治理现代化体系,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提升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治理水平。(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办公厅;配合部门:省直相关部门、有关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十三)加快智慧农业建设发展。完善*****平台功能,整合全省农业信息服务资源,推动全省智慧农业数据平台落地实施。以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为抓手,加大戈壁生态农业建设推广力度,投资建设农业生产服务、农业资产管理、产供销智能决策系统,推进农产品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和市场销售网络化、精准化升级,为现代农业提供智慧动能。(牵头部门: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信厅;配合部门:有关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十四)打造丝绸之路信息港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加大信息汇聚共享服务力度,面向人文交流、能源资源、装备制造、对外工程、农产品与中药材种植加工、对外服务贸易等领域,建立“一带一路”合作项目库,打造面向中西亚、中东欧、南亚的一站式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多方信息共享合作交流机制,全面带动丝绸之路信息港的建设和发展,促进数字经济国内国际合作。(牵头部门:省工信厅;配合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力度。省级政府部门新建信息化软硬件基础设施项目、现有设施升级改造项目、涉及公益类公共服务类和各级财政资金支持建设的重大信息化项目,原则上整体纳入丝绸之路信息港建设,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标准。省级财政信息化专项资金统筹用于丝绸之路信息港建设。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国家层面的信息化试点项目、重点科技攻关项目、自主创新项目在我省优先布局和政策倾斜。(牵头部门:省丝绸之路信息港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部门: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二)强化技术标准协作。加强与国家标准化管理机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信息技术应用推广、专利保护、物流运输、通关服务、跨境园区等领域的全方位衔接。以丝绸之路信息港重大项目为基础,积极开展标准合作及互认工作,建立标准信息交流、标准技术合作、标准化人才交流培养、标准互认等合作交流机制,助力形成企业互信、标准互认、安全规范的合作与发展环境,共同推动包容互惠发展。(牵头部门:省工信厅、省发展改革委;配合部门:省市场监管局等)
(三)提升宣传服务能力。建立区域信息通信领域、互联网领域合作旗舰平台,及时报道信息港建设新进展、新成效、新经验,全方位提升丝绸之路信息港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参与建设和应用推广的良好氛围。(牵头部门:省文旅厅、省广电局、省工信厅、省发展改革委;配合部门:有关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四)强化智力引流体系。鼓励省内高校、企业与国内外高校、知名企业、国家智库共建高端人才战略合作平台,通过政策支持、学习培训、项目合作等方式,创新“团队+技术+资本”人才引入模式,吸引和培养一批信息化领域高端人才。(牵头部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配合部门:省工信厅、有关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五)拓展多元融资渠道。加快推进甘肃省绿色生态产业发展数据信息基金设立投资运营进度,鼓励开发性金融机构等社会资本发起设立或参股投资基金,综合应用风险投资、股权投资等方式,优先支持丝绸之路信息港重大项目。完善信息化项目建设投融资机制,形成多元化投资格局。(牵头部门:省工信厅;配合部门: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
新时代甘肃融入“一带一路”建设
打造生态制高点实施方案
为落实《新时代甘肃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打造“五个制高点”规划》的部署要求,确保生态制高点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为目标,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发展绿色生态产业体系为支撑,以创新生态文明制度为保障,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立健全生态保护与建设长效机制,统筹产业发展和生态建设,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兄弟省份在绿色贸易和绿色发展方面的交流合作,将生态环境资源优势转化成经济社会发展优势,打造绿色发展崛起示范区,努力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二)主要目标。
2020年,全面启动生态制高点建设,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应急预警体系和生态产业体系初步建成,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有序推进,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能力与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到2025年,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逐步提升,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明显降低,以清洁生产、高效生产、低碳生产为主导的生态产业体系进一步完善,生态产业快速发展,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统筹协调发展的格局加快形成,生态产业和生态环境对“一带一路”建设的支撑服务功能明显增强。
到2035年,生态产业快速发展,生态环境质量优良,经济社会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显著增强,生态产业发展与“一带一路”建设深度融合,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协同,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生态制高点的优势更加凸显。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区位优势。按照“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要求,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抓好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甘肃,为打造生态制高点奠定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深化工业污染治理;优化能源结构,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提高煤炭清洁利用率;调整运输结构,提升铁路货运比例,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严格开展柴油货车、油品和非道路移动源管控;优化调整用地结构,持续推进国土绿化行动,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强与兄弟省份的沟通合作,积极构建甘青、甘宁、甘蒙、甘陕、甘渝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应急预警工作机制,共同推动上下游合作共治,并在国家总体框架内共同协商建立重点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突出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快提升城镇污染治理水平,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全力推进工业园区(高新区、集聚区)整治改造提升。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深化建设用地治理修复与风险管控,加快推进农用地保护与安全利用。在巩固张掖市、平凉市和两当县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县)创建成果的基础上,深入推进民勤生态示范区建设,充分发挥古浪县“八步沙”林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探索荒漠化防治、水土流失防治、水资源合理利用、新能源开发等方面可借鉴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和模式,打造生态文明建设新高地。(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优化提升“四屏一廊”生态屏障功能,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以祁连山冰川与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为重点,全面加强祁连山国家公园生态保护和体制试点,积极建设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先行区,探索生态保护与民生改善协调发展新模式,构建河西祁连山内陆河流域生态屏障。以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为重点,加强矿山开采生态保护与修复治理、草原综合治理和重点区段沙漠化防治,巩固禁牧休牧轮牧、以草定畜、草原奖补工作成效,有效恢复与保护高原湿地,构建甘南高原地区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以“两江一水”流域为重点,统筹推进森林、湿地、河湖等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减少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和次生生态环境损害,构建南部秦巴山区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以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为重点,推进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地质灾害防治,加快林草植被恢复和生态系统功能恢复,构建陇东陇中黄土高原生态屏障。全面实施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建设中部黄河沿岸地区生态走廊。统筹推进“四屏一廊”建设与生态富民、生态惠民、生态为民协调发展,形成河西高质量粮食、制种、果蔬、畜牧、乳品、药材等有机农产品产业带,甘南国家高寒草场现代畜牧业发展示范区,“两江一水”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区、农林特色产业示范基地和生态旅游高地,陇中陇东黄土高原优质高效苹果、马铃薯、小杂粮、农区畜牧业基地,探索构建藏粮于草、藏粮与技、藏富于生态的甘肃模式。(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省水利厅、省文旅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建立流域生态综合治理机制,推进黄河流域大保护与大治理。
1.积极构建流域生态环境现状一张图。开展“查、测、溯”精确识别全流域生态环境问题及其成因,全面排查流域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尾矿库等风险源,开展黄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系统生态完整性、多样性调查,明确重要河流控制节点流量、重要湖库生态水位,评估各区域生态服务功能、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力,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现状及污染源、风险源信息化建设,建立黄河甘肃段流域生态环境数据库,为实施黄河流域大保护与大治理打牢基础。(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兰州、天水、武威、庆阳、平凉、白银、定西、临夏、甘南等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
2.全面推进水资源高效利用。强化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力度,加强与青海省沟通衔接,积极推动引哈入党工程建设,有效保障下游生态用水。严守“以水定产、以水定城”的原则,强化城市生活节水。严控高耗水行业发展,提高工业用水效率。挖掘农业节水潜力,推广先进高效的灌溉技术和设备。提高污水再生利用和中水回用比例。鼓励苦咸水、矿井水、雨洪资源综合利用。(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住建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兰州、天水、武威、庆阳、平凉、白银、定西、临夏、甘南等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
3.加快开展流域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加快实施刘家峡库区和黄河上游白银段、洮河、渭河、泾河、葫芦河、马莲河、石羊河流域及大夏河源头地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实行分流域水生态环境功能管理,加大对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重金属及其他影响人体健康污染物的控制力度。对黄河流域内环境容量小、生态环境脆弱、环境风险高的地区,执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确保到2020年底各流域国考断面全面达标,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业旺。(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工信厅、省林草局,兰州、天水、武威、庆阳、平凉、白银、定西、临夏、甘南等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加快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实现绿色发展崛起。
1.加快建设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依托我省丰富的可再生能源资源,建立高比例可再生能源体系,为国家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提供借鉴。以“互联网+新能源”的发展模式,构建高效能源网络体系,加快能源科技体系建设。依托丝绸之路经济带和国家能源战略通道,加快新能源通道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新能源产业基地布局,加快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等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拓展能源发展空间。加强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新能源合作,将甘肃打造成面向中西亚国家的能源产业基地。全力建设中科院核创院武威钍基熔盐堆核能系统实验基地、高温熔盐储能示范与应用推广项目、低碳新能源系统示范项目、钍基乏燃料盐干法批处理示范项目等重点项目。利用弃风弃光电量,开展清洁能源供暖试点示范,建设瓜州县、通渭县、临泽县等新能源清洁供暖示范工程,逐步在其他具备条件的市县区推广电采暖替代燃煤锅炉采暖。加快建设敦煌100%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城市,力争实现100%消费新能源。积极推进金昌、武威等地新能源示范城市规划建设工作,提高新能源在城市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加快华能瓜州干河口北5万千瓦等风电平价上网项目和玉门鑫能5万千瓦光热发电示范项目等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建设,认真落实好国家下达甘肃的光伏扶贫项目指标。(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扶贫办,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落实)
2.大力培育节能环保产业。全面实施节能环保产业专项行动计划,围绕低碳节能、污染防治、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大力发展节能技术和装备,努力推进环保技术和装备研发,积极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全面推进节能提标改造,积极开展绿色建筑行动,优化产业布局,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全省节能环保产业产品从低端向中高端转变,企业经营由单一产品向重点领域一体化综合经营转变,园区发展由企业简单聚集向集群创新、转型跨越转变,产业结构由以传统制造业为主向先进制造业与节能环保服务业互动并进转变。大力发展环境服务业、装备制造业,建成产业特色鲜明、集聚效应突出、创新活力勃发的西部地区节能环保产业示范基地。加强与国家相关部委的沟通衔接,争取国家乏燃料后处理厂项目尽快落地甘肃。利用甘肃特有的区位和自然条件优势,借鉴乏燃料后处置厂经验,积极谋划建设国家级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示范园区,将固废危废处置项目打造成为新的经济产业。(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落实)
3.着力提升清洁生产产业。全面实施清洁生产产业专项行动计划,积极推进工业企业绿色化、信息化、智能化改造,开展绿色工业园区、绿色示范工厂创建,引导工业治理向“全生命周期控制”转变。重点组织实施清洁生产产业提升工程,在石油化工、有色冶金、能源等产业领域开展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打造新型石化、有色金属、能源化工、钢铁清洁生产基地建设。加强工业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提升企业环保标准化水平,有效降低环境污染风险,减少污染物排放量。(责任单位:省工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落实)
4.持续优化清洁能源产业。全面实施清洁能源产业专项行动计划,优化清洁能源产业布局,加快建设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逐步建立清洁能源为主导的绿色能源体系。大力推进清洁能源产业化工程,加快发展核产业,有序发展风光电,加大地热资源勘探开发,积极开展新能源清洁供暖示范,加快建设新能源微电网,组织实施多能互补工程,推进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依托丝绸之路经济带和国家能源战略通道,加快新能源通道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清洁能源在工业、交通、供暖等领域应用,持续推进城乡用能方式转变,逐步形成节能环保、便捷高效、技术可行、广泛应用的清洁能源消费市场。(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落实)
5.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循环农业。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前提,创新循环农业生产方式,以“粮改饲”为突破口,优化种养结构,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动力。加强国家绿色生态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推进田园综合体建设,加快建设农业产业园、科技园、田园综合体及农村一二三产融合示范区等平台和载体,构建生态农业生产和服务体系。以中国—以色列(酒泉)绿色生态产业园为重点,加快发展现代丝路寒旱农业,初步建成设施装备完备先进、科技支撑水平高、综合生产能力强、生态环境友好、产品特色鲜明、兼具观光体验生态旅游的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产业带。积极争取将牛羊肉、马铃薯、中药材等特色农产品作为交易标的纳入期货交易品种,设立中国马铃薯(定西)交易中心、中国橄榄油(陇南)交易中心。积极建设道地中药材绿色种植(定西)示范区。加强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建设绿色食品物流追溯平台,推进全省冷链物流标准试点和冷链物流企业培育工作,健全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鼓励中央厨房、共同配送等冷链物流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创新应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落实)
(五)加强合作交流共赢,推动绿色贸易与绿色投资发展。
1.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绿色贸易联盟。积极与西部地区及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探索建立绿色贸易联盟,联合制定与国际标准接轨的环境标志产品标准体系。积极与联盟内的国家或地区实行环境标志机构协商,开展环境标志交流合作,探索建立环境标志产品互认机制,签署互认合作协议。对绿色贸易联盟内符合相关环境标准的产品与企业在产品进出口、投资办厂等方面给予便利。推动联合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越境转移,推动降低或取消重污染行业产品的出口退税,提高贸易量较大的“两高一资”行业环境标准,鼓励扩大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防治、危险废物管理及处置等环境产品和服务进出口,推动环境标志产品进入政府采购。开展以环境保护优化贸易投资相关研究,鼓励联盟内科研机构、智库之间联合构建科学研究和技术研发平台,为绿色贸易提供智力支持。(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政府外事办、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省科技厅,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落实)
2.搭建绿色贸易平台。在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段沿线重要节点城市或区域经济组团设立若干具有自贸区性质的绿色贸易园区、绿色产业合作示范基地等,积极开展绿色能源、绿色装备与消费品、生态环保技术、绿色金融服务等生态环保产业项下的自由贸易,促进相关的咨询、设计、审核、评估、教育、培训、金融等服务贸易发展。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间的投资环境风险防范合作和绿色产业合作,鼓励我省具备条件的绿色产业企业“走出去”,推广绿色技术和相关产业标准,并带动相关产业标准和绿色技术出口,提升绿色服务产品的竞争力和影响力。(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政府外事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落实)
3.发展绿色金融。构建绿色信贷体系,支持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绿色信贷产品和服务,鼓励相关金融机构创新绿色融资模式和金融产品,建立符合绿色企业和项目特点的信贷管理制度,加大对省内生态产业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建设的融资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将募集资金优先用于融入“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支持的生态产业项目。加快兰州新区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争取中央批准甘肃设立绿色银行。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生态产业的支持力度,推动企业通过节能减排、环保升级、技术改造等方式实现结构优化升级。积极探索发展环境权益融资工具,开发碳交易金融等市场化产品。(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金融监管局、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甘肃银保监局、甘肃证监局、省生态环境厅,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落实)
4.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绿色发展交流合作。加强与国际组织和相关机构的环保合作,强化区域生态环保交流,积极融入“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建设政府、企业、智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多元合作平台。合作建设“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加强生态环境信息共享,在发展低碳经济、自然生态、污染防治、城市环境规划、环境科学研究、环境教育、环境能力建设等众多领域开展国际环保合作项目,推动生态环保信息产品、技术和服务合作。进一步发挥省环科院、水科院、能源所、治沙所等省属科研院所和兰州大学、中科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等国家科研单位的培训优势,促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省份的科技人文交流,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生态环保重点领域合作。(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外事办、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林草局,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甘肃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打造生态制高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省生态环境厅承担日常工作,定期召集相关部门调度工作进展,解决存在问题,安排部署工作。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各自任务落实。强化督政、督企,加强协调调度和跟踪督办,倒逼责任落实,建立预警、通报、约谈机制,对推进缓慢的部门和地区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本实施方案有效实施。
(二)拓宽投入渠道。用活用好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基金,统筹安排省内各类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发挥政府投资杠杆撬动作用,探索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投融资机制,提高投资的有效性和精准性。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充分激发社会投资动力和活力。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第三方参与重大项目建设。
(三)创新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围绕绿色生态产业培育,完善价格、财税、投资、资源高效利用等配套政策,加快形成适应绿色发展的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用制度创新深入推进和保障甘肃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建设。建立城乡间、区域间、流域上下游间生态环境整治的协同机制,加快健全和落实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国土空间用途管控制度、生态补偿制度、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
(四)加强舆论宣传。借助中国“一带一路”网、人民网、新华网等网络媒体和其他媒介,系列宣传甘肃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打造生态制高点的成效和亮点。以十大生态产业创新发展为契机,积极参与进博会等活动,树立甘肃绿色发展形象。深入挖掘具有甘肃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发展经验和模式,为绿色“一带一路”建设提供经验和模式。大力开发融媒体产品,用新媒体、融媒体的思维来讲好甘肃生态故事,为生态文明建设创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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