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批次22辆宇通纯电动客车动力电池系统增程更换招标公告
2016年批次22辆宇通纯电动客车动力电池系统增程更换招标公告
关于2016年批次22辆宇通纯电动客车动力电池系统增程更换项目采购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温州长安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2016年批次22辆宇通纯电动客车动力电池系统增程更换项目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2016年批次22辆宇通纯电动客车动力电池系统增程更换项目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20万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详见附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2016年由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22辆8.5米新能源纯电动客车,车型ZK6845BEVG3(原车电量129kwh),电池由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且在质保期内,但质保时间将至。伴随车辆运营时间增长,电池存在不同程度衰减,部分车辆电池衰减已无法满足公交公司实际业务需求。车辆实际续航里程已无法业务需要,白天车辆运营需要至少4次补电,夏季高温空调运行补电次数增加且高温无法进行补电,电池搭载量129kwh已无法满足实际运行需求,将影响班次安排。质保期满后的电池出现故障问题更换单体或者模组的费用由采购人自行承担,车辆电池维保费用极高,为保证班次的正点率,温州平阳公交提出的电池增容要求,电池更换为搭载量157.53kwh,每台车更换一套电池需要19.3283万元,增容方式更换一套电池需要约10万元,22辆车可节省约205.2226万元。
经项目介绍、专家咨询,专家小组在分析研究基础上具体论证意见如下:
该批车辆所配电池为宁德时代供应,且仍在质保期内,浙江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宁德时代在浙江省温州市唯一一家售后换电服务经销商。因此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其为温州长安集团进行电池增容相关业务,从原来的129kwh更换为157.53kwh。此次增容为国有资金合理支出,建议浙江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更换服务。
基于以上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平阳县县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八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国企采购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本次项目不适合公开招标,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浙江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购买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浙江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宝龙城市中心3幢614室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4月26日至2024年05月0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温州长安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平阳县鳌江镇新河北路160号
联 系 人: 周先生
联系电话:0577-********
2.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州长安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
传真:0577-********
地址:平阳县鳌江镇新河北路160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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