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财务审计服务招标公告1

人民法院财务审计服务招标公告1

一、项目名称:米林市人民法院财务审计服务

二、控制总价:20万元

三、工作内容:

(1)对米林市人民法院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单位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重大经济事项决策,“三公”经费等重点支出管理,国有资产、固定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建设等情况进行审计。

通过收集内部控制相关的实际业务信息与各项内部资料(包含单位依据的国家及中央部委政策、单位内部制度、内部执行单据、通知函件、职权目录、三定方案、议事决策制度、部门职责清单、岗位职责清单(岗位说明书)等)依据国家政策的要求,对单位现有资料进行梳理,逐项比对,对单位实际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人民法院内部管理制度和运作机制、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等,及时发现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形成内部控制风险评估表和风险评估报告,从而进一步优化完善人民法院内部控制体系。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等要求,依据单位内部资料现状及风险评估情况,在外部标准的基础上梳理完善单位内部控制业务流程手册,梳理业务定义、业务范围、职责分工、程序要求、具体流程及说明,明确业务领域内部管理组织架构及职能职责、业务环节流程步骤、主责部门与主责岗位、控制文档、节点职责描述,使制度要求、流程图节点内容与流程说明标准一致。

梳理米林市人民法院内部控制各项工作,健全内控管理工作机制。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内控文件要求及法院内控体系优化现状,健全权力运行制衡机制、不相容岗位分离机制、风险评估机制、内控评价机制、内控监督考核机制等。达到文件所要求内控制度内容和质量的要求。

(2)对米林市人民法院现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根据固定资产具体状况,进行盘盈亏、报损报废账务处理,掌握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等,出具固定资产清查报告。需将实物资产清查的信息与财政系统数据进行核对,列出明细,调整条目做到帐实相符,账账相符,帐卡相符,同时出具资产处理建议。

四、相关要求:

结合法院实际管理需求,为实现米林市人民法院内部控制体系的系统化与常态化。通过风险评估找准内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重新梳理经济活动业务流程,实现对预算管理、收支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等六大经济活动的有效控制,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秩序,更好地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内部治理水平、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为米林市人民法院依法履职、合理行权提供机制保障。相关工作完成时间为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并出具审计报告、清查报告。

五、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条件,允许经营本项目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6.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如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7.特殊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需提供2023年上述人员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

8.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类似审计项目3个,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至少要负责1个类似项目。提供必要证明材料和业绩清单,提交部分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关键页至少包含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盖章页,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还应提供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页)

注:投标人资格要求为实质性要求,投标商中标后必须提供原件或复印件给我院备查,如无法提供,我院视为无效投标,及时上报,视为不诚信投标商。

六、采购方式:符合条件的公司自愿报名,我院对资质合格的公司报价进行综合评价,经内部程序研究讨论,结合企业资质,公司业绩,服务能力等因素综合评价,取择优选取。询价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6日下午17时,意向机构请于结束时间前将相关材料密封送至米林市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预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本院将不予接收。

七、承诺服务条款

1.保证数据资料档案的安全性,保证法院审判信息的安全性,不得未经授权将我方资料数据拷贝存档出售或转让。

2.严格服从管理,及时开展各项工作,保证如期完成。

3.其他条款在合同中约定。

联系人:雷蕾 联系方式:0894-*******

标签: 财务审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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