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口优化改造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卡口优化改造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卡口优化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7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24**********-********

项目名称:卡口优化改造项目

预算编号: 1824-********

预算金额(元): *******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卡口优化改造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根据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公共区域视频图像采集设备布建指南》工作要求,围绕全市治安卡口、市域卡口、社区卡口,以及道路交通监控等严格按照标准建设的车辆卡口,通过升级算法、调优位置等方式提升前排人员识别有效率,探索建立人像和车辆要素关联性,丰富智能化应用场景。
车辆卡口爆闪灯由于光照亮度过于强烈,在夜间会给驾驶员造成短暂的视野盲区,埋下安全隐患。近年来,市民群众通过*****等途径投诉相关补光问题多起,也存在因补光问题导致的相关交通事故。改造高清卡口充分考虑爆闪光污染严重的问题,打造功能更全、性能更高同时又具备环保功能的车辆卡口成为保障市民群众安全出行的有效措施。
青浦区公安已建设的38处卡口点位于2015年1月验收完成,该系统已持续运行近9年,设备老化及故障情况较多。目前车辆卡口技术已经更新换代,现有卡口技术已无法满足公安在行政管理、刑事打击及重大安保工作方面的需求,为此需开展环保卡口改造,改造后的系统功能更全、性能更高,能为公安业务输出强大的智能图像识别能力。

合同履约期限: 按招标文件约定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贯彻现行国家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
3.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3采购预算为*******元人民币,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不予接受;
3.4投标人需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应当明确联合体主办方、由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接受不多于2家供应商的联合投标,参与联合投标的供应商应分别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资格条件的证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6日至2024年05月07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7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本次投标采用网上投标方式,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

开标时间: 2024年05月17日 09:30

开标地点:本次开标采用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电子采购平台的电子招投标系统参加开标会议。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采购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购买招标文件,(标书工本费500元套,售后不退。)
2.建议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上传投标文件。
3.代理公司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起对已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网上签收。(注:电子签收记录不作为投标文件数据完整的依据。)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4.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本级)

地 址:上海市青浦区崧文南路336号

联系方式: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坤灵境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青浦区崧泽大道*****号慎德大楼1号楼501室

联系方式:0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琳

电 话: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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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坤灵境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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