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设施采购招标公告
家具设施采购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家具设施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4-VGBJBJ-W1102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 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家具设施采购 | 拟对某楼栋二层功能区采购配备办公家具设备,主要包括电动看台座椅、电动台阶、主.席台、会议长条桌、会议椅、单人沙发、接待方几、接待角几、接待茶几、书架、阅读桌、主.席台椅、阅读椅等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批 | 1 | 30日内完成安装及调试 | 杭州市上城区 | |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元;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中标供应商确定方式按照符合文件要求综合排名第一名的有效供应商,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评标方法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文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个体工商户;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成立一年以上的,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个体工商户(成立一年以上的);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4月26日至5月7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
(二)申领地点: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拓森科技园三号楼B215室。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第(六)(七)项明确的违法承诺书;
报名材料,需采用A4纸幅面,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复印件扫描无效。
(四)申领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网上获取。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jc.zcygov.cn/)进入政采云军采平台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客服电话:*****。资料核对结果仅作为供应商申领采购文件的依据,不作为供应商后续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依据。
(五)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1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地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供应商无须派人员到现场出席开标会议,但需保持在位,应对可能发生的询标事宜。
(三)投标方式: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文件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规定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5月1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拓森科技园三号楼B215室。
八、样品
(一)提交样品时间:2023年5月1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提交样品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详见招标文件)。
(三)提交样品数量:(1)电动看台座椅面料及海绵1块,提供样品尺寸≤20×20cm;(2)桌椅饰面及基层板材1块,提供样品尺寸≤20×20cm;(3)单人沙发及会议椅面料各1块,提供样品尺寸≤20×20cm。
(四)提交样品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提供样品的明显标识、铭牌和标签等采取密封、遮挡等必要措施。未按要求密封、遮挡的,样品评审不得分。如提供虚假样品或借用、冒用其他供应商样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评审结束后发现上述情况的,采购机构或采购单位有权拒签、取消或终止采购合同。
2.提交样品其他要求:提供的样品需附上相关说明材料,每件样品备注清楚对应投标产品及所在部位。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人:詹先生、方先生
联系电话:176*****975、0571-********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拓森科技园三号楼B215室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徐先生、袁先生
采购机构: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6日
标签: 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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