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评估项目询价函
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评估项目询价函
各有关供应商单位:
按照《河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和《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根据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现就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评估工作项目进行询价,请有意向的单位进行书面报价。
一、 项目名称
2024年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评估项目。
二、 服务内容
1.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的有关要求,完成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起草的政府规章的清理评估工作,共1件。
地点:石家庄市。
时间:2024年5月20日前完成。
2. 按照省司法厅的有关要求,完成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起草的、以省政府(含办公厅)名义制发的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评估工作,预计21件。
地点:石家庄市。
时间: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
3. 完成省文化和旅游厅制发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评估工作,预计19件。
地点:石家庄市。
时间:2024年8月30日前完成。
三、 服务要求
在清理工作中重点梳理查找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存在的以下问题:一是与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不相符;二是与国家的重大改革方向不一致;三是与深化改革后的体制机制不适应;四是与新制定修改后的法律法规相抵触;五是与省委、省政府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所作出的工作部署不相符;六是与河北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不适应。对纳入清理范围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评估,提出废止、失效、修改、保留的清理建议。提出具体清理意见时,对拟废止和宣布失效的,应说明具体理由;对拟修改的,应逐条列明修改内容并附依据。
四、 单位资质要求
1. 具有承接此类项目的业务资质;
2. 具备良好的社会形象和信誉,具有深厚法学理论研究基础,了解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精神及国家重大改革方向,熟悉文化和旅游工作,具有行政机关法务工作的丰富经验;
3.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 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按要求编制询价响应文件,内容包括单位简介,人员年龄、学历、专业构成,主要工作成果,后续服务承诺等。
(二)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未按询价通知书的要求提供的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三)询价响应文件必须在规定的询价截止时间(2024年4月30日17:30)前,盖章扫描件报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邮箱:hbwlzcfgc1@hebeitour.gov.cn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政策法规处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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