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

烟台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

我公司于2024年03月28日收到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4 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字(2024)48号)。现根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的要求,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烟台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徐亮

企业所在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港湾大道78号

二、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

序号

危废名称

2023年度产生量

(吨)

处置情况(吨)

1

废滤芯

0.686

0.46

委托给烟台郎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许可证编号:烟台危证028号)进行处置

0.226

烟台市三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许可证编号:烟台危证030号)进行处置

2

废电池

1.34

委托给烟台郎牌蓄电池有限公司莱山分公司(许可证编号:烟台危证025号)进行处置

3

废机油

3.56

2.06

委托给烟台郎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莱山分公司(许可证编号:烟台危证028号)进行处置

1.5

烟台旭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许可证编号:烟莱危证0001号)进行处置







三、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等

(一)为加强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进一步明确环保职责,落实环保责任制,防止公司生产期间环保事故的发生。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公司设立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由总经理担任主任,分管副经理担任副主任,各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具体负责本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

(二)制定《山东港口烟台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对公司的各项环保工作做出了详细、具体的规定。

(三)为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以及次生生态破坏事故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环境污染和次生环境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生命和国家、公司和公民的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本公司和周围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实际,编制了《山东港口烟台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适用于本公司的突发环境事件和应急处置工作并定期开展演练。

烟台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7日


标签: 清洁生产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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