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业务技术用房室内电缆采购安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石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业务技术用房室内电缆采购安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石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业务技术用房室内电缆采购安装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6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2024-04-02

项目名称:石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业务技术用房室内电缆采购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87,908.7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石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业务技术用房室内电缆采购安装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87,908.7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87,908.7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绝缘电线和电缆电缆采购安装1(项)详见采购文件487,908.70487,908.7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石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业务技术用房室内电缆采购安装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石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业务技术用房室内电缆采购安装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资料,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①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②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及加盖投标单位鲜章(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投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均参照执行。(3)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最终结果以开标现场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公示结果为准);(4)供应商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5)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本人在职单位社保证明;(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8)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4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9)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4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0)供应商应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8日至2024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6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06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1.投标人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

2.投标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在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介绍信、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公司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加盖鲜章)以及上述特定资格要求1-10项加盖鲜章的纸质文件(按序)一套在(石泉县环城路消防队斜对面工程咨询)进行现场报名确认,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文件;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未在报名期内向采购代理公司确认的,视为报名失败。

3.下载文件:投标人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下载谈判文件;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5.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

6.未及时下载谈判文件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无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石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石泉县江南新区

联系方式:09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路79号广丰国际大厦II区906室

联系方式:09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话:0915-*******

陕西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6日


相关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技术用房 交通警察 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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