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崇义县乡镇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工程-横水镇三标段
崇义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崇义县乡镇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工程-横水镇三标段
崇义县乡镇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工程-横水镇(三标段)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崇招建字〔2024〕16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崇义县乡镇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工程-横水镇(三标段)
2.招标人:崇义县鼎兴城镇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崇义县横水镇
4.项目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1860万元(含预备费49万),分为5个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其中三标段崇义县乡镇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工程-横水镇,招标金额约414万元。本项目工程性质为滑坡防治工程,工程治理措施主要包含土方工程、石方工程、钻孔灌浆及锚固工程、模板工程、混凝土工程、抗滑桩工程、生态恢复工程、其他工程等。
5.资金来源:国债资金
6.标段划分:五个标段
二、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内容为对崇义县横水镇开展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范围内涵盖的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及设备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三、投标人资质及相关人员资格要求:
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由授权委托人参加招投标活动,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社会保险”缴纳原件的扫描件(经相关行政部门盖公章确认),缴纳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或新注册)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或新注册时间)为准;事业单位性质的投标人可以出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替代;
(7)项目施工管理人员:拟派施工员 (市政专业) 、质量员(市政专业)的岗位证书 (或资格证书) 、专职安全员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类证) 。
(8)拟派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施工员(市政专业) 、质量员 (市政专业) 、安全员须提供开标当月之前连续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时间为2023年11月到2024年4月) 由投标人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若投标单位当地社保部门不再开具投标拟派人员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的,应提供个人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有效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应为有彩色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彩色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则证明材料应加盖当地社保部门的有效印章) 。拟派人员为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及返聘合同。退休不足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还应提供相应缺失月份(退休前) 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并提供以上人员的身份证扫描件。
(9)外省市企业进赣投标备案和投标人办理了信用登记手续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信用登记手续,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登记信息显示为已完成登记状态为准(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已完成登记状态清晰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施工招标分为五个标段,投标人可参加五个施工标段的投标,但一家单位最多只能中二个标段。
四、招标时间及投标报名相关事宜
1.招标文件的获取: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申请时间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www.jx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申请时间为2024年4月 26日至2024年5月22日。(注: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因电子化招标项目版块没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分类,所以该项目借用“房建及市政设计招标”平台发布招投标相关程序文件。各潜在投标人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中添加“房建及市政设计单位”身份报名和下载标书 )。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5月23日10:00。
开标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义县分中心及赣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六、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具体操作详见《赣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链接:http://spj.ganzhou.gov.cn(公共资源交易-资料下载)
2.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3.投标申请人应对其拟派参与的开标和拟派人员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发现有虚假行为或所承诺不实的,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或骗取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法处理。
4.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发布、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招标人将投标报名、招标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延迟到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5.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6.本招标项目解释权归招标人,以上内容应以正式招标文件载明的内容为准。
招标单位: 崇义县鼎兴城镇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
联系人: 钟海 电话: 155*****339
招标代理: 江西兴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
联系人: 卜女士 电话: 132*****525
招投标监管机构: 崇义县自然资源局
监督投诉电话: 0797-*******
2024年4月2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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