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税务法庭系统及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税务法庭系统及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的委托,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就该单位的税务法庭系统及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税务法庭系统及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5月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XD-GK-**********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税务法庭系统及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柒拾陆万贰仟伍佰肆拾柒元整(******.00元);其中一标段:肆拾伍万贰仟伍佰肆拾柒元整(******.00元),二标段:叁拾壹万元整(******.00元)
4.最高限价:柒拾陆万贰仟伍佰肆拾柒元整(******.00元);其中一标段:肆拾伍万贰仟伍佰肆拾柒元整(******.00元),二标段:叁拾壹万元整(******.00元)
5.采购需求(简介):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税务法庭系统及设备采购项目,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为庭审系统集成设备及配套装修采购等,二标段为庭审后端设备采购(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人可投其中一个标段,也可投两个标段,且可兼投兼中。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适用于各标段)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本项目只需提供2023年10月-2024年3月中任一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即可,成立不满三个月的企业无需提供);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3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第二条。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6日(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2.报名费:肆佰元/份/标段,售后不退,未报名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报名方式(二选一):
(1)网络报名:在公告期内将《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确认函内容须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联系人邮箱、单位公章、日期,格式自拟)、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盖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并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现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淮安市智慧谷B1-11楼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年5月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淮安市智慧谷B1-11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布的更正公告。
2.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
地址:淮安市淮阴区翔宇北道3号
联系人:张科长 电话:0517-********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智慧谷B1-11楼
联系人: 徐婷婷 电话:155*****969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婷婷
电话:155*****969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
2024年4月26日
标签: 税务法庭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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