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经开区2024年4月份招标采购预算安排
包河经开区2024年4月份招标采购预算安排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市包河经开区花园大道与北京路西南地块开发项目土方平整、外运工程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合肥市包河经开区花园大道与北京路西南地块开发项目的备案、发改字〔2022〕94 号
1.4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包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其他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包河经开区花园大道与北京路西南地块开发项目土方平整、外运工程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BBBGZ*****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BBBGZ*****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包河区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合肥市包河经开区花园大道以南、西安路以北、北京路以西,五台山路以东,占地约30.3亩,总建筑面积约11.5万平米。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 合同估算价:700万元
2.8 计划工期:50日历天(具体的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9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土方工程:包含土方挖运、临时围挡、道口开设、冲洗平台等。除特殊说明外,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均按图计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无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400万元的土方工程施工业绩,或具备一个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单个业绩合同中须包含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土方工程施工内容)。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7日00:00至2023年12月07日09:3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07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价格法(动态合理价格法 I)。(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7日09时3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3楼3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具体操作见(http://hy.ahggzyjy.com/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市包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582号
邮 编:******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551-********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
邮 编:******
联 系 人:鲍工
电 话:0551-********,055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
11.5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卓越城文华园7号楼4楼402室
电 话:0551-********、********
12. 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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