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化工树脂新材料技术开发及应用研究中试平台项目中试反应单元及公辅工程EPC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包头化工树脂新材料技术开发及应用研究中试平台项目中试反应单元及公辅工程EPC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包头化工树脂新材料技术开发及应用研究中试平台项目中试反应单元及公辅工程EPC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招标人为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本项目装置区位于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厂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西南哈林格尔镇,包头市规划的九原区工业开发区内,距昆都仑区约16km,距神华布尔台煤矿185km,距神华李家壕矿井150km。
树脂新材料技术开发及应用研究中试平台项目厂址位于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已运行工厂内,地势平坦开阔,适合工业用地。本项目建设场址位于现有工厂厂区内,供水、供电、蒸汽、压缩空气、消防等公用工程与辅助设施均可依托工厂现有装置,建设条件良好。
本装置为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树脂新材料技术开发及应用研究中试平台项目第1册聚烯烃中试装置及公辅工程,主要包含界区总体、聚烯烃中试装置、废水收集系统、变配电室、机柜间、第四换热站改造等。本装置生产规模为75kg/h 聚丙烯、50kg/h聚乙烯基础料的多功能中试装置。本项目用地位于原厂区聚丙烯装置南侧空地,主要包括:聚烯烃中试装置、聚烯烃改性装置、机柜间、配电室、废水收集系统等单体。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次招标涉及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树脂新材料技术开发及应用研究中试平台项目聚烯烃中试装置及公辅工程,EPC总承包工程的详细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性能考核、最终交付投产、配合甲方单位完成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验收和竣工验收等。
本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此:
(1)树脂新材料技术开发及应用研究中试平台项目聚烯烃中试装置及公辅工程的详细设计,包含HAZOP分析报告、LOPA报告、SIL报告;
(2)本项目聚烯烃中试装置及公辅工程建设所需全部物资及备品备件的采购;
(3)本项目聚烯烃中试装置及公辅工程建设所需土建(含地基处理)、给排水、设备、框架系统、管道、仪表与自控、伴热、防腐、保温、电气、物资利旧及复检、可燃有毒气体检测、分析化验、安全设施、消防、通讯等施工工作。
(4)本项目聚烯烃中试装置及公辅工程试运行期间的技术服务。
(5)在甲方提供的数据基础上,完成装置及其配套设施所必需的全部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和技术服务,同时完成相关资料编制(设计阶段的HAZOP分析、单机试车方案、联动试车方案、开停工方案等)。
(6)完成为建成装置所需要的全部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催交、检验、运输、装卸、二次搬运和现场物资管理等工作,并将其运至装置现场交付安装;并负责清运建筑、施工垃圾等。
(7)完成全部施工工作,负责装置的吹扫、置换,满足开工清洁要求,承担合同装置的调试工作。
(8)为装置的试车、开车和性能测试提供指导、技术支持、技术服务和保镖工作。
(9)配合甲方单位完成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验收等工作。
(10)乙方负责项目竣工、投用等为完成本项目建设直至达到实现移交使用的全部工作。
(11)相关特种设备向当地监管部门办理告知并接受监督,配合甲方单位完成特种设备取证办理工作。

项目验收要求的研究成果:发明专利 不少于3项、企业标准1项、核心期刊论文2篇等知识产权成果
2.1.3计划工期:
本项目合同签订45天内完成设计工作;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施工并投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验收工作。
项目地点: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等级设计资质,并提供有效的设计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证书,并提供证书扫描件。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证书扫描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项已签订的30kg/h(含)以上丙烯或乙烯进料量的气相法聚烯烃中试装置的业绩,且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及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业绩规模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扫描件须由最终用户盖章或签字,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用户证明中须明确装置已投运。)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或化工类高级技术职称,须提供证明材料。

(2)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项聚烯烃中试装置项目经理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或化工类高级技术职称,且至少具有1个化工项目工程设计的工作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具有项目设计负责人签名的设计图纸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以上材料需能体现项目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派的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化工项目施工负责人的工作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2)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施工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并提供证明材料。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安全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并提供证明材料。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单位,且牵头方由设计单位担任。联合体成员单位须签订权责明晰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书须打印后分别加盖联合体所有成员的公章后,扫描后的PDF版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4-2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5-08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05-17 14: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7.1开标后,在开标大厅对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投标人填写的所有资质名称、等级、编号、有效期进行公示;对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投标人填写的所有项目名称、签订时间、发包人名称进行公示;对投标文件编制工具“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中投标人填写的项目经理姓名、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个日历日。(注:针对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未进行公示的,评标时将不予认可。)

7.2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节点,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包括名称、等级、编号、有效期)、合格业绩(包括项目名称、签订时间、发包人名称)、项目经理(包括姓名、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进行公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神华科技园1号

邮 编:******

联 系 人:王涛

电 话:0472-*******

电子邮箱:********@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

邮 编:******

联 系 人:杨宏业

电 话:010-********

电子邮箱:********@ceic.com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电话:010-********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家能源招标网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包头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及公辅工程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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