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城建太原轨道交通1号线项目管道式消声器询价公告
中铁城建太原轨道交通1号线项目管道式消声器询价公告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城建/一公司/太原轨道交通1号线SGJD-101标项目部
发布时间:2024-04-26 14:44:27
投标截至时间:2024-04-29 08:00:00
内容:
询 价 公 告
招标编号:CRUCG-TYDT-WZCG-2024-0041、因太原轨道交通1号线SGJD-101项目工程进度的需要,拟对管道式消声器进行询比价采购。
2、兹邀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采购人,持有营业执照和相应生产经营许可证,有能力、有信誉的厂家及经销商参与投标。
3、本次采购的是管道式消声器,详见《询价表》。
4、 投标单位于2024年04月24日起,截止2024年04月27日18时30分前将投标报价单及所附资料(要求加盖鲜章)递交于中铁城建太原轨道交通1号线项目部设备物资办公室或发送至邮箱**********@qq.com。
5、付款方式及比例:乙方自愿接受甲方指定的任一付款方式(包括不限于银行转账、商业承兑汇票(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6个月)、E信通(6个月)、铁建银信(6个月)、云信(6个月)、国内信用证(6个月)、保理或类似供应链(6个月)等),任何情况(包括不限于项目在建、停(缓)建、总承包合同或本合同解除或者中止、终止等,本合同发生诉讼或发生纠纷等情况)下,乙方都承诺自愿接受甲方指定的上述任一付款方式,且不提出任何异议及附加条件,若乙方将票据及非银行转账等付款凭证金额贴现,乙方自愿承担全部贴现息费用。若甲方采用国内信用证(6个月)、保理或类似供应链(6个月)等方式付款的,乙方自愿承担办理国内信用证(6个月)、保理或类似供应链(6个月)的全部手续费用(若建设单位通过保理或类似供应链融资方式付款向甲方付款的,乙方也自愿承担建设单位办理该保理或类似供应链融资付款方式的全部手续费用)。(法院或者仲裁调解文书中、判决文书生效中,乙方同意写入本条款约定的全部票据付款方式,履行中也完全同意接受甲方按本条款约定的任一票据付款方式履行付款义务,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贴息、利息等额外成本,乙方自愿承诺不因甲方付款方式(票据)问题申请强制执行或计算贴息或者利息)。
按月结算,货物到场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支付结算金额的70%,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30个工作日付至结算金额的80%,甲方与发包方(建设单位)双方按总承包合同约定真实完成竣工结算(不是竣工交付时向第三方的结算备案数据。签订合同时经甲方提示和协商,乙方同意认可该条款节点,无论结算耗时多长,乙方均不提出异议,自愿等待甲方和发包方(建设单位)竣工结算真实成立后再主张权利)后30个工作日内付至本合同结算金额的95%,5%质保金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年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乙方自愿承担由于发包人(建设单位)不能按总承包合同约定向甲方计价、结算、付款的风险,任何情况下(包括不限于工程正常施工、停建、缓建,总承包合同及本合同中止、解除、终止、纠纷等情况)因发包人(建设单位)未按照总承包合同履约导致甲方不能按时足额支付本合同费用时,乙方完全自愿同意甲方有权延期付款至发包人(建设单位)资金拨付到位为止,且乙方自愿免除甲方任何违约责任(免除的费用包含不限于违约金、逾期利息、律师费、差旅费、保函费、保全费、案件受理和处理费、执行费等额外费用,并且因国有企业不存在资产保全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乙方自愿承诺放弃使用司法保全措施)。
6、供应商需要提供附件:
6.1营业执照
6.2开户许可证
6.3产品合格证
6.4产品出厂检验报告
6.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投标所报单价和总价经评审后,最终以合理低价者中标。
8、报价有效期:6个月。
9、报价方式:一次报价。
商务联系人:袁金龙 151*****381
技术联系人:杨国庆 185*****475
中铁城建集团
太原轨道交通1号线SGJD-101标项目部
2024年04月24日
消声器技术要求
正常运营工况下:高大厂房≤70dB(A);通风机房≤90dB(A);除通风机房以外的设备、管理用房≤60dB(A)。
投标人设计的消声器必须保证高大厂房区及设备管理用房的噪声不高于上述标准,测试点为上述区域距地面1.8米处。
投标人设计的消声器必须使排风口、多联机室外机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的要求。本车辆段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之1 类标准,即昼间55dB(A),夜间45 dB(A)。并需满足环评报告要求,
对于整体式消声器的外壳体,当连接风管截面的大边尺寸≥2000mm时,采用厚度≥3.0mm冷轧钢板制作,并作可靠的防腐处理;当连接风管截面的大边尺寸<2000mm时,冷轧钢板厚度按国标风管厚度加大一号。
1)设计内容包含噪声源的测试与分析、系统噪声综合治理方案的深化设计、消声装置的声学和力学性能的设计、结构设计、制造和安装工艺的设计。
2)消声器应具有惰性、防潮、防虫等特性;消声器应是具有结构坚固、防潮防腐、防火、降噪效率高的特点,满足不同风量、风压和环境温湿度要求的产品。
3)消声片面板采用穿孔铝合金板;内装离心玻璃棉应外覆平纹无碱玻璃布。
4)消声器连接要牢固、无松动及开焊现象;表面要平整、无锈蚀。
5)产品质量稳定、可靠,具有权威单位性能测试证明。
6)在正常运行条件下,消声器在寿命期内消声量下降应≤4~5dB(A)。
7)消声器应选用材料应不燃、耐高温、抗老化、抗腐蚀。
8)投标人应在设计方案的基础上进行深化和优化设计,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提供深化和优化设计方案。
9)投标人必须根据所有车站的通风空调平面图、风机相应参数进行系统消声设计及消声器的选型配置,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叙述消声器降噪综合方案说明、分析报告、计算结果。
10)消声器气流再生噪声应满足降噪设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不同流速下的气流再生噪声值和计算公式。
11)投标人的消声方深化设计方案应满足环评报告关于噪音敏感点的相关控制性要求、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太原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并环发〔2019〕139号)及其后续更新文件、其他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等,还应满足《地铁设计标准》(GB *****-2013)中对噪声控制的相关规定;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当招标人的设备参数、通风空调系统的设计发生修改后,投标人应及时应修改消声方案,并保证最终使用效果满足车站噪声控制标准,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12)本项目的系统降噪设计(含噪声源的测试)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13)用于大小系统风机配套消声器的总压力损失应小于风机全压的10%。
14)消声器法兰应采用热浸镀锌型钢,镀锌层厚度应满足《金属覆盖层 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 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GB/T *****-2020)第6.2.3节的相关要求。
询 价 表 | ||||||||||||
询价单位: | 中铁城建集团太原轨道交通1号线SGJD-101标项目部 | 日期: | ||||||||||
报价单位(盖章): | 报价人: | |||||||||||
付款方式: | 联系方式: | |||||||||||
报价有效时限:此报价从 年 月 日开始生效,有效期 天,有效期过后需重新报价。 |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元) | 不含税合价(元) | 增值税税率 | 税额 | 价税合计(元) | 备注 | ||
1 | 管道式消声器 | / | m3 | 58 | 收货方式:运输并卸车至甲方指定地点。 交货地点: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中国铁建太原轨道交通1号线SGJD-101项目施工现场 | |||||||
合计 |
注:1.质量标准:采购、租赁设备(物资)须符合国家标准。
2.报价人需持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证明、资质文件复印件盖红章(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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