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5月至2025年12月公务用车租赁社会化采购项目服务供应商竞价公告
关于2024年5月至2025年12月公务用车租赁社会化采购项目服务供应商竞价公告
关于2024年5月至2025年12月公务用车租赁社会化采购项目服务供应商竞价公告
为加强和规范我中心社会化车辆租赁行为,保障我中心公务出行安全高效、便捷合规,交通费用节约可控、公务出行用车管理规范透明,根据郴州市公务用车改革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公开竞价择优选取汽车租赁服务公司,用于我中心2024年5月至2025年12月期间公务活动汽车租赁保障服务。为确保租赁服务公开、公平、公正,现诚邀具有相关资质及能力的公司报名参与,相关采购需求如下:
一、服务期限
本次公务用车租赁供应商服务期限,从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竞价人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公司,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供应商须具有汽车租赁的经营范围,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营运和保险手续完备,且驾驶员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和准驾证件;或具备汽车租赁备案登记证,且所有车辆状况良好、安全性能可靠、证件齐全、年检合格;
3、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企业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等);
4、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技术等能力。
三、竞价时间、地点及要求
1、截止时间:2024年 4 月 30?日;
2、地点:郴州市东风路5号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303办公室;
3、报价时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人员出席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的声明(加盖公章);(6)报价函(以书面报价为准)。报价函(详见附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签字,未盖章或无法人签字视为无效报价,报价资料请用信封密封并盖骑缝章。
四、竞价人须知
1、车辆手续齐全,正规合法,车辆应为供应商所有,且在车辆行驶证上显示该车辆为营运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车况较好,车容美观,性能可靠,年检合格,配置冷暖空调。
2、车容车貌整洁,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粘贴、标注宣传广告,车辆外观颜色严谨、整齐,不得出现外观改装等情况。
3、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和尾气排放标准等要求,车辆在使用期间如确需重大维修或保养和交通事故等而造成需要暂停运行,中标人必须立即调派同等规格的车辆供采购人使用。
4、车辆需配备消防器材等(如灭火器、安全锤等),确保用车行车安全。
5、供应商提供的车辆车龄需≤5年,以车辆行驶证上的时间为准(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驾驶人员要求:驾驶员具备与车型相适用的驾照,并有3年或3年以上驾龄,驾驶行为习惯良好,驶技术娴熟,身体素质良好,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体貌端正,无明显纹身,无怪异造型及打扮,生活习惯良好,无其他不良嗜好;男:25-55岁,女:25-50周岁,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其他疾病史;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史、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无重大事故,无暴力违法记录或犯罪记录,最近连续3个计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车辆驾驶人应为供应商在职人员,采购人有权在服务过程中确认车辆驾驶人是否为供应商在职人员,若车辆驾驶人非供应商在职人员采购人有权利要求更换人员。
7、竞价结果按小汽车和大中型车辆类别报价最低的前二家公司为成交供应商(小汽车以不带司机报价计算),小汽车租赁供应商可以同时为中大型汽车租赁供应商。采购方日常优选同类车辆报价最低公司为服务供应商,如同类车辆价格一致,采用按顺序轮派方式选择租车公司。在此期间,如遇国家政府采购政策变化,采购人可相应调整项目执行期限。
8、参与竞价单位要坚持诚实、守信原则,凡因竞价单位原因造成竞价不能正常进行或竞价后合同不能正常执行的,其后果由竞价单位承担,造成资金损失的由竞价单位负责。
9、中标人出现下列违约行为之一的,采购人经调查属实,有权取消车辆租赁服务资格,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有按照承诺的价格,超过协议价格收费的;提供虚假发票、保险单的;实际租赁车辆与租赁合同、结算明细单中填写车辆不符。
特此公告。
附件:郴州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汽车租赁服务报价单
(联系人:李罗玲;电话:177*****213)
郴州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2024年4月25日
???????郴州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汽车租赁服务报价单.xls
标签: 公务用车租赁 服务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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