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盈通餐饮有限公司2024年金华服务区驿佰味装修工程项目项目公告

浙江盈通餐饮有限公司2024年金华服务区驿佰味装修工程项目项目公告

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本招标项目浙江盈通餐饮有限公司金华服务区驿佰味门店装修工程采购已经列入我司年度装修采购计划,相关费用由浙江盈通餐饮有限公司支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盈通餐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邀请各单位参加本项目询比。请提供各自公司的相关行业资历、报价等。

1.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金华服务区驿佰味门店装修工程采购项目

1.2实施地点:金华服务区

1.3计划工期:工期25天,具体以施工现场情况为准。

1.4工程内容:金华服务区驿佰味门店装修工程采购项目,包括室内拆除、新建墙体、装修、照明、广告、软装、电力系统等;本项目涉及金华服务区驿佰味门店(双向)改造工程施工,涉及的改造面积金华服务区门店双边993平方左右.具体装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现场临时变更场地。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1.5投标限价:本项目标限价分为最高投标限价。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46.7916万元(含税9%),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具体项目施工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标准(材料)。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且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B证,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谈判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3若投标人中标之后,只允许该投标人进行项目施工,不可进行项目分包。

3.中标的原则

本次采购采用最低价中标原则法确定中标人。

4.投诉(监督部门)

4.1 谈判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谈判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4.2 谈判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谈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谈判结果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提出。谈判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4.3 谈判响应人逾期未答复异议事项,或谈判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谈判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谈判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谈判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谈判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部门:浙江盈通餐饮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

联 系 人:申先生

地址:杭州市惠民路56号1号楼3楼332室

电话:0571-********

5.联系方式

发 包 人:浙江盈通餐饮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惠民路56号1号楼315室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话:186*****979

浙江盈通餐饮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6日

标签: 装修工程 服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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