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中设新能源天津三期 27MW 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承包
(招标编号:0701-244004200369)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设新能源天津三期 27MW 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0,招标人为国机中设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设新能源天津三期 27MW 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采用工程承包模式。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设新能源天津三期 27MW 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设新能源天津三期 27MW 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 2021 年~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需有资产负债
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审计报
告。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
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 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
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3.1.4 如投标人为施工企业,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或四级及
以上承装(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
3.1.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业绩要求
投标提供至少 3 项光伏发电工程施工业绩(上述业绩需要提供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
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4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5 月 07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审批下载方式发放,不向投标人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 http://cgci.china-tender.com.cn/免费注册,注
册完成后凭登陆账号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注册审核电
话:400-680-8126。购买标书流程:投标人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招标文件获取一栏中对应的
项目(标)下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后,具体购买方式包括:(1)
选择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2)招
标文件发票领取方式:网上支付时申请领取电子发票或在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 14 号院
首科大厦 A 座 4 层 405 号标书室现场领取纸质发票。特别提示:提示 1:每次购买标书申请
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付款,不要重复支付;提示 2:汇款金额
必须与系统提示金额相同,否则将会被退回。招标文件获取费用:1500 元(壹仟伍佰元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5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丰台首科大厦 A 座 4 层 405 号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中心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5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首科大厦 A 座 4 层 405 号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中心
七、其他
本项目计划工期为签订合同日起的 12 个月。
2.3.2 招标范围说明:
中设新能源天津三期 27MW 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采用工程承包模式。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屋顶租赁合同签约、所有手续办理(含项
目备案批复和并网申报及其他所有电网接入手续、电费结算手续办理、项目相关验收文件/
证件/报告等)、项目管理、施工协调、勘察设计(含接入系统设计,如有)、设备材料采购(除
组件、逆变器外)、建筑和安装施工(含设备基础、屋面结构防水加固等)、调试、试验、验
收、培训、技术和售后服务、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一揽子
工作以及发包人负责范围的配合协调工作。并对总承包项目的安全、质量、工期、造价、生
态环保等负全面责任。
招标人仅明确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安装的市区范围、规划容量,通过投标人对本合同的实施,
交付给招标人满足行业标准、技术标准、满足发包人营运要求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有关要求的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投入生产运行。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前期:项目前期宣传、按招标人要求进行可利用屋顶资源的筛选、确权、载荷确认(由
具备检测资质的单位签发载荷报告)、屋顶租赁合同签约、并网接入许可等全套手续办理等
项目前期工作。
(2)勘察设计:全部勘察设计工作,项目可利用屋顶的踏勘、载荷校验,接入点的踏勘、规
划,单点(单个屋顶)光伏发电系统的设计及接入系统设计等,由具有新能源设计资质的单位
编制出具本项目全部图纸。
(3)物资采购:除光伏组件、逆变器外的全部项目所需设备、材料及相应备品备件的供货,
包括但不限于支架、并网柜、电缆、电缆接头、电缆支(桥)架、预埋管、接地母线、防雷接
地、监控(监测)系统、保护设备、光缆、消防设备、接入系统配套设备等所有非甲供物资的
采购、保险、监造、催交、运输(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运输道路的协调和修复、清障、改造、
加固及赔偿工作等),以及承担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设备出厂检查验收工作等。光伏组件和
逆变器的设备采购及运输由招标人负责,属甲供物资。
投标人同时须承担含甲供物资在内的所有设备材料的装卸、验货(招标人、供货商、投标人、
监理公司四方参加)、二次搬倒(包括设备倒运、负责提供设备堆场并承担相应费用等)、仓
储、保管、检验、试验、安装、调试、消缺处理直至移交给招标人的全部工作。
(4)安装工程:光伏发电设备、并网箱、电网连接、接地等设备安装工程;监控(监测)系统
设备、保护设备、光(电)缆敷设、分系统调试和全套系统启动调试等控制保护设备安装工程;
消防系统设备(如有)、接入系统配套设备等与工程相配套的、发电设备和控制保护设备之
外的其他设备安装工程。
(5)建筑工程:光伏发电设备基础工程、并网设备基础工程、接地工程、围栏工程,以及与
本项目相关的原建筑物的拆除、清理、防水、加固等施工和修复,绿化工程、消防工程(如
有)、水保环保措施落实、施工临建(用水、用电、设备堆放场地等)、垃圾清理及处置等相
关施工工作。
(6)负责办理项目开工及并网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初步设计审查、项目备案批复和
并网申报及其他所有电网接入手续、电费结算手续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规划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以及施工备案、电力质量监检、环评水保验收、水环保监理、监测、安全备案及
验收、社会稳定性、职业卫生、消防验收、项目质监检查及验收、并网手续(含调度并网协
议签订、购售电合同签订等所有并网手续办理、电费结算手续办理、变压器新装及增容手续
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备案及验收、节能验收、档案验收(含前期档
案资料)、竣工验收、工程移交生产验收等所有前期、基建、并网、试运行等手续的办理并
承担相关费用。
(7)负责承担施工所涉及临时用地的租赁、补偿、协调及恢复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负责
项目永久用地(如需)的征租地手续办理。
(8)购买建设期工程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雇主责任险、
安全生产责任险等)。
(9)除光伏组件及逆变器外,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施
工等均属于本次招标范围。对招标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
于一个光伏电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
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机中设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机中设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路 165 号
联 系 人:史宝军
电 话:010-89162697
电子邮件:shibj@cmecint.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金泽东路通用时代中心 C 座
联 系 人: 张卓远、马建波、刘赟
电 话: 13911198098
电子邮件: liuyun11@cgci.gt.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