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医院金朱医院一期、贵州省妇女儿童医院建设项目”消防类标识标牌院内比选公告
“贵州省人民医院金朱医院一期、贵州省妇女儿童医院建设项目”消防类标识标牌院内比选公告
我院拟采购“贵州省人民医院金朱医院(一期)、贵州省妇女儿童医院建设项目”消防类标识标牌生产、安装及维护工作,现就该项目进行挂网比选,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参加比选。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名称
“贵州省人民医院金朱医院(一期)、贵州省妇女儿童医院建设项目”消防类标识标牌生产、安装及维护工作。
二、采购限价
本次采购预算最高限价40万元。
三、项目地点
观山湖区金朱东路与石标路交叉口
四、总体要求
1.供应商签订合同后15日(日历天)内完成生产并安装;
2.范围:“贵州省人民医院金朱医院(一期)、贵州省妇女儿童医院建设项目”内消防类标识标牌,具体详见附件清单。
3、应达到国家规范标准和《建筑消防安全标识化管理规范》DB52/T 911-2014规范图例要求,消防安全标识的材质、图形、大小、比例应参照本标准附录图例。
4、消防安全标识牌应用坚固耐用、但不易燃的材料制作。详细材质要求参数见附件清单。
5、消防安全标识应为正规合格并且全新的产品,无毛刺和孔洞,有触电危险场所的标识牌应当使用绝缘材料制作。
6、响应人中标后,需按清单提供符合《建筑消防安全标识化管理规范》DB52/T 911-2014规范图例要求的设计图纸,并提供各类材质的样品一份。如中标单位提供的样品不符合规范要求,我院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五、响应人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六)提供近三年来承揽过类似业绩合同3份;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八)提供售后服务承诺,本项目质保期要求不低于两年,投标单位可自行承诺。
以上材料需加盖公司鲜章。
六、相关要求
响应单位应仔细阅读公告的所有内容,按公告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确保其投标对公告做出实质性响应。
(一)供应商须按公告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采购方不退还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及其他资质证明文件;(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法人代表和受委托人身份证的复印件;(3)详细联系方式(包括公司地址、传真号码和联系人手机号码);(4)相关业绩证明材料;(5)投标价格,价格包含税费、制作、运输、安装及质保期内维护;(6)供货生产及安装计划,维护保质期限等;(7)其他招标人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8)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补充文件。
2.响应文件密封要求:
(1)响应单位应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并装订成册,响应文件每一页都必须加盖响应人公章,并保证相互间的一致性。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所有响应文件都必须在封袋骑缝处加盖供应商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并进行密封,否则拒收响应文件。
(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七、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6日—2024年4月30日(上午9点-12点 下午2点至6点)
报名地点: 贵州省人民医院金朱医院高压氧舱一楼办公室
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比选时间与比选地点另行通知
九、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人:樊老师,电话:156*****520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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