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建设瑞昌市洪一等乡镇涝区治理项目综合劳务分包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标段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概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任务一[第一片区(洪一乡、肇陈镇、乐园乡、花园乡)] | 1 | 项 | 5782400.00 | 4972864.00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任务二[第二片区(南义镇)] | 1 | 项 | 8999850.00 | 7739871.00 | |
任务三[第三片区(南阳乡、夏畈镇、武蛟乡、黄金乡、白杨镇、横港镇、高丰镇、码头港)] | 1 | 项 | 8953450.00 | 7699967.00 | |
江西省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建设瑞昌市洪一等乡镇涝区治理项目综合劳务分包
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建招202404-YF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
一、招标条件
本江西省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建设瑞昌市洪一等乡镇涝区治理项目综合劳务分
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373.57万
元,招标人为新疆小海子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瑞昌分公司。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江西省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建设瑞昌市洪一等乡镇涝区治理项目综合劳务
分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江西省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建设瑞昌市洪一等乡镇涝区治理项目综合劳务
分包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
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1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所述日期均含本日)在江西省承担过施工合同金额≥1000万元的类似工程项
目,提供相对应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销项发票、银行收款回执单复印件
加盖公章,开标现场提供原件核查。
(注:①销项发票、银行收款回执单彩色打印件加盖公章视为原件;②业绩网
上可查,提供网页截图及查询网址。)
(3)管理人员配置:
①项目总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
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
05〕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提供职称证书和自投标截止时间前连
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即2023年11月-
2024年4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资料员各不少于1人,提供相应证书复印
件加盖公章。
注:上述人员中标后7个工作日必须接受招标人项目部的实名到岗且核查管理能
力,核查合格才能进场开工,人员必须跟班作业,离开项目现场必须经招标人
同意,不合格的按废标处理。
3.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授权代表参与投标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
件(或电子身份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28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5月07日 18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有意向的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营业执照、资
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授权委托书(含授权代表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
反面复印件)至招标代理机构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如为法定代表人报名,则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8日 14时30分
递交方式:瑞昌市东环路与赤乌东路交叉口科技园˙示范园研发楼中国地
网8楼建工集团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8日 14时30分
开标地点:瑞昌市东环路与赤乌东路交叉口科技园˙示范园研发楼中国地
网8楼建工集团会议室
七、其他
1、公告媒体:本项目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
ervice.com/)发布。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供应商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
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小海子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瑞昌分公司
地 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东环路七号科技园示范园研发楼七楼
联 系 人:何飒
电 话:18170801800
电子邮件:jxs_yfec@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壹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瑞昌市杨林大道南侧林湖苑9栋2单元102室
联 系 人: 赵女士
电 话: 0792-4221819
电子邮件: JXS_YFEC@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采购需求:
标段名称
数量 单位
概算金额(
最高限价
技术需求或服
元)
(元)
务要求
任务一[第一片区(洪一
乡、肇陈镇、乐园乡、花
园乡)]
任务二[第二片区(南义
镇)]
任务三[第三片区(南阳
乡、夏畈镇、武蛟乡、黄
金乡、白杨镇、横港镇、
高丰镇、码头港)]
1
1
1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项 5782400.00
4972864.00
项 8999850.00
7739871.00
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章
项 8953450.00
7699967.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