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口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服务咨询项目比选的公告
关于海口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服务咨询项目比选的公告
海口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服务咨询项目
二、项目概况 海口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海口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是经市政府批准,于2007年12月28日成立的市属国有企业,具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服务的建筑业全产业链能力。为增强企业综合实力,打造国内具有较高市场竞争力的市级“大建工”集团,以应对日益加剧的建筑行业市场竞争。集团决定启动此项咨询服务项目,以企业文化建设和品牌建设作为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进一步提升企业文化软实力和品牌影响力。 三、服务内容 本项目将围绕企业文化建设和品牌建设两大核心领域展开服务,具体包括:(一)企业文化诊断与评估:对海口市建工集团现有的企业文化进行深入调研和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二)企业文化理念构建:结合企业的历史、现状和未来发展方向,提炼和构建具有企业特色的文化理念体系;
(三)企业文化传播与推广:设计多样化的文化传播活动和载体,提高员工对企业文化的认知度和认同感;
(四)品牌定位与战略规划:明确海口市建工集团的品牌定位和发展目标,制定科学的品牌发展战略;
(五)品牌形象设计与塑造:根据品牌定位,设计独特的品牌视觉形象和传播语言,提升品牌的辨识度和吸引力;
(六)品牌传播策略制定与执行:制定有效的品牌传播策略,通过广告、公关、营销等多种手段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预期成果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预期将取得以下成果:
1.形成一套完整、系统的企业文化体系,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文化支撑;
2.员工的文化素养和工作积极性得到显著提升,形成一支高素质、高效率的团队;
3.海口市建工集团的品牌形象得到全面提升,成为行业内具有影响力的知名品牌;
4.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得到显著增强,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五、招标控制价
报价为完成咨询服务的全部价格,包括但不限于成果文件编制及修改费用、流程跑办费用、人力物力成本、利润、税金、代理服务费、专家费用等一切费用。
六、服务要求
(一)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及资质材料复印件;
2.参与主要人员需具有丰富的企业文化建设咨询工作经验,至少主导3个以上的国企企业文化建设咨询服务。
(二)执行周期及交付地点要求
1.企业文化建设咨询工作完成时间及成果材料交付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以招标方验收确认为准)
2.交付地点:海口市建工集团指定地点。
(三)报价要求
采取总包价,报价包括项目咨询全过程费用(含聘请专家费用),增值税和附加税费,项目期间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全部费用。
(四)其他要求
本次提供材料仅供各单位做标书使用,严禁外传,一经发现,我司将保留法律追诉权。
本招采方案由海口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投标须知
(一)比选方法
综合评分法,即根据比选评分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综合评分并列第一的,以报价低的单位为中标人;综合评分和报价得分相同的将进行第二轮磋商,由第二轮报价低的单位为中标人。(评分表详见附件)
(二)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
(1)投标函;
(2)报价表;
(3)企业文化建设咨询工作方案;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质量服务承诺书;
(6)营业执照复印件;
(7)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
(8)类似成功案例介绍(附合同首尾页复印件);
(9)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
(10)报名资格条件中所涉及到的其他材料。
2.投标文件密封
投标文件使用A4纸张装装入密封袋并在封签处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比选申请人名称等,于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的地点。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要求盖章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15日17时;
(2)递交地点:海口市龙华区世纪广场路1号海口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3)联系人:王青;
(4)联系电话:0898-********。
(三)无效投标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1.营业执照未在有效期内;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3.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章的;
4.如投标函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章的,但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委托书(原件)的;
5.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6.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比选限价的;
7.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8.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
10.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要求的;
11.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八、其他说明本次提供材料仅供各单位制作投标材料使用,严禁外传,一经发现,我司将保留法律追诉权。
本比选说明由海口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海口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文化品牌建设服务咨询项目比选文件.pdf
海口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6日
标签: 企业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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