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五一”期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五一”期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建管局)、市质安站,各有关单位:
“五一”假期临近,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我市节假日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全力防范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工地各类风险,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现就加强“五一”期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
节假日期间人员思想容易松懈麻痹,建筑施工项目受抢工期、赶进度影响,各类不安全因素增多,是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期。各县(市、区)住建局(建管局)、市质安站以及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五一”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深刻吸取近期国内安全生产事故教训,要在“五一”节假日前对辖区各房屋市政工程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以及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高处作业吊篮、模板和脚手架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施工行为,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坚决防止隐患演变为事故,为“五一”假期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突出重点,加大安全监管检查力度
(一)加强预防高处坠落。严格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等规定执行,重点督促施工单位落实“一绳一网一防护”管控措施,重点加强施工现场临边、洞口、楼层、作业平台安全防护漏洞隐患的检查,及时加固补强;重点加强对新进工人和转岗人员的教育培训和安全管理,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的人员不得上岗;严格落实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为高处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进行佩戴和使用;严格执行不准在六级以上强风或大雨、大雾天气从事露天高处作业措施;杜绝抢进度、赶工期等违章作业行为,确保施工作业安全。
(二)加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狠抓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和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总代)、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到岗履职情况,着力解决现场质量安全责任传导不力问题,防范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形成“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不断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对于不能到岗履职的关键岗位人员要依法依规及时进行调整替换,同时向属地住建部门报备。不建议节假日期间开展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必要时,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节假日期间,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时,要全面掌握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控制,及时消除隐患。
(三)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依法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加强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加强深基坑、高大模板及支撑体系、钢结构及网架安装工程、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脚手架工程、有限空间作业、拆除工程和暗挖工程等管理,准确判定、及时消除各类重大事故隐患,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对于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未清零、未整改完成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回头看,尽快完成问题整改和动态清零。按照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要求,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企业自查自改、主管部门跟踪整改制度,继续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确保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
(四)加强防汛防台风防范应对。“五一”期间也是防汛的关键时期。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严格执行气象灾害应急响应要求,加强极端天气安全生产防范应对,重点加强在建项目防汛防台风应急抢险救援演练、防汛防台抢险物资储备、修订完善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以及临时工棚、办公用房、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地下暗挖等部位的汛期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和地质灾害、临水临崖、高边坡等工程项目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做好风险防范化解和闭环管控。项目进行抽水作业的,必须安排至少两人为一组开展工作,避免单人作业发生意外,无人及时施救。遇到雷雨、强降雨、大风等极端天气,要按照应急响应要求停止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及脚手架安拆以及露天攀登、悬空作业等室外露天作业。
(五)加强建筑工地食品安全。要加大工地食堂和食品卫生管理力度,食堂必须具备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必须定期进行杀虫、灭鼠、灭蟑等除“四害”工作,随时保持食品加工制作场地环境卫生整洁,食堂内及其周边的下水道保持通畅,食品的采购、洗涤、烹制要执行有关食品卫生制度,防止食物中毒。围绕春节、元宵、端午、中秋、国庆、元旦等重大节庆,以及食品安全工作重要会议、重大举措、重点活动,策划若干宣传专题,通过创办专栏、赠送画册等形式,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倡导科学、合理、健康的饮食方式,提高民工鉴别和抵制问题食品的能力,切实关爱建筑工人健康,加强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管理。
(六)加强燃气工程施工管理。严格按照《关于规范全市城镇燃气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的通知》(防住建管发〔2022〕109号)执行,重点做好工地食堂燃气使用安全、燃气管道周边施工作业安全、燃气工程土方施工以及建筑物外敷设燃气管道作业安全等工作。对依附于市政道路新建的零星市政燃气管道、单体建筑配套的燃气管道、小区庭院燃气管道工程项目要加强施工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项目负责人不带班作业、不按施工方案施工、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未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在未固定、无防护设施的构件及管道上进行作业或通行。
(七)加强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对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存有溺水隐患的坑、池、沟、井等,要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做好回填或抽水,一时无法回填或抽水的,要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增加防护设施,加固、加高护栏、围挡等,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识。对已经停工但长期积水的基坑工程、地下室工程、市政道路工程要加强巡逻查看,督促责任单位设置工地全封闭围挡,设置溺水危险点告示牌,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以防发生意外。各在建项目要严格落实门岗24小时值班和治安保卫巡查制度,严防学生靠近工地出入口、洗车槽、集水井和低洼积水处等区域,严禁学生以及其他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三、加强培训,提升作业人员安全意识
“五一”长假期间,各在项目要严格执行“安全晨会”制度,作业人员每天进入现场开始作业前,由班组长组织所有施工人员召开“安全晨会”,将当天安全施工技术要求向作业人员详细说明,并告知危险岗位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等,明确提示当日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及注意事项。涉及危大作业的,施工单位技术管理人员、安全员,监理人员应参加晨会并提出安全交底意见。落实在岗工人教育培训全覆盖,组织工人开展应急演练、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事故案例警示教育、高处作业防范措施、现场机械设备使用安全须知等各方面内容学习,进一步提高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四、领导带班,强化应急值守工作
“五一”期间,各施工单位要对建筑工地实行24小时封闭管理,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及现场值班安全保卫制度,施工企业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监理企业负责人或项目总监在现场带班,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加强检查,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各县(市、区)住建局、市质安站要严格落实“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值班、领导带班、信息报送等制度,指定专人值班,保证24小时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应严格按照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程序进行处置,并及时、准确上报相关信息,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等问题发生。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26日
(联系人:郑通科;联系电话:0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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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政工程安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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