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供暖、供水、(二期)供水、排水管网建设工程(第二标段)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县城供暖、供水、(二期)供水、排水管网建设工程(第二标段)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那曲地区安多县县城供暖、供水、(二期)供水、排水管网建设工程(第二标段)设备购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安多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现对本次设备购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招标范围

2.1 采购规模:换热站设备、热源厂设备及工器具购置、工艺安装及相关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2 标包划分及采购内容:一个标段,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已落实;

2.4 交货地点:安多县县城;

2.5 采购期限:540日历天;

2.6 采购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投标条件

3.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A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1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证书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及供货能力;

3.3近五年有同类货物销售业绩(以供货合同为准);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66日至2016610日每日9时30分12时30分15时30分18时前(节假日不休)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核查原件,复印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留存)到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八一北路西苑和谐商业街D座902)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1.1单位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经办人身份证;

4.1.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相关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书等;

4.1.3近五年同类货物销售业绩证明,以供货合同为准;

4.1.4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4.1.5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元,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200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接受邮寄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8日下午16:00,地点为 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安多县人民政府

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八一路西苑写字楼D座902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3*****513 139*****668

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6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网 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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