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宾阳县“岭南梅乡”市级田园综合体试点申报实施2022年度项目的公示
关于宾阳县“岭南梅乡”市级田园综合体试点申报实施2022年度项目的公示
根据《南宁市田园综合体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田园综合体试点项目的通知》(南农田办〔2021〕9号)精神,南宁市宾阳县“岭南梅乡”田园综合体获市级田园综合体试点项目立项,项目分2021年、2022年、2023年三年进行实施。按照试点项目分年实施工作要求,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已委托具有资质的评审机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市级评审,经研究,现对宾阳县“岭南梅乡”市级田园综合体试点申报实施2022年度项目(详见附件)于项目批复前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5月2日前,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市青秀区嘉宾路1号市人民政府4楼*****室,联系人:黄海宁,联系电话:0771—*******、135*****005,书面材料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则以邮戳为准。
附件:宾阳县“岭南梅乡”田园综合体试点申报实施2022年度项目公示表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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