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消防救援总队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搬运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宁夏消防救援总队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搬运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Q-NXZC-********

项目名称:宁夏消防救援总队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搬运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如有):*******.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第1标包

宁夏消防救援总队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搬运设备采购项目

1

(1)智能叉车2台(含1套智能叉车wms系统);

(2)电动叉车6台;(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00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00元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标包,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标包,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执行,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供应商提供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5)供应商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6)供应商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注:(3)、(4)、(5)、(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对应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7)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页面截图,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查询(由代理公司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查询)。

(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大型企业投标无效。

注:

①以上资格要求序号(1)-(8)投标文件附清晰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以上资格要求序号(1)-(8)条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无效投标。

③以上资格要求序号(7)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的为无效投标: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同时,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为无效投标。

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详细资格要求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6日至2024年05月0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5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投标供应商须使用CA锁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二期)”上传、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须使用CA锁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本项目,按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二期),通过CA锁(二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3.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二期)实行CA锁(二期)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CA锁(二期)办理业务及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按1键咨询。

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受。

5.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在线签到、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签到、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1小时内登入“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签到,未签到视为放弃本次投标。②投标供应商使用 CA 锁(二期)进行远程解密,解密时的CA锁(二期)须为同一个,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③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 0951-*****************或加入技术支持QQ群*********获得帮助。

6.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169号

联系方式: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A区7号楼11层

联系方式: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马助理

电 话:095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951-*******

代理机构: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6日

标签: 消防救援总队 物资储备库 搬运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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