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县东平粮库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政和县东平粮库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6">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ZY南平施招[2016]-006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政和县东平粮库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程 已由政和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政发科[2016]10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政和县粮食局,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政和县粮食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政和县东平镇粮站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造价约314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政和县东平粮库老仓维护改造及附属的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移库等,包括1#2#、3#4#老仓改造桩基、土石方、土建、1#2#仓隔墙墙体加固、1#2#与3#4#老仓之间钢结构顶棚及水电安装工程、移库等。附属工程包括:围墙、大门、混凝土路面、挡墙、地磅房;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在2016年9月31日前完工;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建筑工程(或旧资质:房屋建筑工程)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投标人及项目管理人员未被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并在警示期内,且未限制承接新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企业。未被列入《关于公布2015年度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的通知》(闽建办建〔2016〕10号)的名单企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文的规定,二级临时注册建筑师应以完成延续注册,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
3.6.其他资格要求:按闽检会(2004)10号文“禁止或限制有行贿纪录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建筑市场”的要求,如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按规定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中标人若有行贿犯罪纪录时,做取消中标人资格处理。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招标项目所在地关于电子招投标的规定)。
4.2.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 6 月 6 日至  2016年 6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40 分,下午 15时00至 17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政和县朝阳路(原胜利洋)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3.如需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10%≤K<12%)。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伍万元整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代理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注明“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字样;(2)或递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取得《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且投标单位的年度投标保证金到位证明在开标当日日未失效的;投标人须将有效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3)或根据《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南建筑〔2016〕3号,递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取得《南平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南平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中注明的金额应不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若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超过投标人交纳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将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否则,视为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www.npzbtb.gov.cn) 及政和县招投标服务中心(www.zhenghe.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6 月30日下午15时30 分,提交地点为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政和县朝阳路(原胜利洋)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建造师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和投标保证金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否则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政和县粮食局
地址: 政和县环保综合大楼4楼
电话:189*****323
联系人:范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玉屏山时代大厦803室,邮编: 353000
电话:****-*******189*****976 传真:****-*******
联系人:陈女士、胡女士

投标保证金账号
开户银行: 建行政和支行
开户名称: 政和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帐 号: ****************0912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政和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地址:政和县朝阳路(原胜利洋)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标签: 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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