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五馆一中心”项目建筑节能、门窗三性、幕墙四性、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比选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陵水黎族自治县“五馆一中心”项目建筑节能、门窗三性、幕墙四性、室内环境
空气质量检测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HNKY-HK-G2024004)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陵水黎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陵水黎族自治县“五馆一中心”项目建筑节能、门窗三性、幕墙四性、室内环境空气
质量检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68.70 万元,招标人
为陵水黎族自治县城乡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内容详见“七、其他中的 2.2 项目内容及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陵水黎族自治县“五馆一中心”项目建筑节能、门窗三性、幕墙四性、室内环境
空气质量检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陵水黎族自治县“五馆一中心”项目建筑节能、门窗三性、幕墙四性、室内环境
空气质量检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1 本次比选要求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
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证书(CMA 认证),(资质检测范围应包含建筑节能、门窗、幕墙、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的
内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检测服务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
(含)以上技术职称。
1.2 比选申请人未处于正在限制投标活动的处罚期内;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
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行为和严重违约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
位公章。
1.3 比选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
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
执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
执行人。签订合同前或执行合同中,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或中止合同。提供查询记录并加盖单位公章。
1.4 比选申请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关于比选申请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有效的无行
贿犯罪(查询关键词:“单位行贿罪”)档案查询记录证明材料、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关于
法定代表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分别查询关键词:“行贿罪”、
“对单位行贿罪”)档案查询记录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关于拟担
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分别查询关键词:
“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档案查询记录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1.5 比选申请人须提供无行贿受贿承诺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1.6 比选申请人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
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
1.7 本次比选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
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
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不应超过 2 家;(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
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
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
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4 月 26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4 月 30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 8:30 时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口市美兰区国机中洋公馆 2 号楼 1301 室购买比选文件,购买比
选文件需要的资料:持法人身份证明或受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人、受托人身份
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受托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比选文件
每套售价 30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售价/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5 月 07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 15 号今雨天地商业街 4 栋三楼开标 2(飞龙公
寓 B 座对面)(如有变动,另行通知)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5 月 07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 15 号今雨天地商业街 4 栋三楼开标 2(飞龙公
寓 B 座对面)(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其他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陵水黎族自治县“五馆一中心”项目建筑节能、门窗三性、幕墙四性、室内环境
空气质量检测已由陵水黎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陵行审批〔2022〕84 号文批准建设。
项目比选人为陵水黎族自治县城乡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财政资金,项目已具
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建筑节能、门窗三性、幕墙四性、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进行公开
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陵水黎族自治县。
2.2 项目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 99880m²(约 149.82 亩),总建筑面积 96551m²,其中,
地上建筑面积 70376m²,地下建筑面积 26175m²。建筑基底总面积 22875m²,道路广场铺装
41927m²,绿地面积 35078m²,容积率 0.7,建筑密度 23%,绿地率 35%,机动车车位 677 个,非机
动车车位 940 个,同时配套建设室外道路及广场、给排水、电气、园林景观等配套工程。
地上建筑组成如下:1#文化馆建筑面积 7091m²,基底面积 1573 m²,地上 4 层地下 1 层,建筑
高度 19.3m;2#演艺中心-多功能厅建筑面积 2397m²,基底面积 1787m²,地上 2 层,建筑高度
21.9m;3#演艺中心-剧场地上建筑面积 9385m²,地下建筑面积 1323m²,基底面积 4515m²,地上
2 层地下 1 层,建筑高度 21.9m;4#大台阶建筑面积 3712m²,基底面积 1201m²,地上 1 层地下 1
层,建筑高度 7.9m;5#博物馆建筑面积 9876m²,基底面积 2838m²,地上 4 层地下 1 层,建筑
高度 24m;6#图书馆建筑面积 12525m²,基底面积 3548m²,地上 4 层地下 1 层,建筑高度
23.8m;7#科技馆建筑面积 11340m²,基底面积 3490m²,地上 4 层地下 1 层,建筑高度 23.3m;8#
档案馆建筑面积 14050m²,基底面积 3923m²,地上 4 层地下 1 层,建筑高度 23.3m。
地下建筑建筑面积 26175m²,布置人防、停车位、设备房、水泵房、消防水池、排烟机房、
库房等功能性用房。
2.3 计划工期(服务期):项目建设全过程服务,至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合格为主。
2.4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5 工作范围:按照建设工程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完成陵水黎族自治县“五馆一中心”项
目建筑节能、门窗三性、幕墙四性、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服务工作,提交符合相关主管部
门要求的成果文件报告并配合我司完成项目相关审批手续。工期为项目建设全过程服务,至
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合格为主。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比选控制价:687000.00 元。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
检测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认证),(资质检测范围应包含
建筑节能、门窗、幕墙、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的内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
具备相应的检测服务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3.2 比选申请人未处于正在限制投标活动的处罚期内;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
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行为和严重违约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
位公章。
3.3 比选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
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
执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
执行人。签订合同前或执行合同中,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或中止合同。提供查询记录并加盖单位公章。
3.4 比选申请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关于比选申请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有效的无行
贿犯罪(查询关键词:“单位行贿罪”)档案查询记录证明材料、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关于
法定代表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分别查询关键词:“行贿罪”、
“对单位行贿罪”)档案查询记录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关于拟担
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分别查询关键词:
“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档案查询记录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3.5 比选申请人须提供无行贿受贿承诺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6 比选申请人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
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
3.7 本次比选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
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
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不应超过 2 家;(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
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
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
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 8:30 时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 17:30 时(北
京时间,下同),在海口市美兰区国机中洋公馆 2 号楼 1301 室购买比选文件,购买比选文件
需要的资料:持法人身份证明或受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
件)加盖公章,受托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30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售价/元。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请有意参选的单位于北京时间:2024 年 5 月 7 日 10:30 时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 15
号今雨天地商业街 4 栋三楼开标 2(飞龙公寓 B 座对面)(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参加此次
比选,请准时参加。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陵水城投公司微信
公众号(陵水城投)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陵水黎族自治县城乡投资有限公司综合部(审计)。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陵水黎族自治县城乡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陵水县椰林镇滨河南路 8 号餐饮街 A 栋 3 楼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0898-8332257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坤亿项目管理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机中洋公馆 2 号楼 1301 室
联 系 人: 陈工
电 话: 0898-66513395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