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市盛泰华庭消防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当阳市盛泰华庭消防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当阳市盛泰华庭消防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泓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9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YZB-*******-01
2、项目名称:当阳市盛泰华庭消防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3元
5、最高限价:*******.33元
6、采购需求:当阳市盛泰华庭消防改造工程,主要内容为:火灾报警系统整体改造,防火门更换,消防排烟系统改造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工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磋商,磋商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6.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复印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复印件);
6.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复印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提供原件复印件的,则应提供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复印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6.4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拟派本项目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复印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复印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复印件)
②拟派本项目的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6.5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备电气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
6.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须为该供应商单位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质量员、施工员须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质量员提供有效的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或有效的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复印件,现场专职安全员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复印件;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复印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6.7须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近6个月(2023年11月~2024年04月)中任意一个月以供应商名称缴纳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提供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复印件);
6.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磋商。
重要提示: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提供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供应商的中标资格,并报请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4月28日至2024年05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址:湖北泓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当阳市子龙路1号C栋5楼)
3、方式: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供应商可在规定时间内在湖北泓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磋商文件。
4、报名时须提交如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5、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9日15时30分。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2、递交地点:湖北泓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当阳市子龙路1号C栋5楼)。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5月09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泓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当阳市子龙路1号C栋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代表参会要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报价一览表并单独密封;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报价一览表并单独密封,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磋商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本项目磋商公告于2024年04月26日在湖北泓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当阳市盛泰华庭业主委员会
地 址:当阳市玉阳路123号盛泰华庭小区
联系方式:139*****3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泓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当阳市子龙路1号C栋5楼
联系方式:186*****170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园园
电 话:186*****170
标签: 盛泰华庭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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