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机关东院仓库改建中食堂冷库项目比选公告
市政府机关东院仓库改建中食堂冷库项目比选公告
市政府机关东院仓库改建中食堂冷库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石家庄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河北国尊鸿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比选代理机构,对本项目进行比选招标,特邀请贵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市政府机关东院仓库改建中食堂冷库项目;
1.2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最高限价:******.47元;
1.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并且合格;
1.6工期: 30日历天。
2.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比选申请人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比选申请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与招标设备相适应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比选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2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全部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至河北国尊鸿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比选文件。
所持资料: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B.资质证书副本;C.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 比选申请书的递交
4.1 比选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30日上午10时30分,地点为河北国尊鸿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书,比选人不予受理。
5.本公告发布媒体
比选公告在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比选人概不负责。
6. 联系方式
比选人:石家庄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16号
联系人:刘处 0311—********
比选代理机构:河北国尊鸿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192号世纪公馆1609室
联系人:李然然0311-********
标签: 仓库改建中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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