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寨村土地整治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温寨村土地整治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东明县2016年焦园乡温寨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DZYZB-2016-G026-4
1.招标条件
东明县2016年焦园乡温寨村土地整治项目经东政复[2016]24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东明县国土资源局。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2.1项目地点:项目区位于东明县焦园乡,北至大王寨村,南至一马长,西至黄河,东至黄河大堤。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验收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2.3工期: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2.4质量标准:合格。
2.5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规模为157.4867公顷,总投资约229.67万元。
2.6在2016年06月06日—2016年06月13日期间发布的所有以东明县国土资源局为招标人的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中,投标人最多能投报两个项目且只能获得一个项目的中标资格。如投标人投报的项目超过两个,则取消其全部项目的投标资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拟派总监须具有相应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须在本公司注册),并无在建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行业标准中的土地整理工程施工监理规范要求:监理单位应在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登记备案,从事土地整治工程监理活动的服务机构;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报名方式和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携带以下资料于2016年06月06日至2016年06月13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东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银行东明县支行办公楼一楼西大厅)报名。
4.1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4.3在山东省国土资源管理厅登记备案证明或取得山东省土地监理资质等级证书;
4.4拟派往本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总监身份证;
4.5东明县税收专业化管理办公室出具的纳税信誉确认书;
4.6企业法人签字盖章的《企业投标诚信承诺书》(承诺书下载地址:东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dmzf.gov.cn/channels/104.html);
4.7以上证书在提供有效原件的同时,还需提供两份加盖单位公章(红色)的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如有效证件原件携带不齐全,不予接收。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5.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获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明县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朝阳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人:宋女士、李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16年06月06日
标签: 施工 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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