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牛肉供应商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采购牛肉供应商配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采购牛肉供应商配送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00,000.00
最高限价(%):100
★一、配送产品
1.牛霖:位于股骨内侧主要由缝匠肌、股肉侧肌等构成,肉质坚实、肉中有筋膜,纯瘦肉不含人为水分。不带肥脂,肉质呈红色、无瘀血、无变色、无异味、无杂物,冷冻时间不超30天。
2.牛柳:肉质坚实、纯瘦肉不含人为水分,不带肥脂、肉质呈鲜红色、无松散、无瘀血、无变色、无异味,冷冻时间不超30天。
3.金钱腱:是指牛的大腿肌肉,不包含牛屁股上的肉,有内膜包裹、内藏筋,纹路规则。剔除筋油、不带肥脂、肉质红色、纯瘦肉不含人为水分,无瘀血、无异味、无变色,冷冻时间不超30天。
4.牛腩:7成瘦、3成肥,肉质坚实、肉中有筋膜,不含人为水分,肉质呈红色、无骨、无毛、无瘀血、无变色、无异味和异物,冷冻时间不超30天。
5.肥牛(牛后胸肉):7成瘦、3成肥,肉质坚实、肥和瘦分布均价比例合适。不含人为水分,肉质呈红色、无骨、无毛、无瘀血、无变色、无异味和异物,冷冻时间不超30天。
6.牛肉馅:肥瘦均匀,无霉点,无异味,冷冻时间不超30天。
7.牛眼肉:是指牛眼睛眼球后面牵动眼球运动的肌肉(牛背上两侧前面的部位肉),肉质红白镶嵌,呈大理石花斑纹壮。无瘀血、无变色、无异味和异物,冷冻时间不超30天。
★二、配送地点、时间
1、配送地点:辽宁省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沈阳市浑南区大羊安村960号)。
2、配送时间:周配送,按照现场使用量一周配送一次,具体配送时间根据现场需求确定,甲方于配送前一日下单,乙方在次日10:00前配送到场。如现场有紧急情况,乙方需根据现场需求随时配送。
3、服务期限:服务期限1年,自签合同之日起计算。
★三、付款方式及条件:
按月结算,每月1日至31日以每日配送单为依据进行核算,双方核算无异议,成交供应商于次月5日前开具符合采购人业务需求的发票。
★四、验收标准:
1、验收程序:检斤验收,质量验收,现场由采购人专业使用部门人员、物品管理部门人员和采购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对质量、重量进行验收。
2、验收时间:货到现场即验收。
3、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采购人验收小组人员和乙方配送人员在配送单上签字,此配送单作为结算依据;验收不合格的货品乙方在1小时内更换到场。
4、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定价标准:
1、采用月定价,即每月最后一周确定下一月的进货货品价格。
2、采购人组成定价小组定期对大型屠宰场、十二线、盛发、周边生鲜超市进行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并参考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http://www.sydrc.gov.cn/)及采购人所在位置的周边生鲜超市价格与成交供应商协商定价。
3、定价单由定价小组及成交供应商项目指定负责人签字确认。作为验收及结算依据。六、质量要求:每批货到现场附带本批次肉制品的合格的检验检疫报告。
★六、质量保证期:每批牛肉到场,质量保证期5个月,保障牛肉无食品安全。
★七、违约责任:
1、中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不合格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被取消供货资格,解除合同关系,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2、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所供应食品的质量、价格进行考核和评估。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的要求对其配送的食品的采购渠道及配送过程严把质量关,必须质价相符,杜绝以次充好,投机取巧等情况,一经发现按照原价十倍进行罚款,对由此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有权追究供货商责任,乃至解除合同。
★八、成交供应商数量:3名。采购人不保证成交供应商工作量,具体工作量根据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的质量、价格、服务水平进行调配。
★九、其他要求:服务期间,进场配送人员食宿自理,采购人概不负责。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1年,自签合同之日起计算。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残疾人/监狱/脱贫攻坚支持企业/节能环保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800,000.00
最高限价(%):100
★一、配送产品
1.牛霖:位于股骨内侧主要由缝匠肌、股肉侧肌等构成,肉质坚实、肉中有筋膜,纯瘦肉不含人为水分。不带肥脂,肉质呈红色、无瘀血、无变色、无异味、无杂物,冷冻时间不超30天。
2.牛柳:肉质坚实、纯瘦肉不含人为水分,不带肥脂、肉质呈鲜红色、无松散、无瘀血、无变色、无异味,冷冻时间不超30天。
3.金钱腱:是指牛的大腿肌肉,不包含牛屁股上的肉,有内膜包裹、内藏筋,纹路规则。剔除筋油、不带肥脂、肉质红色、纯瘦肉不含人为水分,无瘀血、无异味、无变色,冷冻时间不超30天。
4.牛腩:7成瘦、3成肥,肉质坚实、肉中有筋膜,不含人为水分,肉质呈红色、无骨、无毛、无瘀血、无变色、无异味和异物,冷冻时间不超30天。
5.肥牛(牛后胸肉):7成瘦、3成肥,肉质坚实、肥和瘦分布均价比例合适。不含人为水分,肉质呈红色、无骨、无毛、无瘀血、无变色、无异味和异物,冷冻时间不超30天。
6.牛肉馅:肥瘦均匀,无霉点,无异味,冷冻时间不超30天。
7.牛眼肉:是指牛眼睛眼球后面牵动眼球运动的肌肉(牛背上两侧前面的部位肉),肉质红白镶嵌,呈大理石花斑纹壮。无瘀血、无变色、无异味和异物,冷冻时间不超30天。
★二、配送地点、时间
1、配送地点:辽宁省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沈阳市浑南区大羊安村960号)。
2、配送时间:周配送,按照现场使用量一周配送一次,具体配送时间根据现场需求确定,甲方于配送前一日下单,乙方在次日10:00前配送到场。如现场有紧急情况,乙方需根据现场需求随时配送。
3、服务期限:服务期限1年,自签合同之日起计算。
★三、付款方式及条件:
按月结算,每月1日至31日以每日配送单为依据进行核算,双方核算无异议,成交供应商于次月5日前开具符合采购人业务需求的发票。
★四、验收标准:
1、验收程序:检斤验收,质量验收,现场由采购人专业使用部门人员、物品管理部门人员和采购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对质量、重量进行验收。
2、验收时间:货到现场即验收。
3、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采购人验收小组人员和乙方配送人员在配送单上签字,此配送单作为结算依据;验收不合格的货品乙方在1小时内更换到场。
4、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定价标准:
1、采用月定价,即每月最后一周确定下一月的进货货品价格。
2、采购人组成定价小组定期对大型屠宰场、十二线、盛发、周边生鲜超市进行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并参考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http://www.sydrc.gov.cn/)及采购人所在位置的周边生鲜超市价格与成交供应商协商定价。
3、定价单由定价小组及成交供应商项目指定负责人签字确认。作为验收及结算依据。六、质量要求:每批货到现场附带本批次肉制品的合格的检验检疫报告。
★六、质量保证期:每批牛肉到场,质量保证期5个月,保障牛肉无食品安全。
★七、违约责任:
1、中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不合格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被取消供货资格,解除合同关系,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2、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所供应食品的质量、价格进行考核和评估。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的要求对其配送的食品的采购渠道及配送过程严把质量关,必须质价相符,杜绝以次充好,投机取巧等情况,一经发现按照原价十倍进行罚款,对由此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有权追究供货商责任,乃至解除合同。
★八、成交供应商数量:3名。采购人不保证成交供应商工作量,具体工作量根据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的质量、价格、服务水平进行调配。
★九、其他要求:服务期间,进场配送人员食宿自理,采购人概不负责。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1年,自签合同之日起计算。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残疾人/监狱/脱贫攻坚支持企业/节能环保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800,000.00
最高限价(%):100
★一、配送产品
1.牛霖:位于股骨内侧主要由缝匠肌、股肉侧肌等构成,肉质坚实、肉中有筋膜,纯瘦肉不含人为水分。不带肥脂,肉质呈红色、无瘀血、无变色、无异味、无杂物,冷冻时间不超30天。
2.牛柳:肉质坚实、纯瘦肉不含人为水分,不带肥脂、肉质呈鲜红色、无松散、无瘀血、无变色、无异味,冷冻时间不超30天。
3.金钱腱:是指牛的大腿肌肉,不包含牛屁股上的肉,有内膜包裹、内藏筋,纹路规则。剔除筋油、不带肥脂、肉质红色、纯瘦肉不含人为水分,无瘀血、无异味、无变色,冷冻时间不超30天。
4.牛腩:7成瘦、3成肥,肉质坚实、肉中有筋膜,不含人为水分,肉质呈红色、无骨、无毛、无瘀血、无变色、无异味和异物,冷冻时间不超30天。
5.肥牛(牛后胸肉):7成瘦、3成肥,肉质坚实、肥和瘦分布均价比例合适。不含人为水分,肉质呈红色、无骨、无毛、无瘀血、无变色、无异味和异物,冷冻时间不超30天。
6.牛肉馅:肥瘦均匀,无霉点,无异味,冷冻时间不超30天。
7.牛眼肉:是指牛眼睛眼球后面牵动眼球运动的肌肉(牛背上两侧前面的部位肉),肉质红白镶嵌,呈大理石花斑纹壮。无瘀血、无变色、无异味和异物,冷冻时间不超30天。
★二、配送地点、时间
1、配送地点:辽宁省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沈阳市浑南区大羊安村960号)。
2、配送时间:周配送,按照现场使用量一周配送一次,具体配送时间根据现场需求确定,甲方于配送前一日下单,乙方在次日10:00前配送到场。如现场有紧急情况,乙方需根据现场需求随时配送。
3、服务期限:服务期限1年,自签合同之日起计算。
★三、付款方式及条件:
按月结算,每月1日至31日以每日配送单为依据进行核算,双方核算无异议,成交供应商于次月5日前开具符合采购人业务需求的发票。
★四、验收标准:
1、验收程序:检斤验收,质量验收,现场由采购人专业使用部门人员、物品管理部门人员和采购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对质量、重量进行验收。
2、验收时间:货到现场即验收。
3、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采购人验收小组人员和乙方配送人员在配送单上签字,此配送单作为结算依据;验收不合格的货品乙方在1小时内更换到场。
4、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定价标准:
1、采用月定价,即每月最后一周确定下一月的进货货品价格。
2、采购人组成定价小组定期对大型屠宰场、十二线、盛发、周边生鲜超市进行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并参考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http://www.sydrc.gov.cn/)及采购人所在位置的周边生鲜超市价格与成交供应商协商定价。
3、定价单由定价小组及成交供应商项目指定负责人签字确认。作为验收及结算依据。六、质量要求:每批货到现场附带本批次肉制品的合格的检验检疫报告。
★六、质量保证期:每批牛肉到场,质量保证期5个月,保障牛肉无食品安全。
★七、违约责任:
1、中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不合格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被取消供货资格,解除合同关系,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2、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所供应食品的质量、价格进行考核和评估。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的要求对其配送的食品的采购渠道及配送过程严把质量关,必须质价相符,杜绝以次充好,投机取巧等情况,一经发现按照原价十倍进行罚款,对由此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有权追究供货商责任,乃至解除合同。
★八、成交供应商数量:3名。采购人不保证成交供应商工作量,具体工作量根据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的质量、价格、服务水平进行调配。
★九、其他要求:服务期间,进场配送人员食宿自理,采购人概不负责。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1年,自签合同之日起计算。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残疾人/监狱/脱贫攻坚支持企业/节能环保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若供应商为生产厂家,应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畜禽屠宰许可证》。 (2)若供应商为经销商,所经销产品的生产厂家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畜禽屠宰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1日 08时30分至2023年11月28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2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中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28号华利大厦23楼23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会议时,须携带具有操作权限的数字证书以及可进行解密操作的计算机,并按要求对网上投标报价进行报价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如供应商无法在规定的时间成功进行电子解密,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有任何责任。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电子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并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PDF格式,并且具有目录标签。
3、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存储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将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退还供应商,并做好记录存档。
4、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本项目共划分3个包组, 兼投不兼中。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大羊安村960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中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28号华利大厦23楼2301室
邮箱地址: lnznxmgl@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兴顺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中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苏羽、张晓明、陈辰、甘润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