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石流治理招标公告

泥石流治理招标公告

日期:2016-06-06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北京市密云区新城子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北京市密云县新城子镇大角峪村大东沟及西沟泥石流治理项目(招标编号:1641STC60624)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

数量

简要技术服务要求

新城子镇大角峪村大东沟及西沟泥石流治理项目

本项目采购数量不适用

本项目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主要涉及河道清淤、透水坝修筑、挡墙工程等。

  2. 资金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采购预算(最高限价)4,669,357.33元。

  3. 采购用途:自用。

  4. 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1)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含)以上资质;

  (4)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安全B本);

  (6)在工程施工中无擅自拖延工期、擅自转包、中标后擅自弃标等行为的;

  (7)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5. 投标人报名方式:潜在投标人请携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至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若潜在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以上材料,招标代理机构将有权拒绝向其出售招标文件。

  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还应提供如下资料:①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应提供投标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或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税务部门网站的资格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同时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包括: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②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应提供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说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

  6. 现场踏勘:自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可自行踏勘。

  7.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人民币(含图纸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8.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6月6日至2016年6月14日,每天9:0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9.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10. 投标人如有需要澄清的问题,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以传真形式发给招标代理机构,并将需澄清问题电子文档发送至yinhc@sinosteel.com。

  1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6月27日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

  12.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27层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3.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北京市财政局网站(www.bjcz.gov.cn/zfcg/index.htm)、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14. 本项目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其中包括商务部分10分,技术部分50分,投标报价40分。

  15. 本项目支持开展信用担保,扶持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鼓励节能环保产品,支持自主创新,不接受进口产品,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名称:北京市密云区新城子镇人民政府

  地 址:北京市密云区新城子镇新城子村

  招标人联系人:李保东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项目联系人:孙毅、尹皓

  联系方式:***-****************

  传真:***-********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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